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投保人!华夏人寿苏州分公司被罚6万元 (诈骗投保人的身份证信息但是没有确认投保有影响吗)
7月30日,国度金融监管局发布奖励信息,因诈骗投保人,曲靖金融监管分局对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罚款6万元;对责任人季春燕予以正告,并奖励款1万元。
中汇支付领大额罚单面前:屡次因业务违规被罚,和融金汇中双双被贴上“老赖”标签
第三方支付行业的监管态势继续严苛,近期,中国第三方支付机构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遭到了重罚。 天津市人民银行宣布对中汇支付执行行政处分,包括没收违法所得1328.11万元及罚款6762.55万元,同时法人代表因违规行为被正告,并处以55万元罚款。 这使得中汇支付成为本年度继财付通等机构之后,被罚没金额第三高的支付机构。 中汇支付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约3亿元,实缴比例100%。 公司前身天津中汇富科技有限公司在2013年取得了支付业务容许证,其业务范围包括互联网支付和银行卡收单。 但是,到了2016年1月,中汇支付的互联网支付容许被中国人民银行注销,并中止了在黑龙江、吉林、宁夏等12个省份的银行卡收单业务。 中汇支付往年年终被央行中止支付业务容许证续展开放的审查,要素是其存在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容许实施方法第二十四条规则的情形,即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或司法侦查,或被监管措施限制业务活动。 这一规则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在审查环节中,假设开放人存在上述状况之一,可以作出中止审查的选择。 中汇支付在过去曾屡次因违规行为受四处分。 2018年,中汇支付因清算系统缺点引发市场关注,重复付款达3.6亿元。 近年来,中汇支付还因违犯支付结算控制规则和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等,被罚款数十次。 例如,在2021年9月,中汇支付因违犯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则,被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罚款1399万元。 中汇支付及其法定代表人屡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涉案总数15件,未实行比例100%。 其中,屡次失信行为系有实行才干而拒不实行失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中汇支付的执行总金额高达10.47亿元,其中(2023)津0103执585号执行标的为8189.54万元,未实行金额为8178.74万元,开放人为浦发银行天津分行。 同时,中汇支付及其法定代表人也遭到了限制消费令的限制。 从限制消费令状况看,中汇支付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96次。 此外,该公司曾因未按时实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迫执行,最近一次性为往年10月26日,执行标的为8746元。 中汇支付是融金汇中电子支付成员,由融金汇中(北京)电子支付技术有限公司100%控股。 融金汇中成立于2005年,法人落第一大股东尹宏伟,持股比例为41.05%,第二大股东为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5.04%,第三大股东为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10.43%。 尹宏伟在2011年6月28日起担任中汇支付法人,2020年10月20日起变卦为陈苏平。 往年4月27日,中汇支付初级控制人员备案出现变卦,陈苏平分开,新增人员为陈小锋,此人为中汇支付现任董事长。 融金汇中也曾经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并因注销的住所或运营场所无法咨询而被列入企业运营异常名录。 据统计,往年以来,包括财付通、支付宝、拉卡拉等逾20家第三方支付机构被罚,罚双数量近30张,算计罚没金额超60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金额大幅优化,且年内罚单中机构与相关责任人被双罚的情形提高,违法违规事由则关键集中在商户控制、清算控制等方面。 央行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容许证续展公示信息显示,18张待续展的支付牌照中,有2家被中止审查,4家不再续展或主动分开。 截至以后,最新支付牌照数量为186张,累计被注销支付牌照机构增至85家。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的不时提高,以支付为切入点的金融科技创新正在蓬勃兴起。 经过积聚少量支付数据,支付服务商正逐渐转变为产业数字化综合服务商,成功资金流与信息流的沟通,重塑产业链价值。 但是,在严苛的监管态势下,支付行业中的违规行为将遭到愈加严厉的处分。 银行和支付机构要求进一步增强反洗钱等合规任务的注重,确保对相关法律的了解和对合规人才的储藏,以及自身风控系统的树立,以应对未来愈加严厉的监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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