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时遵守欧盟竞争法 不赞同该判决 媒体独家 高通回应欧洲法院反垄断奖励 (我们不时遵守纪律英语)
媒体App 9月19日信息,针对欧洲法院于18日作出对高通(Qualcomm)滥用市场支配位置的反垄断裁定,并将罚款金额外为约2.387亿欧元一事,9月19日上午,高通发言人向媒体App编辑独家回应称,高通对该判决和委员会的选择表示尊重性的不赞同,并“以为我们不时遵守欧盟竞争法(European competition law)”。
据悉,9月18日,欧洲第二初等法院“欧盟一般法院”必需了欧盟委员会于2019年对高通的反垄断奖励,并将罚款金额增加到238,732,659欧元(约合2.655亿美元,18.8亿元人民币),低于此前委员会对高通奖励的2.42亿欧元。该奖励关键是由于高通在2009年-2011年时期以低于本钱的多少钱将其基带芯片组销售给两家客户,以遏制竞争对手英国手机软件公司Icera。目前,Icera是英伟达的一部分。
委员会表示留意到了最新判决。依照法律规则,高通可以就法律疑问向欧盟法院提出上诉,但尚未回应置评恳求。
理想上,这场反垄断之战,早在15年前就已打响。
2009年6月30日,英国Icera公司向欧盟委员会揭露高通公司,并于2010年4月8日对其启动了修订和升级,欧盟委员会据此展开了考察。2011年5月,英伟达(NVIDIA)公司收买Icera公司,补充了揭露,并指控高通公司掠取性定价。
2019年7月18日,欧盟委员会选择对高通公司处2.42亿欧元的罚款,要素是欧盟委员以为,至少从2009年-2011年高通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占据了通用移动通讯系统(UMTS)规范的集成基带芯片组市场的主导位置。于是欧盟委员会得出结论以为,高通公司滥用其主导位置,在相关时期以低于本钱的多少钱向其两个关键客户(即华为和中兴)供应了肯定数量的UMTS芯片组,目的是消弭其事先关键竞争对手英国Icera公司。
随后,高通公司要求法院关闭或大幅增加罚款金额,并为此提出15项法律抗辩,特地是基于程序违规,包括考察时期过长、委员会与第三方面谈时所做的某些笔记据称过于冗长、评价、理想和法律方面的清楚错误,以及委员会未能就有关选择的一些方面说明理由。
2022年,高通曾取得过一次性性上诉胜利,免除欧盟委员会对其9.97亿欧元(约合10亿美元)的反垄断罚款。诉讼缘由是欧盟委员会以为高通2011-2016年时期在4G LTE芯片方面向苹果支付数十亿美元,使苹果必需从高通独家取得其4G芯片组,即“排他性付款”的要求出现反竞争效应,下降苹果转向竞争性芯片组供应商的动机。但法院并未支持委员会关于“作为有效竞争对手”在相关市场适用论点,最终高通上诉成功。
针对新的Icera诉讼,法院以为,欧盟委员会经过提供直接和直接证据证明了这一判决,对高通的相关反垄断判决有效,但关于罚额方面,法院以为,委员会偏离其2006年准绳规则的方法。因此,内行使其有限管辖权时,法院将高通公司的罚款金额降至2.387亿欧元。
9月18日除了高通反垄断诉讼之外,欧洲一般法院却否认欧盟委员会在2019年对谷歌母公司Alphabet处以14.9亿欧元(17亿美元)的反垄断判决,即谷歌免除17亿美金的反垄断罚款。
事先,欧盟委员会接到微软公司的揭露,并最终考察以为,谷歌于2006年-2016年时期滥用其主导位置并阻止网站经常经常使用除其AdSense之外的平台提供搜寻广告。AdSense罚款是谷歌总计82.5亿欧元的三项罚款之一,但法院以为,委员会未能思索到所无相关状况,因此关闭了部分罚款。
对此,欧盟委员会表示将研讨该判决,并思索或许的下一步上诉等措施。谷歌随后表示,关于法院“看法到了原判决中的错误并关闭了罚款”感到欢迎,并要求伦敦一家法庭采用英国针对搜寻“主导位置”的高达70亿英镑(93亿美元)诉讼案。
(本文首发于媒体App,作者|林志佳,编辑|胡润峰)
微软在欧盟反垄断中输掉了什么
