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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理 中国修建因买卖合同纠纷原告 (11月18日是什么星座)

据媒体信息显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修建”)因买卖合同纠纷原告,于2024年11月18日将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2024)粤0106立13610号】。

另据天眼查显示,中国修建往年以来触及案件多起。11月4日,中国修建因买卖合同纠纷原告,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为(2024)粤0106立13606号。11月4日,中国修建因买卖合同纠纷原告,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为(2024)粤0106立12752号。10月31日,中国修建因买卖合同纠纷原告,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为(2024)粤0106立12863号。

地下资料显示,中国修建成立于2007年,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屋修建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673673.46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郑学选,任职企业2家。


由合同惹起的刑事案件

我给你找了个我以为是较适宜的案例,由于字数有点多,所以我给你个网址吧,是中国法院网,关于合同诈骗的典型案例,由企业兼并的经济合同惹起:名为兼并企业 实为骗取财物——程庆合同诈骗案兼并合同的特点是兼并方取得被兼并方的资产并有权予以处置。 但是这种处置是与兼并方实践实行兼并合同中规则的义务相对称的。 假设兼并方采取诈骗手腕签署兼并合同取得被兼并方资产后,不实行兼并合同规则的义务,不将兼并的资产用于消费运营活动,或许以小部分实行兼并合同规则的义务、将小部分兼并的资产用于消费运营为诱饵,骗取大部分兼并的资产变现后据为己有的,就是以合法占有为目的,应用经济合同诈骗被兼并企业的财富,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 公诉机关: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被 告 人:程庆案由:合同诈骗一审案号:(2001)渝一中刑初字第326号二审案号:(2001)渝高法刑终字第399号一、基本案情原告人程庆,曾用名“程彪”,男,1962年7月20日出生于重庆市,汉族,大学文明,原新峰实业�重庆 有限公司董事长,住重庆市渝中区储奇门善果巷16号。 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于2000年7月3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6日被拘捕。 1992年,原告人程庆在随团到西北亚地域旅游时期,自行脱团前往塞拉利昂共和国,在该国取得了身份证,但未在该国寓居,也未开放注销中国国籍。 1994年11月,程庆持塞拉利昂公民的身份证在新加坡共和国与他人合伙成立了新加坡新峰国际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新加坡元,程庆系两名股东之一,并担任公司董事。 该公司在我国境内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则操持公司注册注销手续,也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历。 1996年8月,程庆以新加坡新峰国际有限公司的名义与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南纪门街道办事处南纪门工业公司所属企业重庆市立新印刷纸箱厂达成了双方在重庆共同投资兴办中外合资运营企业重庆美新鞋业公司的协议,协议规则: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200万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万元,外资方新加坡新峰国际有限公司以机器及现金合计人民币135万元之等值的外汇投入,占公司投资额的75%,其资金在合营公司注册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两个月内到位;中国合资方重庆立新印刷纸箱厂以经过有权单位评价作价的等值人民币45万元的自有房产投资,占公司投资额的25%。 尔后,原告人程庆用一张70万元空头转账支票银行进账回单和一张伪造的60万元的银行转账支票进帐回单,作为外商协作方的全部资金到位凭据,骗得了重庆美新鞋业公司的注册注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至今程庆及其新加坡新峰国际有限公司均未向重庆美新鞋业公司作任何投资。 1997年3月,原告人程庆骗得了重庆美新鞋业公司的注册注销后,以全员接纳职工、承当一切债务债务、按时发放职工工资和交纳社会保险金等承诺为条件,采取签署协议的方式,用重庆美新鞋业公司的名义兼并了重庆立新印刷纸箱厂。 兼并后,原告人程庆并未按协议规则承当该厂债务,而是经过将部分厂房作抵押存款、变卖部分厂房等方式,共获款234.56万元,除支付了该厂职工工资、医疗费、出借大批借款、交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金等合计破费82.89万元外,程庆实得赃款151.67万元。 1998年5月,原告人程庆以全员接纳职工、承当一切债务债务、按时发放职工工资和交纳社会保险金等承诺为条件,采取签署兼并协议的方式,用重庆美新鞋业公司的名义兼并了重庆塑料十九厂。 兼并后程庆并未将该财富用于消费运营活动,而是经过将部分厂房作抵押存款、变卖部分厂房等方式,共获款39.01万元。 除支出该厂职工工资和交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金20.92万元外,程庆获赃款18.09万元。 1997年12月,原告人程庆采用资产重组、盘活资产、共同消费TPR新型鞋材、全员接纳职工、承当一切债务债务、按时发放职工工资和交纳社会保险金、承当企业全部债务债务等承诺为条件,采取签署兼并协议的方式,以新加坡新峰国际有限公司的名义与重庆长征冲压厂(群体企业)签署了兼并协议,对该厂实施了兼并。 兼并后,原告人程庆既没有将该厂的财富用于消费运营活动,也未按协议的规则承当该厂的全部债务,而是采取用该厂房屋抵押存款、变卖该厂设备、出租门面等方式取得144.56万元。 除支付该厂职工工资22.29万元外,程庆共获赃款122.27万元。 1998年1月,原告人程庆以新加坡新峰国际有限公司的名义向重庆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和重庆市工商行政控制局开放在重庆成立注册资本为300万美元的外商独资企业——新峰实业�重庆 有限公司。 同年4月,程庆将一张金额为600美元的新加坡�美国 花旗银行特种转账支票回单涂改为300万美元,作为投资款已到位的凭据,骗得了新峰实业�重庆 有限公司的注册注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同年8月,原告人程庆在只向新峰实业�重庆 有限公司投入600美元、明知自己没有实践履约才干的状况下,以接纳企业全部职工、承当全部债务债务、接纳企业全部财富、按时发放职工工资、代缴社会养老保险金等承诺为条件,以新峰实业�重庆 有限公司的名义将重庆西南服装厂兼并。 兼并后,程庆经过变卖西南服装厂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小路166号的9间门面、变卖该厂部分原资料、出租门面、收取社保局拨付给该厂职工退休金等方式,共获183.24万元。 除支付该厂职工的退休金、工资、医疗费、装饰办公室等费用外,原告人程庆共获赃款6.71万元。 1998年12月,程庆携赃款逃窜,改换姓名躲藏,后于2000年7月30日希图从深圳罗湖口岸出境时被抓获。 