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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财险因机动车交通异常责任纠纷原告 7月30日在诸城市人民法院审理 (亚太财险介绍)

据媒体信息显示,亚太财富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财险”)因机动车交通异常责任纠纷原告,于2024年7月30日在诸城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2024)鲁0782民初5419号】。

另据天眼查统计,2024年1月以来,亚太财险原告屡次,案件普及广东、辽宁、江苏、江西、四川等地。从案件案由来看,关键以保险纠纷、机动车交通异常责任纠纷、财富损害赔偿纠纷等为主。

地下资料显示,亚太财险成立于2005年,位于深圳市,是一家以从事保险业为主的企业,股东为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三峡果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区分持股51%、20%、15%、12.32%、1.68%。企业注册资本400138.3万人民币,实缴资本400138.3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臧炜,任职企业4家,总经理为于海波,任职企业1家。


中国人民财富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校(园)方责任保险条款(2007版)

财富险基本险条款产品简介财富保险基本险是中国人民财富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专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保证的一个险种。 任何属于被保险人一切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担任的财富、由被保险人运营控制或替他人保管的财富、其他具有法律上供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相关的财富都可在保险标的范围内。 投保金银珠宝等珍贵东西须事前与人保财险公司启动特别商定,但有价证券等不在本保险范围内。 在本保险项下,人保财险对火灾、爆炸、雷击等要素形成保险财富的损失承当赔偿责任,但对由于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水暖管爆裂、抢劫、偷盗、被保险人故意行为等要素形成保险财富的损失不承当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需实行一定的义务,这是人保财险承当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 条款解析保险标的范围第一条下列财富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属于被保险人一切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担任的财富;(二)由被保险人运营控制或替他人保管的财富;(三)其他具有法律上供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相关的财富。 第二条下列财富非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商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堤堰、水闸、铁路、路途、涵洞、桥梁、码头;(三)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条下列财富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资料、枪支弹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富;(三)违章修建、风险修建、合法占用的财富;(四)在运输环节中的物资;(五)支付执照并正常运转的机动车;(六)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生物。 保险责任第四条由于下列要素形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商定担任赔偿:(一)火灾;(二)雷击;(三)爆炸;(四)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转物体坠落。 第五条保险标的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也担任赔偿:(一)被保险人拥有财富一切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惹起停电、停水、停气致使形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二)在出现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祸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形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第六条保险事故出现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许增加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当。 责任免除第七条由于下列要素形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担任赔偿:(一)抗争、友好行为、军事执行、武装抵触、罢工、暴动;(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三)核反响、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四)地震、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水暖管爆裂、抢劫、偷盗。 第八条保险人对下列损失也不担任赔偿:(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惹起的各种直接损失;(二)保险标的自身缺陷、保管不善造成的损毁,保险标的的蜕变、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形成的损失;(三)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第九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第十条固定资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依照帐面原值或原值加成数确定,也可依照事先重置价值或其他方式确定。 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重置价值。 第十一条流动资产(存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按最近12个月恣意月份的帐面余额确定或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 流动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帐面余额。 第十二条帐外财富和代保管财富可以由被保险人自行估价或按重置价值确定。 帐外财富和代保管财富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重置价值或帐面余额。 赔偿处置第十三条保险标的出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当赔偿责任,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一)全部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越保险价值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赔偿。 (二)部分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实践损失计算;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比例计算。 (三)若本保险单所载财富不止一项时,应分项依照本条款规则处置。 第十四条出现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的赔偿金额在保险标的损失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越保险金额的数额。 若受损保险标的按比例赔偿时,则该项费用也按与财富损失赔款相反的比例赔偿。 