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森沃物业控制有限公司晋源分公司被罚款6000元 (山西森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古交分公司)
媒体信息,近日,山西森沃物业控制有限公司晋源分公司因消防设备、器材未坚持完整有效,被太原市晋源区消防救济大队罚款6000元。
依据公告内容,2024 年 07 月 05 日,太原市晋源区消防救济大队监视审核人员曹睿、郭斯琪对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新晋祠路 485 号的由山西森沃物业控制有限公司晋源分公司所控制的丰沃悦湖城小区启动审核时,发现该小区东区八号楼 2 单元内一处烟感、一处手动报警器未坚持完整有效。
山西森沃物业控制有限公司晋源分公司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则,造成了消防设备、器材未坚持完整有效的违规行为。太原市晋源区消防救济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则,选择给予山西森沃物业控制有限公司晋源分公司罚款人民币6000元整的行政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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