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高管被出具警示函 炬光科技因多项违规遭陕西证监局责令矫正 (三名高管被出卖事件)
12月12日,西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光科技”)公布公告称,因在股权处分费用核算、募集资金控制及经常经常使用、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不规范行为,收到了陕西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选择书。此次监管措施不只对公司提出了整改要求,还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兴胜、董事会秘书张雪峰、财务总监叶一萍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选择书显示,炬光科技在股权处分费用核算方面存在不规范行为。2023年第三季度末,公司预提2022年股权处分方案第二期对应股份支付费用的依据不充沛,且未及时冲销前期已计提部分股份支付费用。这一行为违犯了《企业会计准绳——基本准绳》的相关规则,显示出公司在财务控制和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疏漏。
此外,炬光科技在募集资金控制及经常经常使用方面也存在不规范之处。公司经常经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设备款、土地保证金等款项后,分屡次将前述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转至公司普通户启动置换,但相关置换事项未延迟实行审议程序。同时,公司还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未在专户集中控制和经常经常使用的状况,算计金额抵达1041.57万元。
在信息披露方面,炬光科技在《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寄存与通经常经常常使用状况专项报告》和《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寄存与通经常经常常使用状况专项报告》中,未披露前述部分募集资金置换未延迟实行审议程序、部分募集资金未在专户集中控制和经常经常使用等违规状况。这一行为违犯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控制方法》的相关规则,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针对上述疑问,陕西证监局对炬光科技采取了责令矫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对刘兴胜、张雪峰、叶一萍三人出具警示函。炬光科技及相关人员在收到选择书后表示高度注重,并将严峻依照监管要求行事,将片面强化外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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