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税项为 石四药集团 2024年上半年企业所得税达137 254千港元 (递延税款)
媒体9月12日信息,石四药集团在2024年上半年的企业所得税为137,254千港元,相比2023年的117,916千港元有所介入。另外,其递延税项为-11,389千港元,低于2023年的3,278千港元。另外,其所属的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江苏博生医用新资料股份有限公司等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有15%的活动所得税税率。依据中国所得税法规,一切在中国成立并运营的其它附属公司需按25%的适用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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