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召开债务人会议并发行5.58亿美元强迫可转债 宝龙推进境外债重组 (债权人会议召集)
媒体讯: 7月18日,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全体处置方案的进度及相关买卖的详细信息。
公告显示,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的聆讯上,法院指示:宝龙地产可自在召开各类别方案债务人会议,以思索及酌情赞同(不论有否修订)公司与方案债务人之间作出的布置方案;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十一时正(香港时期)在香港初等法院召开呈请实质聆讯,法院将于该聆讯上裁定能否赞同方案。
在方案会议召开前至少21天,宝龙地产将依照召开聆讯命令的规则,收回载有进一步概略的方案会议正式通知。
诚如该等发布所载列,宝龙地产倡议经过将依据香港法律失效的方案实施全体处置方案,藉以折中处置范围外债务。方案触及(作为方案代价的一部分及为换取方案债务人对公司相关范围外债务申索的解除及免除)于重组失效日期的转让事项、发行强迫可转换债券、发行新票据及发行新存款予方案债务人。
待重组失效日期落实后及于当日,宝龙地产将向相关方案债务人发行本金总额最多558,166,990美元的强迫可转换债券,即49/60份选项1最高金额的95.5%。假定强迫可转换债券的本金额将按转换价每股3.35港元悉数转换,合共最多1,301,278,863股转换股份将依据固定汇率1美元兑7.81港元予以发行。
发行强迫可转换债券及其项下拟启动的买卖须经股东在股东特地大会上经过必要决议案,宝龙地产将就转换股份的上市及买卖向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作出开放。
待重组失效日期落实后,诚如重组支持协议所载列,选择选项1现金及证券的方案债务人将按每股宝龙商业股份12港元的交流价收取宝龙地产持有的宝龙商业股份。以上述方式交流的宝龙商业股份将予禁售,初步存于托管账户,而在四年内,将每年撤销该等宝龙商业股份的25%的禁售规则。
假定方案债务人选择换取的宝龙商业股份数量逾越该宝龙商业股份最高数目,则该宝龙商业股份最高数目将依照选择换取的方案债务人的申索比例分配予选择方案债务人。
于本发布日期,宝龙地产全资拥有的公司Powerlong BVI Holding持有405,000,000股宝龙商业股份,相当于宝龙商业现有已发行股本约63.0%。假定选项1现金及证券项下宝龙商业股份的最高数目将转让予方案债务人,且公司于宝龙商业股份的权益概无任何其他变化及宝龙商业的已发行股本亦无任何变化,于转让事项成功后,宝龙地产于宝龙商业股份的权益将下降至约50.3%,仍将为附属公司。
宝龙地产表示,在过去一年,公司不时与专业顾问努力推进全体处置方案,以期制定尊重一切持份者权益的处置方案,且心愿随着境内运营环境逐渐好转,能够开释集团业务和资产的内在价值。集团与特地小组成员及其各自的顾问启动了树立性对话,以成功公司债务基于各方分歧意见的重组。因此,已制定全体处置方案及方案,旨在尊重债务人的现有权益和公平地看待一切债务人;确保终年可继续的资本结构并进一步稳如泰山本集团的运营;及保证一切持份者的权益及权益。
全体处置方案及方案已取得绝大少数介入债务人的支持。于本发布日期,持有范围外债务未出借本金总额约88%的介入债务人已介入重组支持协议,并承诺采取一切必要执行,在方案会议上投票赞成方案。全体处置方案将经过方案实施,一旦方案失效,其效果为方案债务人的一切范围外债务申索将被解除及消弭,方案债务人不得就其范围外债务向公司提出任何申索。
发行强迫可转换债券及转让事项的目的乃为实施方案,其以方案代价的方式向方案债务人提供处分,以换取延伸宝龙地产债务的到期日,从而减轻全体债务压力,使集团能够更好地控制其业务运营。
发行强迫可转换债券亦将经过发行新股份介入资本基础,并在强迫可转换债券依据转换时期表转换为转换股份的状况下协助宝龙地产成功可继续的资本结构。
宝龙地产表示,将不会自发行强迫可转换债券及转让事项收就职何所得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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