央行证监会联手出招!结合公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 三大买卖所跟进 刚刚 (央行证监会联手促进资本市场)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公告。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白提出,要放慢多层次债券市场树立,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顺应的科技金融体制。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结合公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5〕8号,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是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气的关键举措,有利于拓宽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渠道,引导债券市场资金投早、投小、投终年、投硬科技,激起科技创新动力和市场生机,助力培育新质消费力。

《公告》从丰厚科技创新债券产品体系和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配套支持机制等方面,对支持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提出若干举措。关键包括:一是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以下简称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科技创新债券含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二是发行人可灵敏设置债券条款,奖励发行终年限债券,更好婚配科技创新范围资金经常经常使用特点和需求。三是为科技创新债券融资提供便利,优化债券发行控制,简化信息披露,创新信誉评级体系,完善风险分散分担机制等。四是将科技创新债券归入金融机构科技金融服务质效评价。五是奖励有条件的中央提供贴息、担保等支持措施。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配套支持机制,引导债券资金愈加高效、简易、低本钱投向科技创新范围,优化债券市场服务科技创新才干。

今天,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参与国新办资讯公布会时表示,前期,中国人民银行会同证监会、金融监管总局、科技部等部门,积极预备推出债券市场“科技板”,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机构这三类市场主体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同时,针对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机构的特点,对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买卖、信息披露、信誉评级等制度布置启动了完善,健全了与科技创新融资特点相顺应的配套规则体系。相关政策和预备任务曾经基本就绪。目前看,市场各方照应十分积极,各类型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机构积极与人民银行、证监会沟通,对接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志愿。初步统计,目前有近100家市场机构方案发行逾越3000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估量后续还会有更多机构介入。

此外,为了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在“科技板”发行终年限的债券融资,人民银行会同证监会自创2018年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的阅历,创设了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由人民银行提供低本钱的再存款资金,可以置办科技创新债券,同时与中央政府、市场化增信机构一同,采取多样化的增信措施,共同介入分担债券投资人的违约损失风险,还可以有效降低股权投资机构的发债融资本钱,支持其发行更终年限,比如8年期、10年期债券。

潘功胜表示,总之,经过债券市场“科技板”微风险分担工具这些详细政策布置,有利于进一步拓宽科技型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的融资渠道,也有利于进一步激起市场生机和决计,带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科技创新范围,推进私募股权融资市场与股票发行买卖市场相互促进和良性循环。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5〕第8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气,放慢多层次债券市场展开,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顺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增强对国度严重科技义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终年资本投早、投小、投终年、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现就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丰厚科技创新债券产品体系,放慢构建多层次债券市场

(一)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以下简称股权投资机构)等三类机构可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科技创新范围投融资。

(二)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可发行科技创新债券,聚焦主责主业,发扬投融资服务专业优点,依法运用募集资金经过存款,股权、债券、基金投资,资本中介服务等多种途径,专项支持科技创新范围业务。

(三)科技型企业可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科技创新范围的产品设计、研发投入、项目树立、运营、并购等。

(四)具有丰厚投资阅历、出色控制业绩、优良控制团队的股权投资机构,可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扩募等。

(五)发行人可灵敏选择发行方式和融资期限,创新设置债券条款,包括含权结构、发行缴款、还本付息等布置,更好婚配资金经常经常使用特点及融资需求。

二、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配套支持机制,为科技创新债券融资提供便利

(六)优化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控制流程,优化融资效率,支持发行人依据资金经常经常使用特点,灵敏分期发行。简化科技创新债券信息披露规则,发行人可与投资人商定豁免相关披露信息。金融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可采纳余额控制方式。

(七)创新科技创新债券信誉评级体系,信誉评级机构可依据股权投资机构、科技型企业及科技创新业务的特点,打破传统以资产、规模为重心的评级思绪,合理设计专门的评级方法和评级符号,提高评级的前瞻性和区分度。

(八)树立科技创新债券专项承销评价体系和做市机制,组织做市商为科技创新债券提供专门做市报价服务,树立承销、做市联动机制。提高科技创新债券承销、做市在承销商、做市商评价体系中的权重。

(九)各类金融机构、资管机构和社会保证基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养老金等可投资科技创新债券。奖励创设科技创新债券指数以及与相关指数挂钩的产品。

(十)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散分担机制,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和专业信誉增进机构、担保机构等可依据自身风险定价才干和控制水平,经过展开信誉维护工具、信誉风险缓释凭证、信誉违约互换合约、担保等业务,支持科技创新债券发行和投资买卖。