二、控辩意见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原告人程庆犯合同诈骗罪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原告人程庆及其辩护人辩称:原告人程庆兼并企业的行为是公司正常的运营活动,未能实行兼并协议是与企业职工间的经济纠纷,没有合法占有目的,不构成诈骗罪。 三、裁判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原告人程庆经过伪造、变造金融票证、虚伪出资等罪恶手腕,取得了重庆美新鞋业公司和新峰实业�重庆 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注册注销并支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执照。 其所在的新加坡新峰国际有限公司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开放操持企业注册注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历,在我国境内不能以该公司的名义从事运营活动。 原告人程庆明知自己无任何履约才干,为了合法占有群体经济组织的财物,借用合法取得营业执照的重庆美新鞋业公司、新峰实业�重庆 有限公司的名义和不能在我国境内从事运营活动的新加坡新峰国际有限公司的名义,以资产重组、共同消费TPR新型鞋材、出口服装和全员接纳职工、按时发放职工工资、交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金等诈骗方法,签署兼并协议,合法兼并了重庆立新印刷纸箱厂、重庆塑料十九厂等群体企业。 兼并后,为了到达占有企业财富的目的,原告人程庆既不将这些企业的财富用于消费运营活动,也未按协议的规则承当这些企业的债务债务,却经过变卖、抵押、出租被兼并企业的有效资产和接纳被兼并企业的其他支出等手腕,取得赃款合计298.7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庞大,依法应予严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五 项、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则,于2001年7月31日判决如下:1.原告人程庆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益终身,并处没收团体全部财富;2.对原告人程庆罪恶所得的赃款人民币298.74万元继续予以追缴。 一审宣判后,程庆以自己系塞拉利昂共和国公民,其奖励被兼并企业财富的行为是公司正常运营活动,与被兼并企业职工之间系经济纠纷,不构成诈骗为由,提起上诉。 重庆市初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以为:上诉人程庆以合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签署兼并合同的手腕,骗取群体企业财富,数额特别庞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罪恶数额特别庞大,给国度和人民利益形成了严重损失,依法应予严惩。 原判定罪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讯程序合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 项的规则,于2001年11月23日裁定:采纳上诉,维持原判。 四、裁判要旨�一 以合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签署兼并合同的手腕,骗取被兼并企业财富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就民事权益义务相关达成的协议。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合同被日益普遍地运用于各种商业买卖活动,成为反映商事主体意思自治和规制双方权益义务的关键手腕。 但是,在商业买卖活动中,一些违法罪恶分子往往应用经济合同启动诈骗等活动,严重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次第。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明白规则了以合法占有为目的,在签署、实行合同环节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五种情形:1以虚拟的单位或许冒用他人名义签署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许其他虚伪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践实行才干,以先实行小额合同或许部分实行合同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继续签署和实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许担保财富后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行为人有上述五种情形之一,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 本案原告人程庆应用签署“兼并”协议骗取被兼并企业财富的行为,就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则的“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情形。 在现代社会中启动“兼并企业”的商业活动,要务实施兼并的公司�企业 应该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良好的运营状况以及必要的的商业信誉,即具有实行合同的才干和诚意。 同时,还应详细实施合同商定的行为,依照兼并协议安排被兼并企业职工、组织消费、归还被兼并企业的债务。 本案中,从原告人程庆实行合同的才干看,其发起设立的重庆美新鞋业公司、新峰实业�重庆 有限公司均系其以虚伪出资的方式设立的“空壳”公司,无任何经济实力,也没有任何市场信誉,不具有兼并企业的条件。 程庆基本无条件实行合同商定的“资产重组、共同消费TPR新型鞋材、出口服装和全员接纳职工、按时发放职工工资、交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金”等义务。 从原告人程庆实行合同的详细行为看,其在以零多少钱对上述企业实施“兼并”后,并未积极组织公司消费和安排被兼并企业职工务工,而是恶意奖励被兼并企业财富:对可变卖的机器设备、原资料、房产等立刻变卖,关于不好变卖的财富向银行抵押存款,除将所得款项大批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医药费、交纳职工养老保险金外,大部分私自转移并据为己有,后又携款逃窜外地,并更名改姓希图出境外逃。 其行为充沛证明其客观上无任何实行兼并协议规则义务的诚意。 因此,可以认定其具有合法占有的目的。 要求留意的是,在实践经济生活中,因企业兼并而发生的经济纠纷少量存在,如何正确区分企业兼并中的经济纠纷与以兼并为名诈骗企业财富的界限呢?关键在于正确认定原告人能否具有合法占有的目的。 依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通常阅历,判定行为人能否具有合法占有的目的,关键应当结合签署合同时有无履约才干、签署和实行合同环节中有无采取诈骗手腕、有无实践实行行为、违约后能否情愿承当责任以及未实行合同的详细要素等加以综合判别。 兼并合同的特点是兼并方取得被兼并方的资产并有权予以处置。 但是这种处置是与兼并方实践实行兼并合同中规则的义务相对称的。 假设兼并双方在合同实行中因一方或双方过失或无法抗力等要素造成协议未能全部或部分实行,而并无证据证明兼并方具有合法占有的客观故意,则虽然因其处置被兼并的财物的行为而形成被兼并方财富损失,仍属于经济纠纷的范围。 但是,假设兼并方采取诈骗手腕签署兼并合同取得被兼并方资产后,不实行兼并合同规则的义务,不将兼并的资产用于消费运营活动,或许以小部分实行兼并合同规则的义务或许将小部分兼并的资产用于消费运营为诱饵,骗取大部分兼并的资产变现后据为己有的,就是以合法占有为目的,应用经济合同诈骗被兼并企业的财富。 