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圆速物流有限公司因未采取措施消弭异常隐患被处以罚款10000元 (陇西县圆速物流地址)
陇西县圆速物流有限公司因未采取措施消弭异常隐患被处以罚款10000元
2024年06月13日,定西市邮政控制局就陇西县圆速物流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弭异常隐患下达了行政奖励选择书。详细状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状况
企业(集团)称号:陇西县圆速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桑好连
住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东郊七里铺天马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买卖楼203室
品牌:圆通
二、案由
未采取措施消弭异常隐患
三、关键理想
未采取措施消弭异常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保消费法》第41条第2款消费运营单位应当树立安保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依照安保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消费运营单位应当树立健全并落实消费安保异常隐患排查控制制度,采取技术、控制措施,及时发现并消弭异常隐患。异常隐患排查控制状况应当照实记载,并经过职工大会或许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形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严重异常隐患排查控制状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保消费监视控制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许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县级以上中央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保消费监视控制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严重异常隐患归入相关信息系统,树立健全严重异常隐患控制督办制度,敦促消费运营单位消弭严重异常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保消费法》第102条第6款消费运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弭异常隐患的,责令立刻消弭或许限期消弭,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消费运营单位拒不行动的,责令停产停业整理; 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罪恶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则清查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保消费法》第102条第6款消费运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弭异常隐患的,责令立刻消弭或许限期消弭,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消费运营单位拒不行动的,责令停产停业整理,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罪恶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则清查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保消费法》第42条第2款消费运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契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清楚、坚持疏浚的出口、疏散通道。制止占用、锁闭、封堵消费运营场所或许员工宿舍的出口、疏散通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保消费法》第41条第2款消费运营单位应当树立健全并落实消费安保异常隐患排查控制制度,采取技术、控制措施,及时发现并消弭异常隐患。异常隐患排查控制状况应当照实记载,并经过职工大会或许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形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严重异常隐患排查控制状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保消费监视控制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许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四、行政奖励外容
罚款10000元
五、责令矫正的详细要求
立刻矫正未采取措施消弭异常隐患的违法行为
承办单位:定西市邮政控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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