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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有家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原告 8月29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 (乐有家房产公司)

据媒体信息显示,深圳市乐有家房产买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有家”)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原告,于2024年8月29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2024)粤0305民诉前调21087号】。

另据天眼查统计,2024年1月以来,乐有家原告屡次。从案件案由来看,关键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为主。

地下资料显示,乐有家成立于2009年,位于深圳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股东为深圳市乐有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林凤辉、深圳市家家顺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李丹,区分持股39.75%、30%、30%、0.25%。企业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为杜艳花,任职企业2家,董事长林凤辉,任职企业1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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