本案原告人程庆在基本没有实行兼并协议的物质才干、运营才干和市场信誉的状况下,以诈骗手腕骗取被兼并方资产后即予变现处置,并携款逃窜,充沛证明其具有以“兼并企业”的方式合法占有企业财富的目的,契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重庆市两级人民法院对其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分是适当的。 二 以单位名义实施罪恶,违法所得由实施罪恶的团体所得的,应以团体罪恶处分。 原告人程庆实施设立公司、与被兼并企业签署兼并协议、奖励被兼并企业财富等行为,虽然均以新加坡新峰国际有限公司、重庆美新鞋业公司、新峰实业�重庆 有限公司的名义启动,但不能简易地作出此案就是单位罪恶的结论。 单位罪恶应当具有以下特征:1、罪恶系以单位的名义所实施,它必需经单位群体研讨或许经单位担任人选择实施,能够表现单位的意志;2、罪恶所得归单位一切。 原告人程庆以新加坡新峰国际有限公司的名义启动活动,自身没有取得该公司的授权,应视为盗用单位的名义启动;原告人程庆设立重庆美新鞋业公司、新峰实业�重庆 有限公司的目的,是为了骗取被兼并企业的财富,即以实施罪恶为目的,公司设立后也关键是启动罪恶活动;从骗取的财富的去向来看,涉案赃款近3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程庆团体占有。 1999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罪恶案件详细运行法律有关疑问的解释》规则,团体为启动违法罪恶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罪恶的,或许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罪恶为关键活动的,以及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罪恶,违法所得由实施罪恶的团体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罪恶的规则定罪处分。 因此,原告人程庆所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不契合单位罪恶的法定构成要件,对其应当适用自然人罪恶的规则加以处分。 一、二审两级法院的裁判是契合最高人民法院上述司法解释规则的。 名为兼并企业 实为骗取财物 ——程庆合同诈骗案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讯第二庭发布时期:2002-09-09 15:53:39--------------------------------------------------------------------------------兼并合同的特点是兼并方取得被兼并方的资产并有权予以处置。 但是这种处置是与兼并方实践实行兼并合同中规则的义务相对称的。 假设兼并方采取诈骗手腕签署兼并合同取得被兼并方资产后,不实行兼并合同规则的义务,不将兼并的资产用于消费运营活动,或许以小部分实行兼并合同规则的义务、将小部分兼并的资产用于消费运营为诱饵,骗取大部分兼并的资产变现后据为己有的,就是以合法占有为目的,应用经济合同诈骗被兼并企业的财富,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 公诉机关: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被 告 人:程庆案由:合同诈骗一审案号:(2001)渝一中刑初字第326号二审案号:(2001)渝高法刑终字第399号一、基本案情原告人程庆,曾用名“程彪”,男,1962年7月20日出生于重庆市,汉族,大学文明,原新峰实业�重庆 有限公司董事长,住重庆市渝中区储奇门善果巷16号。 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于2000年7月3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6日被拘捕。 1992年,原告人程庆在随团到西北亚地域旅游时期,自行脱团前往塞拉利昂共和国,在该国取得了身份证,但未在该国寓居,也未开放注销中国国籍。 1994年11月,程庆持塞拉利昂公民的身份证在新加坡共和国与他人合伙成立了新加坡新峰国际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新加坡元,程庆系两名股东之一,并担任公司董事。 该公司在我国境内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则操持公司注册注销手续,也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历。 1996年8月,程庆以新加坡新峰国际有限公司的名义与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南纪门街道办事处南纪门工业公司所属企业重庆市立新印刷纸箱厂达成了双方在重庆共同投资兴办中外合资运营企业重庆美新鞋业公司的协议,协议规则: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200万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万元,外资方新加坡新峰国际有限公司以机器及现金合计人民币135万元之等值的外汇投入,占公司投资额的75%,其资金在合营公司注册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两个月内到位;中国合资方重庆立新印刷纸箱厂以经过有权单位评价作价的等值人民币45万元的自有房产投资,占公司投资额的25%。 尔后,原告人程庆用一张70万元空头转账支票银行进账回单和一张伪造的60万元的银行转账支票进帐回单,作为外商协作方的全部资金到位凭据,骗得了重庆美新鞋业公司的注册注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至今程庆及其新加坡新峰国际有限公司均未向重庆美新鞋业公司作任何投资。 1997年3月,原告人程庆骗得了重庆美新鞋业公司的注册注销后,以全员接纳职工、承当一切债务债务、按时发放职工工资和交纳社会保险金等承诺为条件,采取签署协议的方式,用重庆美新鞋业公司的名义兼并了重庆立新印刷纸箱厂。 兼并后,原告人程庆并未按协议规则承当该厂债务,而是经过将部分厂房作抵押存款、变卖部分厂房等方式,共获款234.56万元,除支付了该厂职工工资、医疗费、出借大批借款、交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金等合计破费82.89万元外,程庆实得赃款151.67万元。 1998年5月,原告人程庆以全员接纳职工、承当一切债务债务、按时发放职工工资和交纳社会保险金等承诺为条件,采取签署兼并协议的方式,用重庆美新鞋业公司的名义兼并了重庆塑料十九厂。 兼并后程庆并未将该财富用于消费运营活动,而是经过将部分厂房作抵押存款、变卖部分厂房等方式,共获款39.01万元。 除支出该厂职工工资和交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金20.92万元外,程庆获赃款18.09万元。 1997年12月,原告人程庆采用资产重组、盘活资产、共同消费TPR新型鞋材、全员接纳职工、承当一切债务债务、按时发放职工工资和交纳社会保险金、承当企业全部债务债务等承诺为条件,采取签署兼并协议的方式,以新加坡新峰国际有限公司的名义与重庆长征冲压厂(群体企业)签署了兼并协议,对该厂实施了兼并。 兼并后,原告人程庆既没有将该厂的财富用于消费运营活动,也未按协议的规则承当该厂的全部债务,而是采取用该厂房屋抵押存款、变卖该厂设备、出租门面等方式取得144.56万元。 除支付该厂职工工资22.29万元外,程庆共获赃款122.27万元。 1998年1月,原告人程庆以新加坡新峰国际有限公司的名义向重庆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和重庆市工商行政控制局开放在重庆成立注册资本为300万美元的外商独资企业——新峰实业�重庆 有限公司。 