第十五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剩余部分,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在赔款中,作价折归被保险人的金额按第十四条所定的比例扣除。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开放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财富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事故报告书、救护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帐簿、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需真实、牢靠,不得有任何欺诈。 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给保险人形成损失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 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 第十七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形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恳求赔偿的权益。 第十八条保险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其保险金额应相应增加,被保险人需恢复保险金额时,应补交保险费,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批注。 保险当事人均可依法终止合同。 第十九条若本保险单所保财富存在重复保险时,本保险人仅负依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被保险人义务第二十条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失效前按商定交付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应当实行照实告知义务,照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许被保险人的有关状况提出的讯问。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应当遵照国度有关部门制定的维护财富安保的各项规则,对安保审核中发现的各种灾祸事故隐患,在接到安保主管部门或保险人提出的整改通知书后,必需仔细付诸实施。 第二十三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有被保险人称号变卦、保险标的占用性质改动、保险标的地址变化、保险标的风险水平参与、保险标的的权益转让等状况,被保险人应当事前书面通知保险人,并依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则操持修改手续。 第二十四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使损失增加至最低水平,同时维护现场,并立刻通知保险人,协助查勘。 第二十五条被保险人假设不实行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四条商定的各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15日后终止保险合同。 其他事项第二十六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出现争议,处置方式由当事人依据合同商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一)因实行本合同出现争议,由当事人协商处置,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因实行本合同出现争议,由当事人协商处置,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凡触及本保险的商定均采用书面方式。 “直通车”机动车保险条款中国人民财富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直通车”机动车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直通车”机动车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商定共同组成。 凡触及本保险合同的商定,均应采用书面方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域)行驶的家庭或团体一切,且用途为非营业性运输的客车(以下简称被保险机动车)。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出现异常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许财富损失的人,但不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和保险事故出现时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的人员。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中的车上人员是指保险事故出现时在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自然人。 第五条本保险合同分为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和机动车盗抢保险。 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 保险人按承保险别区分承当保险责任。 附加险不能独自投保。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第六条机动车损失保险(一)保险时期内,被保险人或其支持的合法驾驶人在经常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环节中,因下列要素形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商定担任赔偿:1、碰撞、倾覆、坠落;2、火灾、爆炸;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4、暴风、龙卷风;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7、载运被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祸(只限于驾驶人随船的情形)。 (二)出现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许增加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当,最高不超越保险金额的数额。 第七条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时期内,被保险人或其支持的合法驾驶人在经常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环节中出现异常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富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当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商定,关于超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迫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担任赔偿。 第八条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保险时期内,被保险人或其支持的合法驾驶人在经常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环节中出现异常事故,致使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当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商定担任赔偿。 第九条机动车盗抢保险保险时期内,被保险机动车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商定担任赔偿:(一)被保险机动车被偷盗、抢劫、争夺,经出险外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二)被保险机动车全车被偷盗、抢劫、争夺后,遭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隶属设备丧失要求修复的合理费用;(三)被保险机动车在被抢劫、争夺环节中,遭到损坏要求修复的合理费用。 