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国际信托被罚25.5万元 因违犯征信控制规则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据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行政奖励选择信息披露,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因违犯征信控制规则,被处以25.5万元罚款。
此外,时任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财务部总经理李某,因对该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5.5万元。
据该公司官方,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986年经中国人民银行赞同成立。1999年12月公司增资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西安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2002年4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赞同重新注销开放,公司获准独自保管。
2008年2月经中国银行业监视控制委员会赞同,公司换领新的金融容许证,同时更名为“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经中国银行业监视控制委员会赞同,并经工商注销,公司全体变卦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更名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2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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