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万华丰顺商贸有限公司被罚款6470元 (日喀则市万华丰顺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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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信息,近日日喀则市万华丰顺商贸有限公司因销售侵犯注册商标公用权的商品,被日喀则市市场监视控制局启动了没收违法商品及罚款。
据公告内容,本局接到特殊帝范梅勒糖果(中国)有限公司揭露称日喀则市万华丰顺商贸有限公司(周吾麦勒)私自销售侵犯特殊帝范梅勒糖果(中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公用权(或冒用公司称号或地址)的产品的违法行为。本局立刻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启动现场核对,经核对发现该公司运营场所内寄存有特殊帝范梅勒糖果(中国)有限公司注册的商标公用权的商品(共3个种类1081袋产品)。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上述商品的进货票据和供货方资质证照。对上述商品执法人员当场采取了先行注销保管。
日喀则市万华丰顺商贸有限公司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公用权:”第一款第三项“销售侵犯注册商标公用权的商品的;”的规则,造成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公用权的违规行为。因此,日喀则市市场监视控制局选择没收涉嫌侵犯特殊帝范梅勒糖果(中国)有限公司共3个种类1081袋产品,没收违法所得1274.48元,并罚款人民币64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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