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巨龙被行动89436元 往年以来已被行动屡次 触及广东福建安徽等地 (厦门市巨龙被收购了吗)
据天眼查司法案件显示,2024年9月19日,厦门市巨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列为被行动人【案号:(2024)粤0104执20489号】,行动标的89436元。
另据天眼查统计,2024年1月以来,厦门市巨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约10余次成为被行动人,案件普及广东、福建、安徽等地。
所谓被行动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问决作出后,拒不实行法院判决或仲裁判决的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行动人未按行动通知实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任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行动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富状况。
所谓行动标的,是指案件中要求行动的金额。这个数字包括了被行动人要求支付给放闭行动人的本金、利息以及或许存在的迟延实行金等款项。
地下资料显示,厦门市巨龙成立于2012年,位于厦门市,是一家以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晹,任职企业12家。
版权声明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