责任免除第十条被保险机动车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担任赔偿:(一)自然磨损、朽蚀、腐蚀、缺点;(二)玻璃独自破碎,车轮独自损坏;(三)无清楚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四)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形成的损失;(五)自燃以及不明要素火灾形成的损失;(六)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缮继续经常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致使损失扩展的部分;(七)规范性能以外新增设备的损失;(八)发起机进水后造成的发起机损坏;(九)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走漏形成的损失;(十)非全车遭偷盗,仅车上零部件或隶属设备被偷盗或损坏;(十一)被保险机动车被诈骗形成的损失;(十二)被保险人因民事、经济纠纷而造成被保险机动车被抢劫、争夺;(十三)全车被偷盗、抢劫、争夺,但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提供机动车停驶手续或出险外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 第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形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富损失,不论在法律上能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当赔偿责任,保险人在第三者责任保险项下均不担任赔偿:(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一切或代管的财富的损失;(二)被保险机动车本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一切或代管的财富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富损失。 第十二条被保险机动车形成车上人员的下列人身伤亡,不论在法律上能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当赔偿责任,保险人在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项下均不担任赔偿:(一)被保险人及驾驶人以外的其他车上人员的故意、严重过失行为形成的自身伤亡;(二)违法、违章搭乘人员的人身伤亡;(三)车上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斗殴、自杀、罪恶行为形成的自身伤亡;(四)车上人员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 第十三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担任赔偿:(一)被保险机动车出现异常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许网络终止、数据丧失、电压变化等形成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直接损失;(二)精气损害赔偿;(三)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形成的损失;(四)被保险机动车和第三者财富因市场多少钱变化形成的升值、修缮后价值降低惹起的损失;(五)被保险机动车被偷盗、抢劫、争夺时期形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富损失;(六)被保险人或驾驶人的故意行为形成的损失;(七)仲裁或许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四条下列状况下,不论任何要素形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或对第三者、车上人员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担任赔偿:(一)地震及其次生灾祸;(二)抗争、军事抵触、恐惧活动、暴乱、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三)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缮、养护时期;(四)应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五)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经常使用被保险机动车;(六)事故出现后,被保险人或其支持的合法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状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许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消灭证据;(七)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2、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3、持未按规则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拘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时期驾驶被保险机动车;4、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控制部门有关规则不支持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其他状况下驾车。 (八)非被保险人支持的驾驶人经常使用被保险机动车;(九)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实行本保险合同第四十八条规则的通知义务,且因转让造成被保险机动车风险水平清楚参与而出现保险事故;(十)除另有商定外,出现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控制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或未按规则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第十五条应当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迫保险赔偿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担任赔偿。 保险事故出现时,被保险机动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迫保险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迫保险合同曾经失效的,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迫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担任赔偿。 第十六条保险人在依据本保险合同商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或责任限额内,按下列免赔率免赔:(一)负次要事故责任的,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免赔率均为5%;负同等事故责任的,机动车损失保险和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免赔率为8%、第三者责任保险免赔率为10%;负关键事故责任的,机动车损失保险和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免赔率为10%、第三者责任保险免赔率为15%;负全部事故责任或双方肇事事故的机动车损失保险和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免赔率为15%、第三者责任保险免赔率为20%;(二)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担任赔偿的,无法找到第三方时,机动车损失保险免赔率为30%;(三)被保险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则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置交通事故,不能证明机动车损失的事故要素的,机动车损失保险免赔率为20%;(四)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出现时为非指定驾驶人经常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参与免赔率10%,机动车盗抢保险参与免赔率5%;(五)投保时商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出现在商定行驶区域以外的,参与免赔率10%;(六)出现第九条第一款商定的全车损失,免赔率为20%。 