欧盟与微软之间继续近9年的反垄断竞赛,随着欧洲初审法院9月中旬的判决而再掀高潮,欧洲初审法院维持了欧盟委员会2004年对美国微软公司作出的反垄断处分选择。 但是距离最后的期限尚有月余,微软能否会向欧洲法院提起上诉至今仍是悬念。 有评论以为,这是欧盟近年来严峻打击反垄断行为的一个缩影,此案的判决对微软公司来说可谓釜底抽薪,其面前的法律基础将对包括微软公司在内的众多跨国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深入影响。 欧盟有或许正在成为全球反垄断主战场。 中国的首部《反垄断法》业已发布,并将于明年的8月1日正式实施,欧美国度的反垄断通常关于中国刚刚起步的反垄断司法通常而言,无疑有着关键自创意义。 反垄断诉讼微软在欧盟遇到了强手这并不是微软第一次性卷入反垄断的诉讼,与在上个世纪90年代,微软在美国遭遇的反垄断诉讼相比,此次微软并没有顺利地跨过欧盟这道坎儿。 欧洲初审法院在9月17日的判决中,采纳了微软提交的针对欧盟反垄断判决的大部分上诉恳求,判决要求微软必需支付6.13亿美元的罚款,并协助竞争对手的产品与Windows系统兼容。 不过微软要求撤销树立监视委托人制度以确保遵守判决并支付费用的恳求,取得了法院的同意。 1998年12月,美国太阳微电子公司率先向欧盟反垄断执法机构欧盟委员会揭发微软公司,开启了欧盟对微软公司的反垄断调查。 关于微软来说,这曾经不是第一次性被扯进反垄断调查中。 与在美国遭遇的状况不同,微软在欧盟遇到的打击是强硬的。 欧盟委员会2004年认定,微软公司仰仗其在团体电脑操作系统范围的优势位置,在市场上打压竞争对手。 欧盟除要求微软公司限期提供不带自身媒体播放器的“视窗”操作系统版本和向主机软件行业的竞争对手开放兼容技术信息外,还对其开出了4.97亿欧元的巨额罚单。 对此微软公司2004年6月向欧洲初审法院提出诉讼,寻求推翻欧盟委员会的选择。 但是在长达3年的诉讼中,微软不只暂缓执行欧盟委员会选择的目的未能到达,乖乖支付了罚款,还正式推出了不带自身媒体播放器的“视窗”操作系统,但市场反响冷淡。 最终这一系列的举动都未能改动其被认定构成垄断的命运。 欧洲初审法院判决以为,微软公司滥用其在团体电脑操作系统市场上的优势位置,欧盟委员会认定微软公司犯下的两项违法垄断行为均成立。 欧洲初审法院在长达248页的判决书中称,欧盟委员会在评价微软滥用垄断位置造成的严重结果及继续时期上没有犯错,在设定罚款数额上也未犯错。 判决书中以为的理由为,一方面,微软公司拒绝向主机行业的竞争对手提供相关技术信息,造成后者开发的软件无法与微软“视窗”操作系统充沛兼容,危及了市场竞争。 另一方面,微软公司将自身媒体播放器嵌入“视窗”操作系统的“捆绑”行为,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同时存在削弱竞争的严关键挟。 关于欧盟初审法院的判决,一时期惹起了众多评论与必需,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在宣布声明中说:“这份判决证明了欧盟竞争政策的客观性和可信度。 欧盟竞争政策维护了欧洲消费者利益,确保了外部市场上企业之间的公允竞争。 ”同时,有评论以为,判决中的制裁性措施可谓是釜底抽薪之举,对微软的打击可谓重创。 那么欧盟又是依据什么来认定微软构成垄断呢?为什么微软的处境会在美国和欧盟面临诸多的不同?对此,本报记者专访了英国史密夫律师所北京代表处法律顾问史翠君。 史翠君概括引见了欧盟反垄断法的基本状况,她说,欧盟在判别企业能否涉嫌“垄断”时,通常采用两个规范:一是企业间的兼并会不会影响行业的自在竞争格式,这一点是为了保证行业内的充沛竞争格式,同时保养处于弱势的竞争者的参赛权益;二是企业间的多少钱同盟相关,能否涉嫌操纵市场,这一点目的是要保证消费者利益。 同时规则了详细判别涉嫌“垄断”的营业额的数字规范。 关于微软案的判决,实践上两项处分措施都基于同一个理由,那就是微软公司滥用了其在团体电脑操作系统范围的相对优势,仰仗着Windows系统“一统天下”的局面不合理地抢占其他市场,打压竞争对手,阻滞技术提高,从而构成了违法垄断行为。
3月18日,开放半年之久的可口可乐收买汇源案,因商务部一纸禁令最终未能成行。 由于这是商务部初次援用2008年8月1日失效的《反垄断法》做出判决,此举引发了全社会甚至全球言论极大的关注和争议。 各国制定《反垄断法》的意图终究是什么?从国际通行的案例看,《反垄断法》的大刀普通应当指向哪里?通常而言,各国反垄断法都具有三种义务:促进群众利益、维护消费者权益和保养市场竞争。 在详细通常中,各国反垄断执法机关也会详细掌握个中尺度,并且通常也都会与其本国事先的产业政策、国度安保等要素结合思索。 以汇源案为例,商务部此次并没有生搬市场占有率等数据,也并不是为了维护被收买企业利益和企业投资者利益,而是评价果汁产业开展走向和结合本国产业政策做出了判决。 控制企业兼并 促进群众利益市场经济下的企业自身有着扩展规模和扩展市场份额的自然倾向,假设对兼并不加控制,支持企业有限制地购置或许兼并其他的企业,无法防止地会消灭市场上的竞争者,造成垄断性的市场结构。 正是出于保养市场竞争的要求,各国反垄断法都有控制兼并的规则。 这种控制的目的不是限制企业的相对规模,而是保证市场上有竞争者。 