(十一)有条件的中央可依附自身财力,设立风险弥补基金或许出台其他活动政策措施,为科技创新债券提供贴息、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支持措施。

(十二)增强科技创新债券的事中预先控制,确保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科技创新范围展开。将科技创新债券归入金融机构科技金融服务质效评价。

(十三)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买卖所债券市场自律组织要放慢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配套规则,相关市场基础设备机构可为科技创新债券提供专门的发行、买卖、注销托管、清算结算等服务,适当减免相关服务费用。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减免科技创新债券相关买卖手续费

5月7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通知,为落实人民银行关于创新推出债券市场“科技板”的政策精气,加大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选择从即日起全额减免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内成员以科技创新债券为标的的现券买卖买卖手续费,减免期为2025年至2027年。

三大买卖所:进一步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 服务新质消费力

5月7日,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区分公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服务新质消费力的通知。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明白相关业务规则对科技创新债券的规则与通知不分歧的,以通知为准。

详细如下:

一、进一步拓宽发行主体和募集资金经常经常使用范围,扩展科技金融服务掩盖面

(一)新增支持金融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在继续支持科创企业类(科技创新类)、科创更新类、科创投资类和科创孵化类发行人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基础上,新增支持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发扬投融资服务专业优点,依法运用募集资金经过存款,股权、债券、基金投资,资本中介服务等多种途径,专项支持科技创新范围业务。

(二)新增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募集资金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具有丰厚投资阅历、出色控制业绩、优良控制团队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扩募等。

二、进一步简化信息披露布置,优化信息披露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简化科技创新债券信息披露布置。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人可以依照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则适用简明信息披露布置,简化申报发行资料和信息披露,发行人可与投资者商定豁免相关披露信息。资产负债率不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具有行业抢先位置的科技型企业发行人可以开放适当延伸年度、半年度财务报告有效期,年度财务报告有效期最多延伸至当年8月末,半年度财务报告有效期最多延伸至次年4月末;最近一期不存在严重不利变化的,可以列表方式简明披露半年度财务报表关键资产负债科目变化状况及变化要素。

(四)简化申报资料签章文件。支持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人董事、监事、初级控制人员在债券项目开放阶段依照规则对债券发行文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承诺认可各期发行文件、实行规则职责的,每期债券发行前无需另行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审计机构已对发行人前期募集说明书中援用的审计报告内容出具过声明页,确认募集说明书与审计报告不存在矛盾,并经主承销商核对本期债券发行文件援用的审计报告内容与前期分歧的,每期债券发行前审计机构无需再次签署相关声明。

三、进一步完善配套支持机制,打造一二级联动、投融资协同的良好市场生态

(五)健全科技创新债券融资审核“绿色通道”机制。发行人申报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适用“即报即审”的“绿色通道”机制。打破关键中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可以参照适用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布置,优化科技创新债券审核注册效率,对不存在需重点关注的负面情形的,本所审核时限准绳上不逾越10个任务日。

(六)奖励发行人创新设计债券条款。奖励发行人对发行方式、期限结构、利率确定和计算方式、还本付息方式、赎回或转换选择权、增信方式等方面启动创新。支持发行人设置预期收益质押担保、知识产权质押担保、可转换为股权、票面利率与科创企业(科技创新企业)生长或募投项目收益挂钩、以募投项目收益现金流为关键偿债来源等创新条款。

(七)优化科技创新债券做市等买卖机制布置。支持科技创新债券质押融资,质押折扣系数可以在债券各档位对应折扣系数取值基础上适当上浮,并过度降低科技创新债券归入基准做市券门槛。奖励证券公司为科技创新债券提供承销与做市报价联动服务,本所将证券公司展开科技创新债券承销、做市业务状况归入证券公司年度评价、介入创新业务或产品试点的思索要素。

(八)引导投资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债券投入。支持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创设投资于科技创新债券或挂钩科创相关指数的专项资管产品。推进公募基金控制公司创设科技创新债券类ETF,支持科技创新债券类ETF经过质押、做市等机制优化流动性。支持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中终年资金加大对科技创新债券及科技创新债券相关产品的性能。

(九)降低科技创新债券买卖结算本钱。本所继续免收科技创新债券发行认购经手费、上市(挂牌)初费和年费、现券买卖(转让)的买卖经手费、回售买卖经手费,并配合落实科技创新债券注销费、派息兑付手续费、赎回回售手续费和结算费免出任务。

坚持科技创新导向,科技创新债券资金应当依法依规关键投向科技创新范围。本所将增强事中预先控制,敦促发行人合规经常经常使用募集资金,压实中介机构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职责,优化债券市场服务国度战略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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