同年4月,程庆将一张金额为600美元的新加坡�美国 花旗银行特种转账支票回单涂改为300万美元,作为投资款已到位的凭据,骗得了新峰实业�重庆 有限公司的注册注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同年8月,原告人程庆在只向新峰实业�重庆 有限公司投入600美元、明知自己没有实践履约才干的状况下,以接纳企业全部职工、承当全部债务债务、接纳企业全部财富、按时发放职工工资、代缴社会养老保险金等承诺为条件,以新峰实业�重庆 有限公司的名义将重庆西南服装厂兼并。 兼并后,程庆经过变卖西南服装厂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小路166号的9间门面、变卖该厂部分原资料、出租门面、收取社保局拨付给该厂职工退休金等方式,共获183.24万元。 除支付该厂职工的退休金、工资、医疗费、装饰办公室等费用外,原告人程庆共获赃款6.71万元。 1998年12月,程庆携赃款逃窜,改换姓名躲藏,后于2000年7月30日希图从深圳罗湖口岸出境时被抓获。 二、控辩意见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原告人程庆犯合同诈骗罪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原告人程庆及其辩护人辩称:原告人程庆兼并企业的行为是公司正常的运营活动,未能实行兼并协议是与企业职工间的经济纠纷,没有合法占有目的,不构成诈骗罪。 三、裁判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原告人程庆经过伪造、变造金融票证、虚伪出资等罪恶手腕,取得了重庆美新鞋业公司和新峰实业�重庆 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注册注销并支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执照。 其所在的新加坡新峰国际有限公司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开放操持企业注册注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历,在我国境内不能以该公司的名义从事运营活动。 原告人程庆明知自己无任何履约才干,为了合法占有群体经济组织的财物,借用合法取得营业执照的重庆美新鞋业公司、新峰实业�重庆 有限公司的名义和不能在我国境内从事运营活动的新加坡新峰国际有限公司的名义,以资产重组、共同消费TPR新型鞋材、出口服装和全员接纳职工、按时发放职工工资、交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金等诈骗方法,签署兼并协议,合法兼并了重庆立新印刷纸箱厂、重庆塑料十九厂等群体企业。 兼并后,为了到达占有企业财富的目的,原告人程庆既不将这些企业的财富用于消费运营活动,也未按协议的规则承当这些企业的债务债务,却经过变卖、抵押、出租被兼并企业的有效资产和接纳被兼并企业的其他支出等手腕,取得赃款合计298.7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庞大,依法应予严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五 项、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则,于2001年7月31日判决如下:1.原告人程庆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益终身,并处没收团体全部财富;2.对原告人程庆罪恶所得的赃款人民币298.74万元继续予以追缴。 一审宣判后,程庆以自己系塞拉利昂共和国公民,其奖励被兼并企业财富的行为是公司正常运营活动,与被兼并企业职工之间系经济纠纷,不构成诈骗为由,提起上诉。 重庆市初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以为:上诉人程庆以合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签署兼并合同的手腕,骗取群体企业财富,数额特别庞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罪恶数额特别庞大,给国度和人民利益形成了严重损失,依法应予严惩。 原判定罪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讯程序合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 项的规则,于2001年11月23日裁定:采纳上诉,维持原判。 四、裁判要旨�一 以合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签署兼并合同的手腕,骗取被兼并企业财富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就民事权益义务相关达成的协议。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合同被日益普遍地运用于各种商业买卖活动,成为反映商事主体意思自治和规制双方权益义务的关键手腕。 但是,在商业买卖活动中,一些违法罪恶分子往往应用经济合同启动诈骗等活动,严重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次第。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明白规则了以合法占有为目的,在签署、实行合同环节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五种情形:1以虚拟的单位或许冒用他人名义签署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许其他虚伪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践实行才干,以先实行小额合同或许部分实行合同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继续签署和实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许担保财富后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行为人有上述五种情形之一,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 本案原告人程庆应用签署“兼并”协议骗取被兼并企业财富的行为,就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则的“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情形。 在现代社会中启动“兼并企业”的商业活动,要务实施兼并的公司�企业 应该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良好的运营状况以及必要的的商业信誉,即具有实行合同的才干和诚意。 同时,还应详细实施合同商定的行为,依照兼并协议安排被兼并企业职工、组织消费、归还被兼并企业的债务。 本案中,从原告人程庆实行合同的才干看,其发起设立的重庆美新鞋业公司、新峰实业�重庆 有限公司均系其以虚伪出资的方式设立的“空壳”公司,无任何经济实力,也没有任何市场信誉,不具有兼并企业的条件。 程庆基本无条件实行合同商定的“资产重组、共同消费TPR新型鞋材、出口服装和全员接纳职工、按时发放职工工资、交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金”等义务。 从原告人程庆实行合同的详细行为看,其在以零多少钱对上述企业实施“兼并”后,并未积极组织公司消费和安排被兼并企业职工务工,而是恶意奖励被兼并企业财富:对可变卖的机器设备、原资料、房产等立刻变卖,关于不好变卖的财富向银行抵押存款,除将所得款项大批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医药费、交纳职工养老保险金外,大部分私自转移并据为己有,后又携款逃窜外地,并更名改姓希图出境外逃。 其行为充沛证明其客观上无任何实行兼并协议规则义务的诚意。 因此,可以认定其具有合法占有的目的。 要求留意的是,在实践经济生活中,因企业兼并而发生的经济纠纷少量存在,如何正确区分企业兼并中的经济纠纷与以兼并为名诈骗企业财富的界限呢?关键在于正确认定原告人能否具有合法占有的目的。 依据