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注销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置办税完税证明(车辆置办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的,每缺少一项,参与1%的免赔率。 第十七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担任赔偿。 保险金额和责任限额第十八条机动车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依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一)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置办价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置办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署地置办与被保险机动车同类型新车(含车辆置办税)的多少钱。 投保时的新车置办价依据投保时保险合同签署地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多少钱(含车辆置办税)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无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多少钱的,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二)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践价值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实践价值是指新车置办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多少钱。 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践价值依据投保时的新车置办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多少钱确定。 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缺乏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 9座以下客车月折旧率为0.6%,10座以上客车月折旧率为0.9%,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越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新车置办价的80%。 折旧金额=投保时的新车置办价×被保险机动车已经常使用月数×月折旧率(三)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置办价内协商确定。 第十九条第三者责任保险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署本保险合同时按保险监管部门同意的限额层次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驾驶人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和乘客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投保乘客座位数依照被保险机动车的核定载客数(驾驶人座位除外)确定。 第二十一条机动车盗抢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践价值内协商确定。 保险时期第二十二条除另有商定外,保险时期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期为准。 保险人义务第二十三条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时期、保险费及支付方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等外容。 第二十四条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启动查勘。 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启动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形成财富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富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缮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第二十五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恳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一)保险人应依据事故性质、损失状况,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须知。 审核索赔资料后以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性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二)在被保险人提供了各种必要单证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 情形复杂的,保险人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保险人未能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的,应与被保险人商定合理时期,并在商定时期内作出核定,同时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三)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十日内支付赔款;(四)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外向被保险人收回拒绝赔偿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五)保险人自收到索赔恳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金额不能确定的,应当依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金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二十六条保险人对在操持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和财富状况及团体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第二十七条投保人应照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讯问,实行照实告知义务,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注销证书复印件,如指定驾驶人的,应当同时提供被指定驾驶人的驾驶证复印件。 在保险时期内,被保险机动车改装、加装或从事营业运输等,造成被保险机动车风险水平清楚参与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否则,因被保险机动车风险水平清楚参与而出现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当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投保人应当在本保险合同成立时交清保险费;保险费交清前出现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当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出现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维护措施,防止或许增加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出现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知道第九条商定的保险事故出现后,应在24小时外向出险外地公安刑侦部门报案,并通知保险人。 