这方面的法律制度关键是兼并的申报和审批制度,即到达一定规模的企业兼并要求向反垄断法的主管机关启动申报。 商务部采纳汇源案开放关键就是依据这一准绳。 但在竞争者较容易进入的果汁范围,控制较高市场份额的抢先企业能否能做到“消灭”竞争者,目前尚存争议。 各国法律规则依据美国、德国、日本等许多国度的法律,只需兼并可以发生或许增强市场支配位置,反垄断法主管机关就可以制止兼并。 有些国度的法律还规则,什么样的兼并可以推断为是发生或许增强了市场支配位置。 例如德国的《反对限制竞争法》规则,假设兼并后一家企业到达了三分之一的市场份额,或许三家或三家以下的企业共同到达二分之一市场份额,或许五家或五家以下的企业共同到达三分之二的市场份额,就可以推断兼并发生或许增强了市场支配位置。 不过,有些兼并即使发生或许增强了市场支配位置,但是由于某些特殊的状况,政府也应当同意兼并。 许多国度的反垄断法规则,假设兼并有利于全体经济或许社会公共利益,政府应当同意兼并。 要求指出的是,造成垄断的兼并由于会严重损害竞争,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政府同意这种兼并的时刻应当十分慎重。 中国《反垄断法》第二十八、二十九条规则:“运营者集中具有或许或许具有扫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作出制止运营者集中的选择。 但是,运营者能够证明该集中对竞争发生的有利影响清楚大于不利影响,或许契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作出对运营者集中不予制止的选择;对不予制止的运营者集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选择附加增加集中对竞争发生不利影响的限制性条件。 ”适用案例:欧盟采纳力拓、必和必拓兼并开放2008年7月,欧盟委员会正式对必和必拓的收买方案展开调查,该部门事先表示,两家矿业公司的兼并将造成一系列的疑问,并且将控制全球超越三分之一的铁矿资源。 而经过并购,全球最大矿业集团必和必拓公司也将成为全球最大的铜矿、铝矿及煤矿供应商,其垄断位置将失掉进一步安全。 2008年11月,欧盟委员会正式宣布否决声明。 概略中国商务部采纳可口可乐并购汇源开放2008年9月18日,可口可乐公司向商务部递交了收买汇源的申报资料,尔后屡次依据商务部要求对申报资料启动了补充。 11月20日,商务部以为可口可乐公司提交的申报资料到达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规则的规范,对此项申报启动立案审查。 2009年3月18日,依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商务部以为,此项运营者集中具有扫除、限制竞争效果,将对中国果汁饮料市场有效竞争和果汁产业安康开展发生不利影响,否决了这起并购。 概略豁免案例:美国同意波音与麦道公司兼并美国司法部1997年同意了波音公司和麦道公司的兼并,这一方面是由于麦道公司事先处于濒临破产的境地,另一方面由于兼并后的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依然存在着与欧洲空中客车的竞争。 制止垄断协议 维护消费者权益经济学家亚当· 斯密曾经说过,消费同类产品的企业很少聚集在一同,假设他们聚集在一同,其目的便是商榷如何对付消费者。 反垄断法上把这种限制竞争性的协议称为“卡特尔”,详细还分为商定售价的多少钱卡特尔、限制消费或销售数量的数量卡特尔和经过协议划分销售市场的地域卡特尔。 上述这些卡特尔对市场竞争的损害是十分严重的。 由于这种状况下,参与卡特尔的企业各自在其销售地域都有着垄断位置,这一方面使消费者失去了选择商品的权益,另一方面使市场失去优胜劣汰的机制,即效益差的企业不能被淘汰,效益好的企业不能扩展消费规模,这就会严重损害企业的竞争力,使社会资源不能失掉优化性能。 各国法律规则在各国反垄断法中,上述各种严重损害竞争的协议普通得适用“自身违法”的准绳,即不论它们是在什么状况下订立的,都得被视为违法。 当然,企业间订立限制竞争的协议有时对经济是有优势的,当某些限制竞争协议有利于降低企业消费本钱,改善产质量量,提高企业消费率,它们普通被视为合理的限制,可以失掉反垄断法的豁免。 依据美国的《谢尔曼法》,这种状况下对公司的罚款可以到达1000万美元,对团体罚款可以到达35万美元,此外还可以处以三年以下的刑事开释。 但在详细案件中,美国司法部依据美国刑法的规则,早已大幅度提高了反垄断案件的罚金。 