广东省初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休息争议案件疑难疑问的解答

《广东省初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休息争议案件疑难疑问的解答》(147号文)

为一致休息争议案件的审理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休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休息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休息争议案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则,结合我省法院审讯任务实践,提出如下解答意见:

1.团体承包、挂靠、借用他人营业执照运营情形下的用工相关如何确定

团体承包、挂靠他人运营或借用他人营业执照运营的,承包人、挂靠人或借用人自行招用的休息者不受发包人、被挂靠人或被借用人控制和支配,休息者的工资也并非由发包人、被挂靠人或被借用人支付,双方之间的相关不契合休息相关的特征,因此,被招用的休息者主张与具有用工主体资历的发包人、被挂靠人或被借用人存在休息相关的,普通不予支持。 发包人、被挂靠人或被借用人须承当相应责任的,可结合详细的案情并参照《广东省初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休息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休息人事争议案件若干疑问的座谈会纪要》第13条规则处置。

2.快递、送水等从业人员与其用工单位之间的相关如何认定

快递等相关行业中,用工单位可与快递人员等树立多种方式的用工相关,快递等人员与其用工单位之间的相关,应按双方的商定认定。 但假设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休息规章制度适用于该休息者,该休息者亦受用工单位的休息控制,从事用工单位布置的有报酬的休息,且该休息者提供的休息是用工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应认定双方存在休息相关。

3.出租车公司与出租车司机的用工相关如何认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控制有关疑问的通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出租汽车控制方法》均规则出租汽车企业须依法与驾驶员签署休息合同和参与社会保险,因此,以承包、租赁等方式运营的出租车司机主张与出租车公司存在休息相关的,予以支持。 但出租车司机自行招用的代班司机系出租车司机自行招用,不受出租车公司控制和支配,不宜认定代班司机与出租车公司存在休息相关。

4.村委会等基层自治组织聘用人员相关如何认定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与其对外招聘人员出现的用工相关契合休息相关特征的,应按休息相关处置。

5.因休息者过失形成用人单位损失,用人单位能否在休息合同解除后要求休息者承当赔偿责任

休息者在休息相关存续时期因故意或严重过失形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在双方休息合同解除后要求休息者一次性性赔偿的,予以支持。 休息者应承当赔偿数额依据休息者的过失水平等详细状况酌情确定,且不得把属于用人单位应承当的运营风险扩展由休息者承当。

6.劳务派遣中,休息者恳求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连带支付加班费的,应否支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休息合同法》第六二条的规则,加班费、绩效奖金应由用工单位担任支付。 但通常中并不容易将休息者的正常任务时期、工资与休息者的加班时期、加班费启动明白区分,为保养休息者的合法权益,在劳务派遣争议纠纷案件中,触及到追索休息报酬的,如不能明白区分基本工资与加班费,休息者恳求由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连带支付休息报酬的,予以支持。

7.用人单位以休息者违犯方案生育规则为由解除休息合同,休息者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休息合同的赔偿金

用人单位以休息者违犯让划育规则为由解除与休息者休息合同的,休息者要求用人咩位支付违法解除休息合同的赔偿金,予以支持。 但休息合同、群体合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另有商定的除外。

8.休息者以用人单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休息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情形为由主张自愿解除休息合同能否应在离任时明白提出

休息者以用人单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休息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情形为由主张自愿解除休息合同,应当在离任时明白提出,休息者在离任时未以用人单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休息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情形为由主张自愿解除休息合同,其之后以用人单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休息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情形主张自愿解除休息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普通不予支持。

9.因企业搬迁惹起的休息合同实行疑问如何处置

企业因自身开展规划启动的搬迁,属于休息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出现严重变化,用人单位应与休息者协商变卦休息合同内容。 未能就变卦休息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休息者要求解除休息合同以及用人单位支付解除休息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予以支持。 但如企业搬迁未对休息者形成清楚的影响,且用人单位采取了合理的补偿措施(如提供班车、交通补贴等),休息者解除休息合同理由不充沛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解除休息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0.职工因病或许非因工死亡,其遗属能否主张一次性性救援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

职工因病或许非因工死亡,其遗属依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等候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则》主张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性救援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性抚恤金的,予以支持。

11.合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能否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工单位支付一次性性赔偿

合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含死亡职工的远亲属)依据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合法用工处置意见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性赔偿的,予以支持。 合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合法用工处置意见,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查明的理想及《合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性赔偿方法》的规则认定合法用工相关能否成立,并据此认定合法用工单位应承当的赔偿责任。

12.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上年度如何认定?

