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俊杰速递有限公司因私自经常使用默认快件箱 快递服务站等模式投递快件被处以1.正告;2.罚款500元 (成都俊杰速递有限公司全娟简介)
成都俊杰速递有限公司因私自经常使用默认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模式投递快件被处以1.正告;2.罚款500元
2024年07月02日,成都市邮政治理局就成都俊杰速递有限公司私自经常使用默认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模式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分选择书。详细状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状况
企业(团体)称号:成都俊杰速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全大勇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小道1599号附10号
品牌:圆通
二、案由
私自经常使用默认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模式投递快件
三、重要理想
成都俊杰速递有限公司在启动快递服务消费作业(运单号:YT89xxxxx0367)环节中,存在“未经用户赞同私自经常使用默认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模式投递快件”状况
四、行政处分内容
1.正告;2.罚款500元
五、责令矫正的详细需要
责令其对未经用户赞同私自经常使用默认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模式投递快件的行为启动整改
承办单位:成都市邮政治理局
快递要不要放快递柜由你说了算!
作为解决社区快递最后一公里问题的“神器”,小区里耸立的越来越多快递柜实在是让人又爱又恨。 快递柜在为剁手党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一度会出现“未经允许擅自放快递柜”“快递柜隔夜乱收费”现象,以及丢件等问题。
而明天开始,上述与快递柜相关的责任不明问题或将成为历史。
10月1日起,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 条例对运营智能快件箱企业进行了规范和要求,其中就明确:“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等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9月25日,全国首张快递柜经营许可证诞生,由广东省邮政管理局向深圳市丰巢科技有限公司核发,作为最后一公里的“新物种”,快递柜的使用与竞争也开始进入运营精细化、规范化时代。
中国物流学会特约研究员杨达卿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专项法规的落地,是智能快递柜市场走向服务规范和有序竞争的前奏。
不过他也认为,快递末端乱象有法规不足的问题,但更关键在于人力保障和经济效益问题,最后一公里服务的数字化还在演变中,还是需要审慎、包容地进行立法立规,避免创新企业带着镣铐跳舞。
“投递快递柜要经本人同意”
对于不少“剁手党”来说,智能快递柜已经有了较大规模的普及,但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快递柜也成为了广大消费者吐槽的对象。 而在10月1日将正式实施的《管理办法》则对包括快递柜使用场景、收费情况、寄收双方责任等“槽点”进行了明确规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交通运输部官网了解到,《管理办法》共计35条,主要涵盖了包容相关企业共同发展、保护快递用户合法权益、规范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保障智能快件箱寄递安全四方面的内容,同时对于快件箱使用企业、运营企业以及收寄人的操作流程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规范。
其中,在快递用户权益保护方面,《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
《管理办法》同时规定,“快件延误、损毁、内件短少的,收件人可以当场拒绝签收,并按照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的提示将快件退回智能快件箱。”
此外,《管理办法》还规定,“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杨达卿表示,《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一则让快递柜服务企业真正有了正式的身份:快递柜服务企业有了明晰的管理归口(邮政管理机构)及专业身份(邮政备案及地址编号等),可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和便民服务、民生工程等项目。
同时他表示,《管理办法》也规范了服务流程及安全保障、惩戒办法,既利于提高企业服务规范,也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实际上,该《管理办法》不是第一次对包裹投递快递柜提出规范,去年发布的首部针对快递行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中也明确提出,快递小哥未与收件人进行沟通协调便直接将快递包裹放入快递柜、快递代收点等行为将被视为违规。
而随着10月1日《管理办法》的正式施行,由快递柜引发的投递服务、丢件及延误等问题或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不过杨达卿也坦言,针对快递员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寄存货柜的懒人配送问题,这次办法中的明确规定确实利于规范寄递到柜服务,但由于快递柜目前功能还有不足,《管理办法》提出的“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为收件人验收、拒收快件提供技术条件”等要求,目前尚难实现。
快递柜是不是一门好生意?