故意或许因严重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要素、损失水平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当赔偿责任,但保险人经过其他途径曾经及时知道或许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出现的除外。 第三十条出现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启动现场查勘。 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当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出现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许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第三十一条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形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恳求赔偿的权益,但被保险人必需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 保险事故出现后,保险人未赔偿之前,被保险人丢弃对第三者恳求赔偿的权益的,保险人不承当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故意或许因严重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恳求赔偿的权益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许要求返还相应的赔款。 赔偿处置第三十二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要素、损失水平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出现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 属于路途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机关交通控制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判决书、调停书、判决书等)和经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迫保险取得赔偿金额的证明资料。 属于非路途交通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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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以为保险骗人,坚持不买保险,保险名声不时不大好。 深究其要素,这与理赔难脱不了干系。 保险理赔难,究竟谁该为此担任?保险公司,代理人,还是投保人?理赔是双方的事情,理赔难不是双方面形成的。 作为投保人,应该废弃对保险的成见,冷静地看待理赔中的各项要求。 同时,为了捍卫自己的利益,在保险上要多投入些精神。 注重保险、学习保险知识,增强法律看法,投保时不违规,出现事故后遵照理赔流程,备齐理赔资料,清楚了解理赔前前后后这些事儿。 一些优秀的保险公司曾经末尾着手改善理赔服务,正经过树立高效、顺畅的理赔系统,让消费者重塑决计。 这是投保人的希望所在。 保险理赔真难?见诸报端的保险理赔纠纷并不多,触及的金额相较全国每年2000多亿元的理赔支出(中国保监会2007年统计数据),更是九牛一毛。 但为什么在很多消费者心中,却有保险理赔难这个根深蒂固的印象呢?保险理赔难成因种种很多消费者,迟迟下不了购置保险的决计,就是由于担忧预先理赔费事,甚至得不到赔偿;即使买了保险,也对未来理赔时会不会遇到费事心存隐忧。 保险理赔,简直成了阻碍群众选择商业保险的最大阻碍。 保险公司难辞其咎俗话说无风不起浪,在保险公司的实践理赔中,客观存在着惜赔现象。 惜赔是一种现象,也是保险公司理赔时的一种心态。 当保险公司的运营压力到一定水平,或许保险公司出于取得更多利润的要求,会对赔款启动一定控制,普通表现为拖赔、少赔、拒赔。 当然,这与保险公司每年遇到大约10%~30%的欺诈赔款,而慎重看待保险赔付不无相关。 保险公司作为营利性机构,追求利润最大化也很正常,但假设运营中有经过牺牲投保人利益而增加理赔支出的动机,只能是因小失大,甚至是得失相当。 良好的市场口碑对保险公司的业务开拓极为关键。 而良好口碑树立起来十分难且缓慢,毁掉却很容易。 很多保险公司都看法到了这个疑问的严重性,加之监管力度增强,投保人维权本钱降低,如今故意刁难投保人,该赔不赔的状况已大大增加。 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众多,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保险公司外部有利润考核要求,这类个案完全根绝不太或许。 有数据显示,当一家公司为投保人提供服务时,假设投保人感受良好,他会将他的阅历通知10团体;假设投保人感受不佳,他会将他的阅历通知50团体。 所谓的坏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因此,即使如今保险公司在理赔疑问上的态度曾经摆正了,但早期因惜赔疑问造成的恶劣影响消弭起来还要求一定时期。 部分代理人素质优良一些保险代理人职业品德低下或专业知识贫乏,也是形成消费者觉得保险理赔难的一大要素。 虚伪的宣传与刻意或有意的误导,投保环节中的违规行为,比如夸张保证范围和理赔金额,代投保人签字,煽动投保人不照实告知存在的疾病、多报支出等,都给投保人未来的理赔埋下了隐患。 有些投保人,就是由于轻信了业务员的宣传,以为买了一份什么都管的保险,等到出现保险事故,满怀希望地到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时,才发现受了骗。 到时刻绝望、气愤就很难防止了,也很容易将一个代理人的不良行为,迁怒于整个保险业,加大了保险理赔难。 还有的保险代理人,虽然在消费者投保时没有什么违规行为,售后服务看法却十分冷淡;或许发现投保人失去加保及转引见的才干后,在服务上就大打折扣,出现理赔时让投保人自己预备资料、去保险公司开放理赔。 很多投保人并非专业人士,对理赔疑问研讨得也少,往往会由于预备的资料不全或不契合保险公司的要求,来来回回跑好几趟才干把事情办好。 就算最后对理赔额并无异议,顺利地拿到了理赔款,但仍会收回保险理赔难的慨叹。 假设碰到保单业务员曾经分开保险公司,保单变成孤儿单,也很容易出现上述现象。 众所周知,绝大少数保险代理人的从业时期都很短,在保险公司间的跳槽流动率也超越其他行业。 投保人自身的过失一些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自身的过失也是形成理赔纠纷的一大要素。 比拟经常出现的过失包括,投保时不照实告知,隐瞒病史带病投保;不清楚详细的保险责任,比如投保时不细心看条款,或许有时刻就算代理人事先讲明白了,但时期一长就记不清或记错了,潜看法里自然是希望保得越多越好;替代被保险人签名;触发免责条款,如酒后驾车或无照驾驶,等等。 其中最经常出现的错误行为就是因担忧保险公司加费或拒保,在投保时怀着幸运心思,不照实告知安康状况,希望即使出现保险事故也能躲过保险公司的调查,结果在理赔时病史败露,被保险公司拒赔。 这些过失,与很多投保人对保险的注重水平不够、保险知识匮乏、法律看法冷淡有关。 言论导向推波助澜构成保险理赔难印象的要素,还触及到媒体宣传和社会言论导向疑问。 一个很深刻的道理,假设是一件被保险公司正常理赔的案例,报纸电视普通都不会报道,由于没有资讯性可言,抓不住群众眼球;只要出现了理赔纠纷的案例,即负面资讯,才或许见诸媒体,甚至被大肆渲染,由于这契合群众的关注取向。 时期长了,自然会让消费者容易发生保险理赔难的印象。 与保险公司相比,投保人是弱势群体,当理赔出现纠纷时,言论从感情上会倾向于同情弱势群体,从而对保险公司发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在口口相传中,以讹传讹也很普遍。 当一团体向另一团体讲述保险理赔真难的案例时,极少有人去深究案例的详细状况,如合同条款规则、出险状况、拒赔要素等,却热衷积极地传达保险理赔难这样一个看似深得人心的结论。 根控制赔痼疾还需多方联手保险理赔难疑问的症结在于多方面,若想改善这个沉疴已久的疑问,要求监管部门、保险公司、投保人多方共同发力。 监管力度参与从监管方面看,保监会关于保险公司的监视控制、违规处分力度在逐年加大,严厉的监管和高昂的处分代价增大了保险公司的违规本钱,能从源头上切断保险公司客观上不按合同办事的动机。 同时,清算各种霸王条款也是执行之一,比如重疾险风云之后,保险行业协会出台了《严重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经常使用规范》,对重疾险的疾病定义、术语解释、除外责任等都做了规范。 保险公司内控增强保险公司在代理人招聘、曝光违规行为、增强代理人职业品德和从业规范教育等方面也有所作为,并在努力做到对犹疑期内保单100%回访。 为了处置部分代理人的短视疑问,一些保险公司也在探求新途径来参与他们的归属感,比如参与福利、职员制、员工持股等。 