中国反垄断法也有相关详细条文规则,同时规则,即使不适用于已有条款约束的,运营者面对此类指控时,需自行举证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能使消费者分享由此发生的利益。 适用案例:三菱介入石墨电极多少钱协议被罚在2000年,日本三菱公司由于被指控介入了一个固定石墨电极多少钱的国际卡特尔,被美国司法部征收了1亿3千4百万美元的罚金。 两大国际拍卖行商定佣金被罚英国的克里斯蒂(Christie)拍卖行和美国的苏斯比(Sotheby)拍卖行作为国际上两家最著名的拍卖行,因商定佣金的多少钱被指控违犯了美国反垄断法。 最后,这两家拍卖行不只被课以巨额罚金,它们的总裁还面临着刑事开释。 制止滥用市场支配位置 保养市场竞争通常中,企业可以经过合法的方式取得市场支配位置,甚至垄断位置。 反垄断法虽然不反对合法的垄断,但由于合法的垄断者相同不受竞争的制约,它们就十分或许会滥用其市场优势位置,损害市场竞争,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因此,国度必需对那些在市场上曾经取得了垄断位置或许市场支配位置的企业增强监视。 各国法律规则中国《反垄断法》中对制止滥用市场支配位置有较细的条文规则,同时设置了豁免条款:“有的运营者市场份额缺乏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运营者具有市场支配位置。 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位置的运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位置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位置。 ”适用案例:微软在美国、欧盟涉嫌垄断被罚微软公司就是经过控制操作系统的知识产权在全全球的软件市场上取得了市场支配位置,并凭此优势在阅读器、即时通讯等产品上理想捆绑,阻碍了竞争者进入。 1997年,美国司法局控诉微软垄断,微软由此饱受诉讼煎熬,最终交出数亿罚金
为何手机通讯的34G专利费那么高?
自去年底以来,高通(Qualcomm)可谓是费事不时。 先是被韩国公允买卖委员会(简称“KFTC”)以垄断及阻碍竞争为名,罚了1万亿韩元(约合人民币59亿元),创下韩国反垄断罚金历史记载。 往年1月初,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ission,以下简称FTC)也对高通提起诉讼,指控高通的专利授权政策违犯了联邦法案,构成不合理竞争。 往年1月20日,苹果也美国起诉高通,称其合法应用手机芯片范围的垄断位置,并要求其退还约10亿美元承诺退还的专利经常使用费。 随后苹果也中止了向高通支付专利授权费。 目前双方仍处于剧烈的对立当中。 正所谓屋漏偏逢连夜雨,如今,台湾公允买卖委员会也以为高通垄断,并向其开出了234亿新台币(约合人民币51亿元)的罚款。 台湾向高通开出234亿新台币罚单10月11日,台湾公允买卖委员会第1353次委员会议决议经过,该决议认定高通仰仗其在CDMA、WCDMA及LTE等移动通讯规范基带芯片市场的抢先位置(同时拥有众多CDMA、WCDMA及LTE之规范必要专利),拒绝授权竞争对手,并采取“没有授权协议,就没有芯片”的手腕,要求客户签署排他性条款,其全体的运营形式损害了基带芯片市场的公允竞争,直接或直接的阻碍了其他竞争对手介入竞争,违犯了台湾公允买卖法第9条第1款规则。 台湾公允买卖委员会表示,高通公司违犯台湾竞争法至少继续了7年之久,在此时期,台湾企业向高通推销的基带芯片总金额高达300亿美金,而高通向台湾企业收取的专利容许费到达了4000亿新台币(约合人民币871亿元),高通在此违法时期内所获商品或服务销售金额超越了1亿元新台币,属情节严重案件应该依照情节严重案件处置。 故对高通处以台湾公允买卖委员会成立以来最高的234亿元新台币的罚款。 同时,除了罚款之外,台湾公允买卖委员会还要求高通以下行为:1、中止与芯片竞争对手已签署的须提供含芯片多少钱、销售对象、销售数量及产品型号等敏感商业信息的契约条款;2、中止与手机制造商已签署的元器件供应合同中有关没有授权就不供应芯片的条款;3、中止与客户已签署的排他性独家买卖条款。 此外,台湾公允买卖委员会要求高通公司自奖励书送达之次日起30日内,应以书面通知芯片竞争对手及手机制造商,而相关竞争对手和手机制造商在收到该通知的次日起60日内可向高通公司提出增修或新订专利技术授权等相关合约,高通公司在收到邀约后,应当本着好意、诚信、对等的准绳与其启动协商;而协商的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协商对象依据奖励书而认有不公允的合约条款,且协商内容不得限制协商对象经过法院或独立第三方之仲裁途径处置争议。 