除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进行规定之外,《管理办法》也对快递柜行业发展和主体企业进行了明确规定。
其中,《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支持将智能快件箱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和便民服务、民生工程等项目,在住宅小区、高等院校、商业中心、交通枢纽等区域布局智能快件箱。”
第六条则规定,“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符合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有业内人士认为,无论是快递柜管理办法的出台,还是全国首张快递柜经营许可证的诞生,一方面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另一方面也将带动快递柜市场新一轮竞争和巨头入局的潮流。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解决快递行业长期存在的“最后一公里”痛点的新物种,快递柜曾引发政策层面的关注和各大巨头公司的争相布局。
2015年6月,顺丰、申通、中通、韵达、普洛斯共同投资创建丰巢科技(2018年中通、申通、韵达相继退出,顺丰系持有丰巢科技的股份达到近70%。 );2017年7月,中国邮政以50%股份控股速递易,标志着“国家队”正式进入智能快递柜行业;2018年4月,菜鸟又推出菜鸟驿站智能柜;而就在前几天(9月24日),菜鸟裹裹推出新一代寄件柜,针对B端办公室,通过智能IoT技术提供快递收取服务。
9月17日,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至2018年,我国已有32万组智能快件箱投入运营,箱递率提升至11.3%。 有报告预测,到2020年,全国智能快递柜组数将达75万,市场规模将近300亿元。
一位“通达系”快递公司相关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对于快递行业来讲是利好的。 他认为,《管理办法》鼓励企业推进智能快递柜的建设,同时也对快递柜的投放有了明确的规范和要求,比如规范了快递柜的基本信息、以及使用和管理内容,快递企业自己参与快递柜运营的时候也就有了更明确的标准,会进一步让更多的快递企业自行成立品牌。
同时他表示,《管理办法》的执行会带来综合性的提升,推进智能快递柜成为公共设施,比如在小区,学校,商务楼等的建设中,快递柜可能成为必备的设施。
不过,市场“繁荣”的背后,快递柜的经营模式和盈利问题则成为各企业面临的共同难题。
公开数据显示,2018年前五个月,深圳市丰巢科技有限公司的净利润为-2.5亿元,2017年,净利润则为-3.9亿元。
速易递母公司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Z)发布的上半年财报显示,其参股公司中邮智递2019年1-6月净利润为-2.9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0.3%,主要原因是中邮智递资产规模持续增长致使折旧成本逐步扩大,以及合并易邮柜公司所致。
正如业内所言,《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之后,快递柜企业如何在政策规范下进行快递柜业务的经营,同时探索快递柜盈利模式,或将成为未来的长期看点。
最后一公里难题将解?
实际上,无论是快递柜市场政策法规的陆续出台、新物种的频繁出现,还是快递、电商巨头对末端配送市场的密集布局,这背后都是国家、企业在解决快递配送最后一公里痛点过程中的不断探索。
一直以来,末端配送都是快递行业绕不开的难题,而在包裹量爆发式增长的过程中,快递行业的各方矛盾和问题愈发明显,而最难、最突出、最无解的问题则聚集在最后一公里。
此前,针对末端收费乱象,国家邮政局在8月集中对快递末端服务违规收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专项部署,而在清理过程中,也一度出现代理点集体停止服务等现象,甚至导致寄往偏远村镇的包裹无人可送。
除此之外,包裹配送不规范也一直是消费者主要投诉的问题。 刚刚发布的2019年8月邮政业消费者申诉情况通告显示,邮政业消费者对邮政服务申诉的主要问题是投递服务、邮件丢失短少和邮件延误,分别占申诉总量的41.3%、15.9%和15.0%。
杨达卿表示,末端的一些问题是行业粗放式发展的后遗症,也有过去管理滞后的问题。 对于正处于“数字化变革”期的快递企业来说,多数末端服务细节或可以通过标准化的流程,技术化的手段解决,但仍面临较大挑战。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在解决最后一公里配送问题中,除了快递柜,多数快递公司也都在推出多样化的解决方案。 最近,京东快递、顺丰都通过薪资鼓励提倡快递员上门派件;德邦快递则在去年就提出大件快递上至60公斤免费送上楼。
杨达卿表示,快递市场正处于数字化变革期,依托平台管控和技术管控正在越来越多地取代传统人管人的“人肉管理”,很多服务细节可以通过标准化的流程、技术化的手段解决,但快递末端服务受客观因素影响较多,包括交通、天气等因素的影响,需要强化柔性管理。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未来的“最后一公里”一定是智能化、多元化的,包括共享化。 不过,即便新物种频出,依然存在用户无法验货、盈利模式不清晰等诸多痛点亟待解决。
如今来看,虽然政策法规出台不断、新物种频出,但是对于中国市场来说,“最后一公里”痛点的彻底解决依然尚需时日。
对此,杨达卿认为,对于末端快递的立法,还需要慎重、包容。 同时,快递末端存在的乱象也不仅仅是法规不足的问题,更关键在于人力保障和经济效益问题,而快递柜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末端揽派人力不足等问题。
在快递柜放的包裹为什么超市要收费?