计算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时,如要求参照“统筹地域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统筹地域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按工伤职工出现事故时已发布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认定。

13.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受聘到用工单位任务时期因任务要素遭到事故损伤的处置准绳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受聘到用工单位任务时期,因任务要素遭到事故损伤或患职业病,经休息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置;未被认定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依照人身损害赔偿相关规则启动处置,如其坚持主张工伤保险待遇的,判决采纳其诉讼恳求。

14.因消费安保事故出现工伤或患职业病的休息者或其远亲属在休息争议案件中能否一并主张精气损害赔偿

为增加当事人讼累,因消费安保事故出现工伤或患职业病的休息者或其远亲属在休息争议纠纷案件中一并主张精气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可一并处置,并依据工伤职工的工伤或职业病状况酌情确定精气损害赔偿数额。

15. 因消费安保事故遭到损伤的从业人员及职业病患者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后,又恳求人身损害赔偿的,如何处置

休息者因安保消费事故或患职业病取得工伤保险待遇后,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恳求用人单位承当赔偿责任的,如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与休息者已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实质上相反,应当在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中扣除相应项目的工伤保险待遇数额,若相应项目的工伤保险待遇数额高于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数额,则不再支持休息者相应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恳求。

工伤保险待遇与人身损害赔偿实质上相反的项目表:

工伤保险待遇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住院治疗的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停工留薪期工资

误工费

一次性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残疾赔偿金

丧葬补助金

丧葬费

供养亲属抚恤金

被扶养人生活费

一次性性工亡补助金

死亡赔偿金

装置假肢等辅佐用具费

残疾辅佐用具费

16.休息争议案件中触及补缴社保费的该如何处置

休息者恳求用人单位补缴其在职时期社会保险费的,不属休息争议处置范围,不予处置。 休息者自行向社保部门补缴社会保险费后,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其自行补缴部分的,予以支持,但支持的范围仅限于用人单位应交纳部分。

17.法院查明不存在休息相关后如何处置

仲裁机构以双方之间不存在休息相关为由做出不予受理判决,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审查后发现双方之间不存在休息相关,可向休息者释明转换适宜程序,休息者不赞同转换为适宜程序启动审理的,应当裁定采纳当事人的起诉。

18.关于结局判决案件,如休息者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能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休息争议调停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则提出抗辩

休息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休息争议调停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则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依据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则向休息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开放撤销仲裁判决的,中级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曾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采纳开放。 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对用人单位的抗辩应一并处置。 用人单位的抗辩,除属于针对休息者的诉讼恳求提出的抗辩外,不得超出用人单位开放撤销的理由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休息争议调停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则的范围。

19.休息者在仲裁时仅主张解除休息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后在诉讼中主张赔偿金如何处置

解除休息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违法解除休息合同的赔偿金均系基于解除休息合同这一理想发生,当事人在开放休息仲裁时主张解除休息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后在诉讼中变卦为主张违法解除休息合同的赔偿金的,可认定该诉讼恳求与讼争休息争议具有无法分性,应予兼并审理。

20.退休人员就调休前的事宜出现休息争议的,仲裁时效何时起计

依据《广东省初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休息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休息人事争议案件若干疑问的座谈会纪要》第11条的规则,到达退休年龄人员与用工单位之间的相关为劳务相关。 休息者到达退休年龄还继续在用人单位任务,后双方就退休前的事宜出现休息争议的,仲裁时效从该休息者到达退休年龄之日起计算。

21.休息者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休息合同法》第二十五条只是对用人单位要求休息者支付违约金作出限制,并未制止休息者主张违约金。 因此,在法律法规未对违犯休息合同的违约金性质和适用条件作出详细规则的状况下,休息者可以同时主张违约金、经济补偿金,休息者依据休息合同的商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休息合同的违约金的,予以支持。

22.休息争议案件能否适用一审终审

依据《广东省初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操作指引》第1条的规则,关于休息相关清楚,仅在休息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给付数额、时期上存在争议的休息合同纠纷案件,如当事人恳求的单项数额均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契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则的简易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务工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规则条件的,法院可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23.用人单位和休息者在诉前达成调停协议的,能否开放法院启动司法确认

依据《广东省初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厅、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工商业结合会、广东省企业结合会关于进一步增强调裁诉衔接多元化解劳资纠纷的意见》及《广东省初级人民法院关于非诉讼调停协议司法确认的指点意见》的规则,休息争议纠纷在非诉讼调停组织掌管下达成调停协议后,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开放确认调停协议效能,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后对契合条件的可出具民事调停书予以确认。

付款合同

付款合同范文合集7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不得人心,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所要求用到合同,签署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对等位置。 那么合同要怎样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上方是我精心整理的付款合同8篇,希望能够协助到大家。

付款合同 篇1

1、合同签署乙方进场十天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备料款。

2、乙方成功合同工程量6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的工程进度款。

3、乙方成功合同工程量95%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80%。

4、工程完工,并经甲方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一个月内操持完毕算,工程款支付到结算总金额的95%。

5、余款为结算金额的5%,作为本工程的保修金,待本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七天内支付5%。

付款合同 篇2

立书人: 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立书人: 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订购服务事宜,商定甲方付款给乙方条件如下:

一、双方赞同付款方式为每一季度结算一次性。

二、双方赞同每年3月10日、6月10日、9月10日、12月10日为结算日。

三、双方赞同付款型态为汇款,附开户银行资料。

1、采现金付款者,甲方赞同於货到收现。

2、采支票付款者,甲方赞同於货到付票期_____日之票据予乙方。

3、采汇款付款者,甲方赞同於货到____日内,汇入乙方指定之帐户。

4、采月结付款者,甲方赞同於当月____日支付票期____日之票据予乙方。

四、甲方给付乙方款项之方式为 乙方派员收取□回邮寄回□汇入帐户。

1、由乙方派员收取时,需携带证件 无□收款章□发票章。

五、能否要求乙方按月邮寄对帐单 YES □NO。

六、其他商定事项:

一、甲方赞同於付款时同时交付乙方付款明细。

二、若甲方支付客票(非甲方自己所开立之支票),需由甲方於支票反面背书。 柒、特别付款方式说明:

甲方:乙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代表人:

付款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修建装置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则,结合本工程详细状况,经双方对等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略:

(1)工程称号:制造装置装置地点:

二、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

(1)依据乙方所提供的工程预算项目,包工包料启动施工。

(2)甲方若变卦设计应及时同乙方对工程价款、工程期限启动调整,新增部分外则按报价表中单价结算。

(3)合同总造价:(大写)(小写)(单位工程造价参照预算书选择)。

三、甲乙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益和义务:

