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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标明产品规格 未在外包装上标明 所含关键成份的称号和含量的 消费者要求 核定侵权责任 等级 广州熙宿商贸有限公司8月4日新增揭露 未在产品或许其包装上用中文相予以标明;要求事前让消费者知晓的 或许未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疑问 要求中止侵权 (要求标明产品的标准)

8月4日,依据全国12315消费揭露信息公示,广州熙宿商贸有限公司新增揭露。

依据揭露信息,2024年07月15日,消费者余**(手机尾号 8184,用户ID ****5541)反映其于2024年07月15日在其他平台经过网购置办其他外衣。或许存在质量->销售的产品依据其特点和经常经常使用要求,要求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关键成份的称号和含量的,未在产品或许其包装上用中文相予以标明;要求事前让消费者知晓的,未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许未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疑问,要求中止侵权、核定侵权责任。

2024年07月23日,达成调停协议。处置部门为: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视控制局。

数据显示,广州熙宿商贸有限公司近一月公示揭露总量0件,月环比降低0.0%,近一月公示调停成功率0.0%。


三无产品赔偿10倍还是三倍

三无产品可以要求三倍赔偿,三无产品普通是指无消费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消费厂家,去路不明的产品。 运营者提供商品或许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依照消费者的要求参与赔偿其遭到的损失,参与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置商品的价款或许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参与赔偿的金额缺乏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则的,依照其规则。 《产质量量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则产品或许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需真实,并契合下列要求:(一)有产质量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称号、消费厂厂名和厂址;(三)依据产品的特点和经常使用要求,要求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关键成份的称号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要求事前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许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经常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清楚位置明晰地标明消费日期和安保经常使用期或许失效日期;(五)经常使用不当,容易形成产品自身损坏或许或许危及人身、财富安保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许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依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消费者权益维护法》第五十五条【惩罚性赔偿】运营者提供商品或许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依照消费者的要求参与赔偿其遭到的损失,参与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置商品的价款或许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参与赔偿的金额缺乏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则的,依照其规则。

三无产品的法律规则

法律剖析:除了裸装食品和其他因特点难以标注详细信息的裸装产品外,一切产品都应依据法律规则附上产品标识。 所谓“三无产品”,通常指的是没有消费日期、没有质量合格证以及没有消费厂家信息的产品。 另一种定义是:指没有消费厂名、没有消费厂地址、没有消费卫生容许证编码的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质量量法》规则,产品必需标注中文厂名、中文厂址、咨询电话、容许证号、产品标志、消费日期、中文产品说明书,如有必要,还应包括限定性或提示性说明等。 假设发现产品存在上述缺失,无论是消费商在消费并流入市场,还是销售商在销售环节中,都可以向市场监视控制局等相关部门启动揭发。 关于已购置此类产品的消费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维护法》,有权要求三倍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质量量法》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许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需真实,并契合下列要求:(一)有产质量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称号、消费厂厂名和厂址;(三)依据产品的特点和经常使用要求,要求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关键成份的称号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要求事前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许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以知晓;(四)限期经常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清楚位置明晰地标明消费日期和安保经常使用期或许失效日期;(五)经常使用不当,容易形成产品自身损坏或许或许危及人身、财富安保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许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依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服装三无产品处分依据

责令当事人矫正;也可以将“三无”产品,送法定产质量量检验机构对其产品的质量启动检验,如经检验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应依据《产质量量法》的有关规则,启动处分。 查到了就是没收加罚款,情节严重或许要受法律的制裁。 消费、销售“三无”产品违犯了《产质量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则,工商行政控制部门可以依照该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则,责令当事人矫正。 工商行政控制部门也可将“三无”产品送法定产质量量检验机构对其产品的质量启动检验,如检验机构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应依据《产质量量法》的有关规则启动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质量量法》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许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需真实,并契合下列要求:(一)有产质量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称号、消费厂厂名和厂址;(三)依据产品的特点和经常使用要求,要求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关键成份的称号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要求事前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许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经常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清楚位置明晰地标明消费日期和安保经常使用期或许失效日期;(五)经常使用不当,容易形成产品自身损坏或许或许危及人身、财富安保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许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依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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