重在团体努力外界的努力改动的是大环境,投保人团体对保险的注重才是关键。 假设能努力学习一些保险知识,仔细挑选代理人,投保时细心阅读条款,出现保险事故及时报案,依照保险公司要求预备理赔资料,遇到疑问随时与保险公司沟通,置信保险理赔不再会是难题。 (李小燕)合理拒赔的9个要素保险公司是风险的受让者,也是保险资金的控制者。 为了使大少数投保人的利益不受侵犯,保险公司会对少数不契合法律法规以及条款商定的理赔开放启动拒付。 究竟是由于哪些要素,让有些人花钱买了保证却得不到理赔服务呢?不照实告知在保险公司拒赔的要素中,未照实告知高居首位。 在购置保险前,投保人一定要充沛看法到不照实告知的严重结果。 假设隐瞒或漏报保险公司在投保书中列明的状况,就或许既得不到应得保证,甚至连保费都拿不回来。 方女士患有多年的白内障,且已由医生确诊并启动过一些治疗。 在购置重疾险时,她并没无看法到这与自己买保险有相关,代理人也没有详细讯问。 一年后,方女士觉得视力逐渐降低,到医院审核,结果是要求开刀住院。 方女士的家人索赔时,保险公司以未照实告知为由拒赔。 关于实行如何告知义务时容易犯的几个错误,以及如何实行照实告知义务,可参考本刊保险栏目小专题《绷紧照实告知这根弦》(2008年第3期)。 再次提示投保人,假设在出现保险事故前发现自己在告知环节犯了错误,应该及时与保险公司咨询。 大部分保险公司都会以秉持公正的态度来处置。 超出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只针对特定风险提供保证,每个保险产品都有规则的保证范围。 只要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公司才管。 平先生常年从事长途货运任务,2007年底为自己购置了一份异常险(含异常医疗保证)。 2008年春节时期,平先生驾车形成交通事故,造成其双腿残疾。 在治疗时期,平先生的亲属以为平先生购置了异常险,因此选择经常使用昂贵的出口假肢。 平先生的家眷在操持完相关手续后到来保险公司启动索赔,可保险公司只承当了平先生出院审核、治疗所花的费用,而其占比例最大的假肢费用缺不予赔付,理由是假肢超越了国度社保的范围,保险公司不承当赔付责任。 很多投保人对保险望文生义,比如以为买了车险,出了事故都能索赔;买了重疾险,得了什么大病都可以要求赔偿。 每一份保险,都有自己特定的保证内容,理性的投保人,要以对自己担任的态度事前了解清楚自己买的产品的保险责任范围,而不是一味谴责保险合同是霸王条款。 属免责条款范围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不但要看能保什么的保险责任部分,还要重点关注除外责任(免责条款)。 钱先生2007年2月份买了一份异常险。 6月份他和好友去野外旅游,在一次性攀岩中不幸摔伤。 经过医院治疗出院后,钱先生便到保险公司理赔,但原告知攀岩不属于异常险的保险责任,拒绝赔偿。 钱先生回家翻阅自己的保险条款,才发现条款中将漂流、赛马、攀岩等列为保险的除外责任。 目前一切的保险都有除外责任,比如车险中车辆超载出险、驾驶员酒后驾车等都不在保险范围内;严重疾病保险把遗传性疾病扫除在外;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对自杀、故意杀人等有除外规则。 即使同一险种,不同产品对除外责任的规则也有不同,要格外留意。 普通来说,高风险活动和风险项目都会被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 超出缴费宽限期不赔人寿保险大部分为常年合同,缴费时期有的长达几十年。 投保人在缴费时期因出差、遗忘、暂时性经济宽裕等要素或许会出现一些无法按时缴费的情形。 为防止保险单随便失效,保险公司普通给投保人一个宽限期,在宽限期出现保险事故的,仍给付保险金。 但假设过了宽限期仍未交费,又没有保险费智能垫交条款维护的,保单就会进入失效期,出现保险事故就得不到赔偿了。 彭先生2001年5月1日购置了某保险公司的终身寿险,缴费期30年。 2003年起,彭先生由于生意盈余没有按时交纳保费。 2004年8月,在一次性事故中彭先生不幸身亡。 其家眷索赔时遭到保险公司拒绝,理由是彭先生的保单曾经超出该公司规则的60日的宽限期,因此保单曾经失效。 《保险法》规则的宽限期为2个月。 假设因某种要素,60天内都没有交纳保费,投保人还有最后一次性时机令保单妙手回春,那就是开放保单复效。 保单复效在合同效能中止之日起2年内操持均可操持,投保人要填写复效开放书,并依照保险公司的要求,重新提供安康声明书或到指定机构体检。 他人代签名代签名是指在投保书、安康告知、授权委托书、保单回执及各类变卦开放书等保险资料上,保险公司规则需客户(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监护人)亲笔签名却非自己签名的。 假设违犯了此规则,缺少亲笔签名这个要件,保险合同便不成立,理赔更是无从谈起。 马女士去年为丈夫投保了一份严重疾病保险。 事先由于丈夫到外地出差,并且代理人也没有提出异议,马女士就代丈夫在保单上签了他的名字。 但是往年马女士的爱人突然患了急性心肌梗,当她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却以保险单签名不真实、保险合同不成立为由拒绝赔付。 为了防止不用要的费事和纠纷,即使夫妻,也不能想当然地代签投保人的名字,以免日后陷于主动。 真实无法亲笔签名,需由他人代签的,在代签保险单时也一定要取得对方的书面授权书。 假设曾经代签名,要马上与保险公司咨询,与保险公司协商处置。 观察期内出现保险事故观察期又叫等候期,是指在保险合同签署后的一段时期内(通常为3个月到1年),假设被保险人患合同规则的疾病,或许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不承当赔偿责任。 这种状况在安康保险中最为经常出现。 黄先生2004年8月15日购置了一份某保险公司严重疾病保险,规则观察期为90天。 2004年10月8日,黄先生被查出患有肝癌。 经过翻阅相关条款,黄先生了解到,严重疾病保险是及时给付型保险,只需医院确诊就可以提早取得足额保险金。 于是他在2004年10月13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恳求。 保险公司检查保单状况后,以该保单还在观察期内,不要求承保为由拒绝赔付。 没有过观察期即意味着保险合同没有正式失效,投保人无法失掉相应的赔偿。 之所以会有这项规则,是保险公司基于防范风险的思索,也防止带病投保形成对安康体投保人的不公允。 观察期普通是在被保险人在初次投保时,从合同失效日算起,普通只适用于第一个保险年度,关于可续保单来说,续保年度不再有等候期。 医疗费用重复索赔部分保险产品的赔付,依据的是补偿性准绳。 对因保险事故形成的损失,依据实践损失状况启动补偿,不会让投保人从损失补偿中获利。 郭女士以前买过异常险并阅历过出险事故,虽然保险公司对其启动了赔付但最后的赔付额并没有完全补足付出的医疗费。 因此郭女士就想再多买一份医疗费用险,哪怕出险后保险公司不能全赔但却可以失掉两份赔偿。 2007年终她又在另外一个保险公司买了一份附加医疗费用保险。 2007年12月,郭女士在餐厅就餐时被餐厅上方掉落的盘子击中头部出院治疗。 她顺利地在第一家保险公司失掉了赔付,但她到另外一个保险公司启动索赔时原告知拒绝赔偿。 2006年9月1日起实施的《安康险控制方法》第4条第4款规则,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的给付金额不得超越被保险人实践出现的医疗费用金额。 即数家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额最终不会超越实践在医院操持出院手续结账时曾经用去的金额。 另外,目前住院医疗费用型保险大都是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中的自费药、一些特殊审核费按比例自付的部分,商业医疗保险也一样不能报销。 理赔资料不完备保险公司对事故的性质认定,对损失的补偿水平,在很大水平上依托开放人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 假设资料不全,保险公司就无法对事故启动判别,而有些资料丧失或短期内难以取得,就会形成理赔延迟,严重者在保险有效期内会造成索赔失效。 李先生2007年给自己的孩子买了一份住院医疗保险,有效期为10年。 2007年年底,李先生的孩子由于肺结核住院治疗,前后共半年时期,治疗费用4.5万元。 出院时只拿了张发票就回家了,安排好孩子之后李先生想到了为孩子购置的医疗保险,随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开放,在随后开放保险理赔时发现要补交病历、费用清单等资料,于是又跑了几次医院。 折腾的精疲力竭。 依照他的话说,补办这些手续甚至对比顾孩子还让他觉得累。 为了让理赔更顺利、迅速,在出现事故后,就应马上向保险公司讯问要求哪些理赔资料,并依照要求仔细预备,理赔时一次性提交完全,以免给自己既添费事又误事。 遗漏必要手续很多理赔纠纷都是由于投保人不了解保险条款,或未能依照理赔所要求的批转手续或正轨程序而造成的。 例如未操持转让手续等现象,都或许形成不用要的理赔矛盾。 2006年7月,胡某以8万元多少钱从郎某处购置一辆轿车,该车注销车主为郎某。 2006年5月,郎某为该车投保5万元第三者责任险,期限自2006年5月15日零时起至2007年5月15日零时止。 胡某购置该车后未操持车辆过户注销手续,也没通知保险公司。 2006年11月5日,胡某驾驶该车出现交通事故,形成1人死亡。 经交警认定,胡某承当全部责任。 索赔时,保险公司以胡某购置该车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且未操持保险转批手续而拒绝赔偿。 