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在昌吉市人民法院审理 新疆阜康农商银行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原告 (8月10日前返昌)
据媒体信息显示,新疆阜康乡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阜康农商银行”)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原告,于2024年8月7日在昌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2024)新2301民初5103号】。
地下资料显示,新疆阜康农商银行成立于1988年,位于昌吉回族自治州,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6975.7333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3889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宁学金。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开庭公告42条。
版权声明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