高通公司还需自奖励书送达之次日起每6个月,向公允会报告与相关协商对象的协商状况,并在成功与竞争对手及手机制造上增修或新订的合约签署后30日外向公允会报告。 信息传出后,高通方面立刻表示反对,宣布将会提起上诉。 不过高通的竞争对手们对此就比拟开心了。 联发科就评价道:“对高通的处分有助于树立一个公允、合理的产业竞争环境,与国际趋向及规范分歧,联发科技对这样的结果表示认同与支持。 ”高通:不时被“反垄断”,但形式照旧早在2005年,高通就遭到了诺基亚、博通、德州仪器和爱立信等公司提起的诉讼,欧盟不时在对高通的专利授权费启动调查。 而在与高通达成价值逾25亿美元的协议后,诺基亚和博通撤回了申诉。 2009年7月,韩国公允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KFTC”)宣布,由于高通违犯了韩国反垄断法,因此对其处以2600亿韩元(约2.08亿美元)的罚款。 2009年9月底,日本公允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JFTC”)也表示,高通冒犯了日本反垄断法规,并要求高通中止其合法行为。 JFTC称,高通强迫日本手机厂商签署不公允协议,制止手机厂商主张自主知识产权,不利于市场竞争。 JFTC要求高通修正协议中的“霸王条款”,以后不再采取相似措施。 不过高通否认了JFTC的指控。 2015年2月,中国反垄断机构国度开展革新委员会就对高通开出了60.88亿元的罚单,这也是中国反垄断历史上金额最大的罚单。 虽然,60.88亿元的罚款关于高通来说并不算个什么大事,这个金额只占其2013年在华市场销售额的8%。 2015年12月,欧盟指控高通其滥用市场位置,欺压竞争对手。 2016年12月底,韩国KFTC也宣布,高通滥用市场垄断位置,在销售芯片时强迫手机制造商为一些不用要的专利支付费用,同时他们还拒绝向其它调制解调器芯片制造商授权规范必要专利,这种行为阻碍了竞争。 因此,选择向高通开出约1万亿韩元的罚单(约合人民币59亿元),创下韩国反垄断罚金历史记载。 59亿元罚款看起来很重,但其实每一年,高通都能从韩国厂商那里失掉大约85亿元的专利授权费用。 不过,关于韩国KFTC的两次指控和处分,高通都拒绝供认和接受。 随后在往年2月份,高通向韩国初等法院提出两起上讼,第一要求撤销KFTC的判决,第二恳求暂缓执行KFTC的整改要求,直至上诉判决出来。 关于韩国KFTC的处分,高通不时持顺从的态度,到目前为止高通也并未交纳罚款及启动整改。 韩国政府对此似乎也没有什么方法。 毕竟,韩国市场关于高通来说只是个小市场。 在韩国,三星可以说是高通的最大客户,三星手机不时依赖高通的基带进入欧美市场,高通同时也是三星芯片代工业务的大客户。 这也使得三星不会地下指控高通。 相同,关于此次台湾台湾公允买卖委员会对高通的罚款,或许高通也不会认领。 毕竟台湾市场比韩国更是要小很多。 即使丢弃台湾市场,关于高通来说似乎也并没有什么影响。 不过,关于高通来说,中国市场可是万万不能怠慢的。 近年来,中国不时是全球智能手机的制造中心,中国市场事先也是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智能手机市场(Strategy Analytics数据显示,2016年Q3中国曾经逾越美国成为全球最大智能手机市场)。 因此,高通乖乖的向中国发改委交纳了60.88亿元罚款。 而且,高通还接受了中国发改委的要求,整改了其不要钱规范。 这也是高通初次改动了其已在全球范围内实行了近20多年的专利不要钱规范。 关于高通来说,此次中国发改委的处分落地,也奠定了高通后续在中国市场的“有法可依”的不要钱规范。 这也是为何在中国发改委处分选择发布后,高通的股价也应声大涨5%的要素。 在中国的反垄断案完毕之后,高通在中国市场也迎来了歉收,包括中兴、华为、小米、OPPO、vivo、联想、金立、TCL、海尔等在内的100多家国际关键厂商都相继与高通重新达成专利授权协议,2016年底的时刻,高通还与“钉子户”魅族也达成了专利授权协议。 依据高通发布的财报显示,2016财年第三财季净利14亿美元,同比增长22%;第四财季高通净利润为16亿美元,同比大涨60%。 而推进高通净利润加快增长的一个关键要素就是其在中国市场取得的专利授权费的加快增长。 高通专利授权及不要钱形式虽然中国(包括台湾)、日本、韩国、欧盟都有对高通启动反垄断调查甚至处分,但是这都没有影响到高通的根基,即高通的专利不要钱形式。 