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套取费用 中国人寿吐鲁番分公司被罚款17万元 (套取费用案例)
凤凰网财经讯 7月23日,据国度金融监管总局官方信息显示,吐鲁番分公司因套取费用,被罚款17万元。
相关责任人石海峰、陶刚均被正告并罚款算计2万元。
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任务可以办信誉卡吗
在保险公司任务可以办信誉卡的,只需到达契合的条件即可。
少数状况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才干(中国大陆地域为年满18周岁的公民)的、有一定直接经济来源的公民,可以向发卡行开放信誉卡。 有时,法人也可以作为开放人。
开放方式普通是经过填写信誉卡开放表,开放表的内容普通包括申领人的称号、基本状况、经济状况或支出来源、担保人及其基本状况等。 并提交一定的证件复印件与证明等给发卡行。
客户依照开放表的内容照实填写后,在递交填写终了的开放书的同时还要提交有关资信证明。 开放表都附带有经常使用信誉卡的合同。
开放人授权发卡行或相关部门调查其相关信息,以及提交信息真实性的声明,发卡行的隐私维护政策等,并要有开放人的亲笔签名。
扩展资料:
依据《关于印发《信誉卡业务控制方法》的通知》:
第六十条 持卡人经常使用单位卡启动透支的,由其单位承当透支金额的归还和支付透支利息的责任。 持卡人经常使用团体卡隶属卡出现透支的,由其主卡持卡人承当透支金额的归还和支付透支利息的责任;主卡持卡人丧失归还才干的,由其隶属卡持卡人承当透支金额的归还和支付透支利息的责任。
第六十一条 持卡人与特约单位出现的纠纷由双方自行处置。 持卡人不得以纠纷为由拒绝归还因经常使用信誉卡而出现的债务。
第六十二条 持卡人必需妥善保管和正确经常使用其信誉卡,否则,因此形成的资金损失,由其自行承当。
第六十三条 持卡人操持挂失后,被冒用形成的损失,有关责任人依照信誉卡章程的规则承当责任。
第六十四条 单位卡持卡人违犯本方法规则用于10万元以上商品买卖、劳务供应款项结算的,对其处以5万元至10万元罚款。
第六十五条 单位卡持卡人违犯本方法规则,将基本存款帐户以外帐户、销货支出的款项转入或将现金存入其信誉卡帐户的,除责令其转回基本存款帐户外,对其处以5万元至10万元罚款。
团体卡持卡人违犯本方法规则,将单位的款项转入其信誉卡帐户的,除责令其退回外,对其处以5千元至1万元罚款。
第六十六条 持卡人违犯本方法规则套取现金的,对其按套取现金数额的30%至50%处以罚款。
第六十七条 持卡人违犯本方法规则,出租或转借信誉卡及其帐户的,除责令其纠正外,对其按帐户出租、转借出现的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千元罚款,并没收其合法所得。
第六十八条 持卡人恶意透支的,依法清查其刑事责任。
第六十九条 特约单位受理信誉卡时,应当依照规则的操作程序操持,否则因此形成的资金损失,由其自行承当。
第七十条 特约单位任务人员介入欺诈银行活动,构成罪恶的,依法清查其刑事责任。
虚拟中介业务多盈理财套取费用 中国人寿财险锡山支公司被罚30万
中国人寿财险锡山支公司因虚拟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罚30万。详细违规行为及处分依据如下:
一、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商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
二、虚拟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三、处分依据与结果
此次处分不只是对国寿财险锡山支公司违规行为的惩戒,也是对整个保险行业的一次性警示,提示各保险公司应严厉恪违法律法规,规范业务操作,保养保险市场的安康稳如泰山开展。
中国人寿黑龙江分公司被罚51万,这个惩罚有意义吗?
中国人寿黑龙江嫩江支公司被前员工揭发少量造假,这条信息不只将中国人寿推到风口浪尖,就连整个保险行业也是遭到了不少的影响。 保险行业 在我国的历史并不是很长,有很多的制度还不够完善,相同也是有不少的弊端,这一次性的揭发可以说是将整个行业的缺陷和疑问暴显露来,那么中国人寿会失掉什么样的处分,我们来了解一下。
中国人寿被员工揭发造假。
中国人寿前员工张乃丹自称在中国人寿任务了16年,在她在职的这段时期,中国人寿嫩江支公司存在少量造假的现象,例如虚开发票,短命短做,虚伪减员,套取公司奖励及费用等。 这个信息传出之后,很快惹起少量的关注,中国人寿也很快出来回应并表示将会积极调查这件事情。 银保监会也介入调查,并表示会深化调查,并加大惩罚力度。 而张乃丹揭发了之后,也不时在自己的社交平台发布最新的调查状况,但是调查的结果张乃丹并不是很满意,中国人寿总部的调查人员态度很敷衍,基本没有任何的举措。 而张乃丹还表示,假设公司外部调查组不调查,前期她会继续上访,要求给出一个公允公正的结果。
中国人寿最终被处分51万。
这件事情出现曾经有大半个月,经过这段时期的调查,中国人寿揭发造假事情也曾经有了处分结果,中国人寿在他们的官方网站上披露了一份行政处分公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因内控机制不健全等要素被罚款51万元。 虽然银保监会官方网站上还不能搜索相关的处分,但是很多人以为这是之前揭发中国人寿造假事情的处分。
这个惩罚有意义吗?
关于这样的处分,我团体以为毫有意义。 51万对一个这么大的企业来说基本就是不痛不痒,而且依据张乃丹揭发的内容来看,他们经过造假套现等各种违规操作所取得的利益早就超越51万了,这样的处分结果基本就无法起到震慑的作用,反而会让一些企业愈加肆无忌惮。 违规所得的收益远远要高于罚款,这能否也正面让更多的企业选择违规?那么消费者的权益又如何能够取得保证?希望国度对保险行业的乱象能够加大处分力度,将保险弊端启动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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