《保险法》第34条规则: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赞同继续承保后,依法变卦合同。 保险标的的转让(转卖、转让、赠与、变卦用途等),多见于财富保险,如车险、家财险。 因此,出现车辆、房屋转让时,一定要按保险合同的商定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操持批转手续。 顺利理赔的4个步骤北京的赵先生携父亲到新疆游玩时期,其父不幸因异常事故身故。 赵先生没有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匆忙在外地处置了丧葬事务。 回京后,带着丧夫之痛的他到保险公司索赔时,却因拿不出必需的事故证明、尸体处置证明等资料,无法马上失掉赔付。 从北京到新疆,路途悠远,为了取得完整的理赔资料,赵先生不得不再跑一次性,糜费了不菲的路费不说,也因此将理赔耽误了许多时日。 很多人一提到理赔环节,就觉得头大。 记者也遇到过像赵先生这样被理赔疑问折腾得心力交瘁的读者。 其实,只需了解了保险公司理赔的环节和步骤,对每步要求留意的事项做到心中有数,就会发现理赔门槛其实并没想象中那么高,理赔程序并不复杂,心里会踏实很多。 及时报案《保险法》第22条规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许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出现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出现保险事故(出险)后,相关人员(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应该尽快将保险事故的出现通知保险公司,称为报案,这是一项法定义务。 报案是理赔开放的第一步,报案的及时与否对保险公司来说很关键,或许会相关到能否理赔:一方面,可以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展,另一方面,可以及时调查出现经过、搜集证据。 不同的保险产品,对报案时期的限制不同,其中以异常险、家财险、车险和严重事故对报案时期要求最严厉,有些甚至限定为保险事故出现后的24小时内。 在保险合同中,都有保险事故通知条款一项,一定要依照要求去做。 假设保单上没有标明详细的报案时限,也最好不要超越7天。 报案可以采用书面方式,也可以采用行动方式。 比如可以经过拨打保险公司服务热线(报案电话)、发送传真、委托代理人或直接到保险公司网点等方式报案。 有几项内容是在报案时要求说明的。 1.被保险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 2.保单的基本状况:保单号、投保险种、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缴费状况等,其中以保单号尤为关键。 3.保险事故基本状况:出现时期、地点、事故要素及损害现状、被保险人目前状况等。 假设是财富险,还要告知相关机构的处置状况;假设是医疗保险,通知的内容还要包括就诊医院、诊断结果等。 4.报案人基本信息:姓名、证件号码、与出险人相关、联系方式等,其中联系方式十分关键,要随时坚持疏通。 另外,关于存在非正常要素造成保险事故或许性的案件,如车祸、凶杀、不明要素死亡以及保险事故形成对第三者的损害,或许会引发诉讼的案件等,,除了向保险公司报案外,还应该及时向公安、交警等政府执法部门报案,以便尽快侦破案件,尽快理赔。 Tip1采取电话报案的方式比拟简易。 很多保险公司的服务电话都是不要钱的,而且大部分保险公司都会对通话环节录音,并会在一定时期内留存录音。 为稳妥起见,报案人还可以记下报案时期以及话务员的号码,以便要求时调取录音。 提交相关资料《保险法》第23条规则:保险事故出现后,依照保险合同恳求保险人赔偿或许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许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要素、损失水平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公司会依据提供的证明资料来确定立案与否,因此提供索赔开放资料是最关键也是最繁琐的一步。 很多理赔开放就是由于证明资料不完全、不明晰而要求提供补充证明和资料,耽误了时期。 理赔开放的必备资料包括:被保险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开放人身份证原件、保险合同正本、最近一次性缴费凭证、《理赔开放书》,假设投保人不能去操持索赔,要求他人代办时,还要提交《理赔委托书》(注明授权范围)。 完整无误地填写各种资料,并留存《理赔开放书》的客户联,是开放人要求留意的两件事。 此外,依据状况不同,开放人还要提供其他必需的证明资料。 事故类证明事故类证明大致包括异常事故证明、伤残证明、死亡证明、销户证明等。 医疗类证明包括诊断证明、手术证明、门诊病历及处方、病理及血液检验报告、医疗费用收据及清单等。 受益人身份及与被保险人相关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指受益人自己持身份证即可;若委托他人率领,则要求提供外地公证处出具的委托公证书及其自己身份证明),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相关证明(如夫妻相关、父母相关、子女相关证明)。 Tip2理赔相关证明和资料可以依照保险合同中索赔开放的详细要求来预备。 但保险公司相关人员也表示,由于某些要素,或许实践操作中的详细要求与合同中写明的会有庞大区别。 出险后应详细阅读保单并在报案时向保险公司任务人员咨询,以掌握应搜集的理赔资料和其有效性。 有条件的,还可对咨询环节做录音。 等候审批依照保险公司要求,开放人提供了一切证明和资料后,保险公司任务人员会依照规则,对有关证据启动搜集,以核实保险事故以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 假设没有发现疑问,理赔开放会进入审核形态。 案件经办人依据相关证据认定客观理想、确定保险责任后,计算给付金额,做出理赔结论。 再经签批人复核无误后结案,保单受益人便可取得赔付了。 从提交资料到结案要求一段时期,依据状况不同会有所差异。 案情简易、保险金额较小、资料完备的,理赔选择会很快作出;反之,调查环节会耗时较长,开放人等候的时期也比拟久。 《保险法》第24条,对保险公司理赔期限的规则为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疑问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及时的解释为,普通为三十日,确有困难的除外。 目前,监管机构、各保险公司都尽量在缩短保险理赔等候时期上下功夫。 比如,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在2006年推出的《北京保险行业异常损伤保险、安康保险服务规范(试行)》中就规则,关于契合索赔条件,且开放资料完全、不要求进一步核实的理赔开放,保险公司应自受理之日起10个任务日内作出理赔选择,并及时将处置结果告知客户。 关于10个任务日内尚无法确定处置结果的理赔开放,保险公司应将处置进度状况通知客户。 Tip3保险公司任务人员调查阶段,不只要求相关部门及机关的配合,作为开放人,也要对保险公司提出的要求给予积极配合,否则会影响理赔款的及时支付。 通知领款保险公司作出赔付选择后,会依照开放书上的咨询方式及地址咨询相关受益人支付理赔款。 承袭顺序假设受益人为指定受益人,则依照合同商定,依照指定顺序支付保险金。 假设受益人为法定受益人,则必需由第一顺序承袭人(配偶、子女、父母)支付,支付人支付前还要签署书面保证,保证由他通知到其他第一顺序承袭人。 若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才干人,则由其监护人代为支付。 支付方式为了简易投保人,保险公司提供的支付方式为:现金、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等。 假设采取现金支付方式,支付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Tip4建议尽量提供受益人的存折复印件,选择为转账方式支付保险金,以增加现金风险。 经常使用此方式前,要求与保险公司签署赞同委托银行划账合同书。 另外,提示受益人不要向外人泄漏银行账户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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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保险要求迁移,但是没移等到保险到期或要理赔时会有哪些