那就联系快递员,让他们重新投递
快递不送上门合理吗?
收货地址填的是门牌号,拿快递却要去快递柜或快递驿站,这样的现象,如今变得越来越普遍。 从规定上看,这一现象是违法违规的。 如2019年开始实施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就明确规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 就此而言,许多快递公司的做法显然是违规了。 有专家认为,多年来,在电商领域,快递公司通过以价换量逐步形成了寡头垄断竞争态势,快递价格低,快递公司只能通过压缩快递员单票派费缩减成本。 而快递员的工作量却有增无减,最终损害的是消费者的利益。 必须承认,快递无法送上门有其现实原因。 比如,出于防疫需要,去年以来一些地方很多快递员甚至都无法进小区,这在一定程度上成了快递公司试探消费者接受程度的一个机会,于是有意无意将不送上门发展为潜规则。 再比如,统一送到快递柜或驿站,降低了快递小哥与消费者的沟通成本,每名快递员的送货效率有提升。 但是,这些现实原因也不意味着“快递不上门”的潜规则就应该被接受。 最简单的一点是,在消费者支付的快递费用不变甚至上涨的今天,不送上门,意味着快递企业的服务缩水了。 那么,从权益对等的角度,至少应该同时给消费者让利。 一些专家也建议,对放到快递柜、快递驿站而不送货上门的服务可以适当降价,使消费者支付的价格和服务得到更好匹配。 当然,现实中,消费者为快递支付的成本大多隐藏在了电商商家的“免运费”之中。 但羊毛出在羊身上,不能因此就认为消费者没有支出快递成本。 所以,有声音主张,电商平台可以推广让消费者自主选择不同收费标准和服务模式的快递企业,这一点从长远来看同样值得考虑。 置于当前互联网行业反垄断背景下,尤应如此。 要知道,现在很多电商平台往往与快递企业绑定,消费者实际上并没有选择权,一些快递企业也正是通过这种战略性联合而做大,但其在客观上并不利于倒逼企业提高服务意识,出现不上门的现象,也就似乎变得“顺理成章”了。 毕竟,电商与快递的强关联下,缺乏选择权的消费者的意见和抱怨,并不能对企业造成实质影响。 梳理了“快递不上门”的大背景,似乎可以看出,快递企业目前的服务方式,是社会各方妥协的产物。 但是,仅看到这一点是不够的。 它忽视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它的妥协,仍是基于快递企业的盈利模式,而并不是消费者与快递企业及快递企业与快递小哥共同的博弈。 说得更通俗点,目前快递企业的盈利建立在多方“让渡”权利的基础上。 比如,消费者权益缩水的同时,快递小哥也必须靠节约每单的时间来提高收益,实际劳动量并没有减少。 这一模式在初始阶段或许能够成功,但未必能够成为长远的发展方向。 毕竟,消费者对于低水平的快递服务,快递小哥对于低水平的权益保障的接受,是有限度的。 健康的快递行业必须让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权,让快递小哥更从容。 有人或许会说,这是我们为低价快递所支付的社会成本。 但是,且不说这种“低价”是否真的就与服务质量匹配,剥夺消费者选择权的“低价”,未必是真的“低价”,也终究不可能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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