众所周知,高通在2G时代就拥有很多的规范必要专利,特别是CMDA,尔后的3G技术很多也是基于CDMA基础上开展起来的。 3G技术包括CDMA2000、WCDMA以及TD-SCDMA三种规范,其中CDMA2000是由高通主导的,WCDMA则关键是由诺基亚、爱立信主导(他们都宣称拥有20-30%的WCDMA专利,高通似乎只要10%),TD-SCDMA则由中国主导(关键是中兴、华为、中国移动等厂商),具有一定自主知识产权(TD-SCDMA依然有部分采用了CDMA技术)。 不过前两者占据最大市场,TD-SCDMA则仅限于中国市场。 虽说后两者与高通似乎没有直接相关,但是由于高通掌握CDMA的中心技术,所以不论是爱立信还是诺基亚,还是采用TD-SCDMA技术的中国厂商,都要求向高通交纳专利费。 而到了4G时代,则是FDD-LTE和TD-LTE两种制式,虽然中国主导的TD-LTE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但是实践上两种制式超越90%以上的专利都是共通的。 依据此前高通垄断案的一些资料显示,由于高通依然拥有不少LTE专利(无论TD-LTE还是FDD-LTE),“经过国度发改委的调查和供认,高通仍可以对TD-LTE技术收取3.5%的专利费”。 而这也正是众多中国手机厂商在2016年都纷繁与高通签署专利授权协议,乖乖上供的一个关键要素。 值得留意的是,高通为客户提供的专利容许,并不只一件专利,而是一个包括3G(WCDMA和CDMA2000)及4G(LTE)无线通讯规范的“专利包”。 其中,除了高通自己研发的专利外,还包括高统统过交叉容许归入到自己的专利组合中的第三方专利。 这就意味着与高通协作不只可以经常使用高通的专利,还可以经常使用高通专利组合中的第三方专利,免除了很多知识产权方面的投入和风险,大大降低了初次投入本钱和转入门槛,因此全球绝大少数手机厂商都选择与高通协作。 高通的专利不要钱形式关键有以下几个部分:一、收取“入门费”首先,高通拥有很多3G、4G规范必要专利,而所谓“规范必要专利”,就是从3G、4G终端消费、制造都不能规避的专利且必需经常使用的专利。 关于此类专利,高通会向要求经常使用这些专利的厂商收取“入门费”。 比如,任何手机厂商若想取得CDMA手机开发授权(非高通平台),就必需向高通交纳规范授权费。 依照高通公司的规则,全全球不论是消费CDMA系统设备还是手机的公司,都要交纳“入门费”(听说CDMA是大约1亿元人民币)。 所谓的“规范授权费”相当于抵消费CDMA系统的设备或手机的公司收取的后续研发服务的费用。 假设是要基于高通平台来开发产品的企业,也要求先交的入门费(听说是200万美元),交了入门费才有资历从事基于高通平台的产品的研发任务。 接上去,关于开发不同的芯片平台还要求再交纳每个平台的开发费用,比如要开发基于骁龙800平台的产品,就要求交纳50万美元的平台费用,而中低端的骁龙600/400平台则或许会少一些。 二、按零件定价来收取的专利经常使用费即用了高通专利的智能手机制造商还要求依照每台零件售价的5%的比例向高通交纳专利经常使用费。 依据此前高通向国度发改委提交的处置方案,关于在中国销售的品牌设备,有经常使用到高通3G和4G必要专利容许的,高通将会对3G设备(包括3G/4G多模设备)收取5%的容许费,对包括3模LTE-TDD在内的4G设备,如不实施CDMA或WCDMA,则只收取3.5%的容许费。 这种不要钱形式也被外界称之为“高通税”。 正式这种收买形式,也引发了很多终端厂商的不满。 此前,魅族就曾为此不惜与高通对簿公堂。 这究竟是为什么呢?我们以采用骁龙835的小米6为例,其6+64G版定价2499元,6+128G版定价2899元。 假设以5%的零件定价的比例来向高通交纳专利经常使用费的话,每一台6+64G版的小米6需交纳124.95元,而6+128G版的小米6则要求交纳144.95元(多出了20元)。 两个版本相同都是采用了骁龙835处置器,除了存储容量上的差异之外,再无其他差异,而6+128G版的定价之所以高出了400元,也完全是由于存储容量上的优化,显然这部分价值的优化与高通并没有任何直接的相关,那么高通凭什么要多收这400元的5%的专利经常使用费呢?这也是外界以为高通按零件定价来收取专利经常使用费的形式不合理的关键要素。 这里要求补充说明的是。 2015年在中国发改委处分了高通垄断行为之后,中国厂商向高通交纳专利授权费的计算基数也不再是依照终端定价收取专利费,而是依照“设备销售净价的65%”来收取。 等于是不要钱规范打了个65折。 