1、开工前担任人员接通施工现场电源,电费由甲方承当。

2、指定专人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启动监视、操持两边交工项目的验收手续,担任工程验收确认签字。

3、甲方担任提供场地给乙方寄存工具,乙方担任看守。

4、施工环节中,如遇设计变卦、下雨、停电、以及人力无法顺从的自然灾祸,原定工期理因顺延。

5、工期完工后,应在接到乙方验收开放三日内,会同乙方启开工程验收,对工程的质量疑问,甲方必需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否则工程视甲方验收合格。

(二)乙方的权益和义务:

1、依照双方商定的范围,做好资料的制造、供应和控制。

2、及时向甲方收回开工通知。 施工时应严厉按合同、预算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则的时期如期成功和交付。

3、乙方担任清算现场卫生。

4、必需遵守甲方的安保捍卫制度,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治安任务。

5、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保修保修期内属乙方担任质量疑问,担任无偿修复(不含人为性破坏及自然灾祸破坏)。 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维修电话后,48小时内派人到甲方现场启动保养任务。

6、乙方在施工中,如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自行担负,甲方不承当任何法律责任。 保修时期因广告牌掉落引发的事故由乙方担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工程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今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占总工程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

2、施工人员进场施工,甲方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占总工总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

3、人民币:元,大写:。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

工程付款合同范本

2、工程途中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卦而形成的停工、返工,甲方应采取补偿措施或许增加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形成的停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资料和构件积压的实践损失。

3、工程未阅历收,甲方提早或许私自经常使用,既视同验收合格,由此出现的质量或许其他疑问,由甲方自行担任。

4、不按合同规则的时期拨付工程款,乙方有权中止施工,以此发生的责任由甲方担任。

5、如遇特殊状况要求变卦合同应及时与乙方取得咨询,协商处置并以双方签字为准,否则应承当全部责任。

6、工程交付经常使用,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则付款,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每日按总价的0。 2%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

1、工程质量不契合合同规则,担任无偿整改。

2、工程交付时期不契合规则,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每日按总价的0。 2%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乙方按双方商定的内容、方式成功合同规则的制造任务,乙方如需变卦内容时,经过甲方书面赞同,若质量出现疑问,双方应协调达成处置协议,再行议付。

六、 本合同有效期内因自然灾祸及因国度法律政策变卦等人力无法顺从的要素,形本钱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内容部分或全部不能实行,双方互不承当违约责任。 但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将相关事情、或许引发结果等状况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情出现后的十五天内,向另一方提交有关威望部门的证明,及本合同(包括补充协议)商定义务与责任不能实行或要求延期的报告。

七、工程审批手续由方操持,甲方应提供市政、工商所需的资料。

八、甲、乙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触及双方权益、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方式通知。 合同中所列甲、乙方的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 如若地址有更改,须及时用书面通知他方。 凡按各方最后地址送达的通知或其他有关文件均视为有效送达。

九、 本协议触及的设计图、制造图、工程报价预算书均可作为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能。

十、 在实行本合同环节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处置;如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可向外地仲裁委员会开放仲裁。

十一、 其他:

十二、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 盖章后失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工程完工,款项结清,本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付款合同 篇4

业主:

依据双方签署协议书的商定,现已成功 *****的招标招标任务,委托人应支付本项目的报酬。 特向贵单位提出支付叁万元整(¥.00元)代理费的恳求,恳请给予及时支付。 转入账户如下:

称号:

开户行:

账号:

有限公司

二〇xx年十一月十七日

付款合同 篇5

1、合同签署后付预付20%。 承包商提供银行或有信誉的公司出具的,受益人为发包人,有效时期为90天的保函,保函为见索即付保函,即含有“在保函有效期内,发包人因承包人未能实行合同项下商定义务(以下简称“违约”)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行将在收到发包人签署的声明承包人违约的书面索赔通知纸质原件及本保函正本原件后七个式作日内,无条件支付给发包人累计总额不超越担保金额的款项”的条款。 保函保证的金额为元整。

2、成功工程总额的50%付已完工程额的30%。

3、成功工程额的80%付已完工程额的60%。

4、工程全部成功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额的85%。

5、决算成功后付至工程额的95%。

6、质保金5%二年

付款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签署地点:

签署时期: 年 月 日

一、 产品称号、规格、数量、单价

二、 质量要求:质量到达国度规范(GB-XXXX),如有异议十五日内提出,甲方包退包换。

三、 运输方式及承当费用: 公路运输,甲方承当运费。

四、 供货方式及期限:甲方依据乙方的订购单供货给乙方,乙方必需把交货方案7天前通知给甲方。 甲方组织车辆,按乙方要求的日期交货。

五、 交货地点、方式:货物送至乙方指定的仓库,

六、 结算方式:货到付款(详细付款时期和付款方式见双方商议的附件)。

七、 违约责任:

1.违犯本合同的商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 违约方应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则,承当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无法顺从要素出现,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 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假设任何一方双方面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20%)的违约金;假设乙方逾

期付款,应向甲方按日支付相当于逾期付款部分百分之三(0.3%)的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越延迟总价的百分之五(5%)。 假设甲方逾期交货,应向乙方按日支付相当于逾期交货部分的百分之三(0.3%)的违约金,但不得超越延迟交货部分的百分之五(5%)。

八.合同终止

甲方或乙方如要提早终止本合同,应提早30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一切费用及承当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干终止。

九、争议的处置:

若在本合同执行环节中出现争议,由双方协商处置;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能,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定盖章失效。