而且,高通为了能够向一切经常使用高通专利的终端厂商来按零件定价来收取专利经常使用费,使自己的利益最大话,高通还拒绝向其他芯片厂商授权。 由于高通一旦向其他芯片厂商授权,那么高通将无法再向购置这些芯片的零件厂商依照零件定价收取专利费。 在此前的“广达诉LG案“中,LG将三项内存专利授权给英特尔公司,而英特尔又把自己消费的运行此技术的微处置器卖给广达等电脑厂家。 LG因此于2000年将广达告上法院,要求广达也必需支付专利费。 2008年美国最高法院对此案作出最终判决,裁定LG公司在向英特尔收取了专利费后,就无权再向下游买家行使其专利权。 该判决完毕了专利厂家可以对第三方经常使用追诉专利经常使用费的历史。 所以,高通的选择不向芯片厂商授权,而是自己消费芯片,并与专利授权捆绑销售给手机厂商,一边向手机厂商出售芯片,一边收取专利经常使用费。 即使手机厂商经常使用联发科等其他芯片厂商的芯片(假设有采用高通的技术),高通也能够向这些终端厂商按零件收取专利费,比如此前的魅族。 虽然,外界关于高通以零件售价来收取专利经常使用费的方式存在争议。 但实践上,除了高通之外,爱立信、诺基亚、InterDigital等通讯厂商,向手机行业相关厂商收取通讯技术规范必要专利容许费时,也是依照零件售价的一定比例来收取的。 只不过,他们的不要钱比例都比拟低。 比如,此前爱立信在3G专利上收取专利规范是零件售价的1%,InterDigital则是0.019%。 高通也不时坚称其按零件售价不要钱的形式是完全合理的。 往年8月,高通首席执行官史蒂夫·莫伦科普夫(Steve Mollenkopf)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iPhone和其他设备多年来的技术提高都是经过高通的创新成功的——这就是为什么苹果和其他公司依照其终端的多少钱向高通支付其专利费。 ”没有高通的技术,“你简直不能做任何事情,从失掉GPS定位到拍照,以访问操作系统来做视频和音频编码,”史蒂夫·莫伦科普夫说,“这是高通的IP。 因此,给原始设备制造商(OEM)提供确定性的最好方法是在投资组合层面上取得容许。 ”苹果携手美国FTC,应战高通专利不要钱形式往年1月17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FTC)对高通公司提起诉讼,指控高通的专利授权政策违犯了联邦法案,构成不合理竞争。 依据FTC披露的文件显示,高通采取了“没有授权就没有芯片”(no license, no chips)的政策,即假设不向高通支付专利费用,高通便不会向其出售基带芯片。 同时,高通还拒绝向竞争对手提供规范要素专利的授权。 显然高通的这些做法似乎违犯了公允竞争的准绳。 此外,FTC的文件也显示,即使是一向强势的苹果也不得不向高通妥协。 依据圣何塞的联邦法院的文件,当苹果寻求降低高通的专利费用时,高通要求苹果在2011年—2016年时期只能经常使用高通的基带芯片,而不支持和其他厂商协作,这种做法清楚阻碍了合理竞争。 关于FTC的指控,高通启动了否认。 并且数月之后,高通还提交文件要求FTC撤销这一诉讼,理由是该机构缺乏理想依据,听信高通竞争对手的片面之词。 1月20日左右,苹果公司在FTC向高通提起诉讼之后,也在美国正式起诉了高通,称其合法应用手机芯片范围的垄断位置,并要求其退还约10亿美元承诺退还的专利经常使用费。 3月2日,苹果又在英国起诉了高通。 4月12日,高通向美国加州南区联邦地方法院收回了一份长达134页的说明,并控诉了苹果的侵权行为。 高通指出苹果公司未能与高通启动诚信谈判以取得依照公允、合理和非歧视的条件经常使用高通的3G和4G规范必要专利的容许,并且还干预了高通与为苹果公司制造iPhone与iPad的厂商与高通之间的常年协议。 此外高通还批判苹果公司配合监管部门(FTC)攻击高通业务并宣布不实言论。 4月底,苹果突然宣布从往年二季度末尾拒绝向高通支付专利费,直到双方的专利授权争议失掉处置。 依据高通预估,苹果此举使得其iPhone专利费支出的全部损失大约在5亿美元左右。 5月17日,高通在加州南区联邦地域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苹果的四家制造商,即富士康、和硕结合、纬创资通以及仁宝违犯了他们与高通之间的容许协议和其它承诺,并拒绝就经常使用高通向其容许的技术付费。 高通之所以会起诉苹果代工厂,关键是由于过去不时以来,苹果都是经过上述四家代工厂向高通支付的专利费。 这也使得苹果只需依照代工厂的出厂价向高通交纳专利经常使用费。 比如以苹果iPhone 8为例,其起始定价为699美元,假设以5%的零件定价的比例来向高通交纳专利经常使用费的话,那么每一台iPhone 8至少要向高通高达支付34.95美元(约合人民币230元)的专利经常使用费,定价高达999美元起的iPhone X所要求支付的专利经常使用费则更是高达49.95美元(约合人民币329元)。 而高通卖给苹果的基带芯片多少钱也只要18美元(约合人民币118.5元),这真是送基带收专利费的节拍。 但是,假设iPhone 8依照代工厂的出厂价来计算的话,那么所需支付的专利经常使用费将会大大降低。 依据IHS Markit 估量,4.7英寸 iPhone 8的 64GB 版本,物料清单(BOM)本钱为 247.51 美元,我们就按约250美元的出厂价来计算,苹果每一台iPhone 8只需向高通支付12.5美元(约合人民币82元)的专利经常使用费。 相比依照iPhone 8零件售价来收取的专利经常使用费增加了约2/3。 如今,苹果与高通之间争议的焦点就是,苹果希望继续依照原来出厂价来向高通交纳专利经常使用费,而高通则希望与苹果的4家代工厂重新签署授权协议,以苹果iPhone的零件售价来收取专利授权费。 但是,高通与苹果之间并无直接的专利容许协议协作,高通与上述4家代工厂的容许协议大多是在苹果售出其第一台iPhone之前签署的,因此,高通无法直接起诉苹果拒不支付专利经常使用费。 所以,高通选择直接起诉苹果的4家代工厂来迫使苹果回到谈判桌过去。 高通此举意在处置历史遗留疑问,一致按“零件定价”来启动不要钱的不要钱规范,以使得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7月7日,高通还向ITC(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诉讼,开放停售苹果一切的基于Intel基带的iPhone手机(包括出口)。 高通在开放中指出,苹果侵犯了6项高通专利。 不过,实践上基于Intel基带的iPhone系列占比并不大,关于苹果来说,影响还不算太大。 另外即使是ITC支持高通的禁售开放,这时期或许还要求等候很长的一段时期。 据了解,ITC的调查最快会从8月末尾,而通常状况下,这一环节长达18个月。 所以在此时期,iPhone不会遭到多少影响,依然可以在美国市场售卖。 即使是高通胜诉,苹果或许也可以经过上诉来拖延时期。 当然,高通为了推进诉讼审理进度,同时还在南边地域法院也对苹果启动了起诉。 而高通此举的关键目的也还是希望迫使苹果回到谈判桌过去,尽快支付专利费。 但是,面对高通的强硬,苹果仰仗其在高端智能手机市场的霸主位置,也依然是自始自终的强硬。 毕竟这关乎到苹果自己的切身利益,假设真的依照iPhone零件定价来交纳专利费的话,那么苹果真的成了替高通打工了。 所以,苹果除了起诉高通垄断之外,还积极笼络英特尔、三星等厂商,积极的配合美国FTC关于高通的垄断调查。 往年5月,Intel和三星结合向法院提交资料,支持FTC起诉高通,表示高通应用其在移动处置器行业的主导位置排挤行业对手。 此前,FTC就表示,高通授权的专利都属于“规范要素专利”,意味着这些技术曾经被业内企业普遍采用,应当以公允、合理、不歧视的条款对外授权。 也就是说高通应该以公允、合理、不歧视的准绳,将“规范要素专利”向包括Intel、三星在内的企业授权。 目前英特尔曾经是苹果的基带供应商,风闻苹果也正在思索参与三星作为其新的基带供应商,假设高通专利授权给了英特尔、三星,那么高通将无法再次向苹果收取专利经常使用费。 相关于高通的按零件定价不要钱的形式,其他芯片厂商大多都是一次性性收取一定授权费或依照每颗芯片收取大批授权费的形式。 而一旦FTC的诉求失掉法院的支持,并要求高通向其他芯片厂商开放授权,那么高通依照零件定价授权专利费的形式无疑将会遭受重创。 即使是,法院支持苹果依照代工厂出厂价来交纳专利费,或许要求高通降低零件不要钱比例,这也将会惹起连锁反响,其他零件厂商也会向高通提出相同的诉求,高通的专利不要钱形式也将会遭遇极大应战。 不过,关于苹果之间的专利诉讼,高通CEO莫伦科夫则表现的很有决计,以为“高通会成功的,这要求时期”。 从目前来看,高通与苹果之间依然是处于剧烈的对立之中,不过,目前苹果仍离不开高通,虽然风闻苹果有在研发自己的基带芯片,但是想完全避开高通的通讯专利,简直是无法能;而高通也不愿丢掉苹果这个极具价值的大客户。 未来双方走向和解的或许性还是很大的。 假设双方来个你死我活,对谁都不是明智之举,现阶段的僵持,或许也为了后续谈判能够拥有更多的筹码。 作者:芯智讯-浪客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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