十一、备注: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失效,传真件有效。

2.甲方只保证油漆自身的质量,其他方面的疑问如施工方面造成的疑问>恕不担任。 乙方选择油漆种类时尽或许向甲方或有关威望机构咨询。

甲 方 乙 方

单位称号(章): 单位称号(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付款合同 篇7

【案情】

原告张某与原告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通知称:原告徐某因承建移民房要求向原告购置水泥,双方商定先将水泥运给原告开工,等一楼的工程款打出来再付给原告,直至主体工程成功,原告仍未付款给原告。 20xx年11月18日,经双方结算原告尚欠原告水泥款元,原告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交由原告收执。 后经原告屡次催讨均无果。 现被通知至法院,恳求依法判令原告支付原告货款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自20xx年11月18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本案诉讼费由原告承当。

【审讯】

青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为,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一切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原告张某与原告徐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其内容不违犯法律、法规的制止性规则,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原告在收取原告的水泥后,应当依照商定支付价款。 20xx年11月18日,经双方结算,原告尚欠原告货款元,并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欠条,原告应当按该结算数额支付货款。 经原告屡次催讨,原告至今未付,显属违约,应承当相应的民事责任。 故原告要求原告支付货款元及逾期付款利息的诉讼恳求,依法应予以支持。 故依法判决如下:原告徐某于本判决失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张永玲货款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自20xx年11月18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

【分歧】

本案理想清楚,乍看并无争议,但深究思索,原告可否主张逾期付款利息,若可以主张逾期付款利息如何计算等疑问仍值得探析。

【评析】

第一种观念以为:原告张某无法主张逾期付款利息。 因原、原告基于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原告徐某逾期不付货款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但双方并未商定有关违约金的条款。 自1999年10月1日《合同法》实施后,该法分则第九章买卖合同中对逾期付款并没有法定违约金的规则,故对违约金的适用只能从当事人的商定,如当事人对逾期付款没有商定违约金,则不得适用给付违约金的法律责任,判决或调停逾期付款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种观念以为:原告张某可以主张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自20xx年11月18日起至判决书确定的实行期末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 1.原、原告基于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双方虽然未对逾期付款的违约行为约1 逾期付款利息是介乎于利息损失与逾期付款违约金之间的概念,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性质相同,是当事人在签署合同时,商定在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相应欠款的利息,或许依照相关法律规则依照相关利带支付利息,即以支付利息的方式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故被称作逾期付款利息。

定相关违约金的条款,但双方于20xx年11月18日对货款启动了却算,同时原告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交由原告收执。 此时原告曾经明白结欠原告货款元。 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实行合同义务或许实行合同义务不契合商定的,应当承当继续实行、采取弥补措施或许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实行合同义务或许实行合同义务不契合商定的,在实行义务或许采取弥补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的规则,原告徐某除需继续实行合同即支付货款外,还需赔偿逾期付款时期相关货款的利息损失,由于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是显而易见的。 2.至于该违约金的计算规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2月16日发布了《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照何种规范计算疑问的批复》2(法释[1999] 8号,简称批复),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则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存款利息的规范计算逾期付款利息。 3.本案当事人并没有商定付款时期,也没有就此达成补充协议,依照买卖习气,原告徐某应于双方结算后立刻付款,但原告徐某直至原告张某诉至法院仍未付款,显属逾期不付的违约行为,自双方结算之日起即20xx年11月18日起即已违约。 4.因原告依法诉至法院,意味着愿由法院对双方争议的理想启动认定,并听从法院对其纠纷予以了断判决。 一旦法院经审理依法认定了违约理想的存在,并在判决书中确定原告应实行合同义务的期限和方式,就表示原告应承当违约责任、实行给付逾期付款利息的义务,而原告则赞同接受原告依判决书确定的方式实行给付义务。 故原告应承当在判决做出之前的违约责任,支付到判决书确定的实行期末尾之日止。 而之后原告在判决书规则的实行期内实行给付义务的行为,是人民法院和原告都认可的,不能称其为违约行为,相应也就不应计算逾期付款利息。 至于实行期满后,义务人仍不实行给付义务的行为,应承当的是拒不实行法院判决、裁定义务,也非违约责任,也不应计算逾期付款利息。 所以逾期付款利息应自应支付货款而未支付货款之日起计算到判决书确定的实行期末尾之日止。

第三种观念以为:原告可以主张逾期付款利息,但利息自20xx年11月18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 原告应承当在判决做出之前的违约责任,支付到判决书确定的实行期末尾之日止无可厚非。 而之后原告在判决书规则的实行期内实行给付义务的行为,是人民法院和原告都认可的,是原告接受法院的判决对原告实行时期的宽限,但并不能说明原告丢弃了相关的利益,更不能因此就以为原告徐某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被免除。 只需逾期付款的违约行为不时存在,就应当计付逾期付款利息,直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笔者赞同第三种观念。 本案中原告徐某拖欠货款的行为直至其将货款还清为止,是不时继续存在的,故就应该支付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 这里还有一个如何表述的疑问,有的审讯员表述为“至支付货款之日止”,有的审讯员则表述为“至货款付清之日止”,笔者以为后者的表述相对比拟合理,由于谁都不能保证裁判标的能够一次性性支付到位,或许会出现分屡次付清的状况,而此时逾期付款的行为是依旧存在的,只是逾期付款的金额有所增加,并不能由于支2 《批复》规则:关于合同当事人没有商定逾期付款违约金规范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则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存款利息的规范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存款利息的规范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规范。

付了部分货款就免除了支付剩余逾期款的违约金的义务。 这时应该参照银行划款扣贷时的通行做法,依照利随本清的准绳加以兑现。

综上所述,针对事前没有商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买卖合同案件,当事人诉至法院要求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是二条的规则,应予以支持赔偿逾期付款时期所发生的债务利息,即逾期付款利息。 该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规范依照《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照何种规范计算疑问的批复》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则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存款利息的规范计算。 而可主张逾期付款利息的时期应自付款逾期之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参照银行划款扣贷时的通行做法,依照利随本清的准绳加以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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