很多人以为保险骗人,坚持不买保险,保险名声不时不大好。 深究其要素,这与理赔难脱不了干系。 保险理赔难,究竟谁该为此担任?保险公司,代理人,还是投保人?理赔是双方的事情,理赔难不是双方面形成的。 作为投保人,应该废弃对保险的成见,冷静地看待理赔中的各项要求。 同时,为了捍卫自己的利益,在保险上要多投入些精神。 注重保险、学习保险知识,增强法律看法,投保时不违规,出现事故后遵照理赔流程,备齐理赔资料,清楚了解理赔前前后后这些事儿。 一些优秀的保险公司曾经末尾着手改善理赔服务,正经过树立高效、顺畅的理赔系统,让消费者重塑决计。 这是投保人的希望所在。 保险理赔真难?见诸报端的保险理赔纠纷并不多,触及的金额相较全国每年2000多亿元的理赔支出(中国保监会2007年统计数据),更是九牛一毛。 但为什么在很多消费者心中,却有保险理赔难这个根深蒂固的印象呢?保险理赔难成因种种很多消费者,迟迟下不了购置保险的决计,就是由于担忧预先理赔费事,甚至得不到赔偿;即使买了保险,也对未来理赔时会不会遇到费事心存隐忧。 保险理赔,简直成了阻碍群众选择商业保险的最大阻碍。 保险公司难辞其咎俗话说无风不起浪,在保险公司的实践理赔中,客观存在着惜赔现象。 惜赔是一种现象,也是保险公司理赔时的一种心态。 当保险公司的运营压力到一定水平,或许保险公司出于取得更多利润的要求,会对赔款启动一定控制,普通表现为拖赔、少赔、拒赔。 当然,这与保险公司每年遇到大约10%~30%的欺诈赔款,而慎重看待保险赔付不无相关。 保险公司作为营利性机构,追求利润最大化也很正常,但假设运营中有经过牺牲投保人利益而增加理赔支出的动机,只能是因小失大,甚至是得失相当。 良好的市场口碑对保险公司的业务开拓极为关键。 而良好口碑树立起来十分难且缓慢,毁掉却很容易。 很多保险公司都看法到了这个疑问的严重性,加之监管力度增强,投保人维权本钱降低,如今故意刁难投保人,该赔不赔的状况已大大增加。 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众多,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保险公司外部有利润考核要求,这类个案完全根绝不太或许。 有数据显示,当一家公司为投保人提供服务时,假设投保人感受良好,他会将他的阅历通知10团体;假设投保人感受不佳,他会将他的阅历通知50团体。 所谓的坏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因此,即使如今保险公司在理赔疑问上的态度曾经摆正了,但早期因惜赔疑问造成的恶劣影响消弭起来还要求一定时期。 部分代理人素质优良一些保险代理人职业品德低下或专业知识贫乏,也是形成消费者觉得保险理赔难的一大要素。 虚伪的宣传与刻意或有意的误导,投保环节中的违规行为,比如夸张保证范围和理赔金额,代投保人签字,煽动投保人不照实告知存在的疾病、多报支出等,都给投保人未来的理赔埋下了隐患。 有些投保人,就是由于轻信了业务员的宣传,以为买了一份什么都管的保险,等到出现保险事故,满怀希望地到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时,才发现受了骗。 到时刻绝望、气愤就很难防止了,也很容易将一个代理人的不良行为,迁怒于整个保险业,加大了保险理赔难。 还有的保险代理人,虽然在消费者投保时没有什么违规行为,售后服务看法却十分冷淡;或许发现投保人失去加保及转引见的才干后,在服务上就大打折扣,出现理赔时让投保人自己预备资料、去保险公司开放理赔。 很多投保人并非专业人士,对理赔疑问研讨得也少,往往会由于预备的资料不全或不契合保险公司的要求,来来回回跑好几趟才干把事情办好。 就算最后对理赔额并无异议,顺利地拿到了理赔款,但仍会收回保险理赔难的慨叹。 假设碰到保单业务员曾经分开保险公司,保单变成孤儿单,也很容易出现上述现象。 众所周知,绝大少数保险代理人的从业时期都很短,在保险公司间的跳槽流动率也超越其他行业。 投保人自身的过失一些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自身的过失也是形成理赔纠纷的一大要素。 比拟经常出现的过失包括,投保时不照实告知,隐瞒病史带病投保;不清楚详细的保险责任,比如投保时不细心看条款,或许有时刻就算代理人事先讲明白了,但时期一长就记不清或记错了,潜看法里自然是希望保得越多越好;替代被保险人签名;触发免责条款,如酒后驾车或无照驾驶,等等。 其中最经常出现的错误行为就是因担忧保险公司加费或拒保,在投保时怀着幸运心思,不照实告知安康状况,希望即使出现保险事故也能躲过保险公司的调查,结果在理赔时病史败露,被保险公司拒赔。 这些过失,与很多投保人对保险的注重水平不够、保险知识匮乏、法律看法冷淡有关。 言论导向推波助澜构成保险理赔难印象的要素,还触及到媒体宣传和社会言论导向疑问。 一个很深刻的道理,假设是一件被保险公司正常理赔的案例,报纸电视普通都不会报道,由于没有资讯性可言,抓不住群众眼球;只要出现了理赔纠纷的案例,即负面资讯,才或许见诸媒体,甚至被大肆渲染,由于这契合群众的关注取向。 时期长了,自然会让消费者容易发生保险理赔难的印象。 与保险公司相比,投保人是弱势群体,当理赔出现纠纷时,言论从感情上会倾向于同情弱势群体,从而对保险公司发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在口口相传中,以讹传讹也很普遍。 当一团体向另一团体讲述保险理赔真难的案例时,极少有人去深究案例的详细状况,如合同条款规则、出险状况、拒赔要素等,却热衷积极地传达保险理赔难这样一个看似深得人心的结论。 根控制赔痼疾还需多方联手保险理赔难疑问的症结在于多方面,若想改善这个沉疴已久的疑问,要求监管部门、保险公司、投保人多方共同发力。 监管力度参与从监管方面看,保监会关于保险公司的监视控制、违规处分力度在逐年加大,严厉的监管和高昂的处分代价增大了保险公司的违规本钱,能从源头上切断保险公司客观上不按合同办事的动机。 同时,清算各种霸王条款也是执行之一,比如重疾险风云之后,保险行业协会出台了《严重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经常使用规范》,对重疾险的疾病定义、术语解释、除外责任等都做了规范。 保险公司内控增强保险公司在代理人招聘、曝光违规行为、增强代理人职业品德和从业规范教育等方面也有所作为,并在努力做到对犹疑期内保单100%回访。 为了处置部分代理人的短视疑问,一些保险公司也在探求新途径来参与他们的归属感,比如参与福利、职员制、员工持股等。 重在团体努力外界的努力改动的是大环境,投保人团体对保险的注重才是关键。 假设能努力学习一些保险知识,仔细挑选代理人,投保时细心阅读条款,出现保险事故及时报案,依照保险公司要求预备理赔资料,遇到疑问随时与保险公司沟通,置信保险理赔不再会是难题。 (李小燕)合理拒赔的9个要素保险公司是风险的受让者,也是保险资金的控制者。 为了使大少数投保人的利益不受侵犯,保险公司会对少数不契合法律法规以及条款商定的理赔开放启动拒付。 究竟是由于哪些要素,让有些人花钱买了保证却得不到理赔服务呢?不照实告知在保险公司拒赔的要素中,未照实告知高居首位。 在购置保险前,投保人一定要充沛看法到不照实告知的严重结果。 假设隐瞒或漏报保险公司在投保书中列明的状况,就或许既得不到应得保证,甚至连保费都拿不回来。 方女士患有多年的白内障,且已由医生确诊并启动过一些治疗。 在购置重疾险时,她并没无看法到这与自己买保险有相关,代理人也没有详细讯问。 一年后,方女士觉得视力逐渐降低,到医院审核,结果是要求开刀住院。 方女士的家人索赔时,保险公司以未照实告知为由拒赔。 关于实行如何告知义务时容易犯的几个错误,以及如何实行照实告知义务,可参考本刊保险栏目小专题《绷紧照实告知这根弦》(2008年第3期)。 再次提示投保人,假设在出现保险事故前发现自己在告知环节犯了错误,应该及时与保险公司咨询。 大部分保险公司都会以秉持公正的态度来处置。 超出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只针对特定风险提供保证,每个保险产品都有规则的保证范围。 只要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公司才管。 平先生常年从事长途货运任务,2007年底为自己购置了一份异常险(含异常医疗保证)。 2008年春节时期,平先生驾车形成交通事故,造成其双腿残疾。 在治疗时期,平先生的亲属以为平先生购置了异常险,因此选择经常使用昂贵的出口假肢。 平先生的家眷在操持完相关手续后到来保险公司启动索赔,可保险公司只承当了平先生出院审核、治疗所花的费用,而其占比例最大的假肢费用缺不予赔付,理由是假肢超越了国度社保的范围,保险公司不承当赔付责任。 很多投保人对保险望文生义,比如以为买了车险,出了事故都能索赔;买了重疾险,得了什么大病都可以要求赔偿。 每一份保险,都有自己特定的保证内容,理性的投保人,要以对自己担任的态度事前了解清楚自己买的产品的保险责任范围,而不是一味谴责保险合同是霸王条款。 属免责条款范围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不但要看能保什么的保险责任部分,还要重点关注除外责任(免责条款)。 钱先生2007年2月份买了一份异常险。 6月份他和好友去野外旅游,在一次性攀岩中不幸摔伤。 经过医院治疗出院后,钱先生便到保险公司理赔,但原告知攀岩不属于异常险的保险责任,拒绝赔偿。 钱先生回家翻阅自己的保险条款,才发现条款中将漂流、赛马、攀岩等列为保险的除外责任。 目前一切的保险都有除外责任,比如车险中车辆超载出险、驾驶员酒后驾车等都不在保险范围内;严重疾病保险把遗传性疾病扫除在外;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对自杀、故意杀人等有除外规则。 即使同一险种,不同产品对除外责任的规则也有不同,要格外留意。 普通来说,高风险活动和风险项目都会被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 超出缴费宽限期不赔人寿保险大部分为常年合同,缴费时期有的长达几十年。 投保人在缴费时期因出差、遗忘、暂时性经济宽裕等要素或许会出现一些无法按时缴费的情形。 为防止保险单随便失效,保险公司普通给投保人一个宽限期,在宽限期出现保险事故的,仍给付保险金。 但假设过了宽限期仍未交费,又没有保险费智能垫交条款维护的,保单就会进入失效期,出现保险事故就得不到赔偿了。 彭先生2001年5月1日购置了某保险公司的终身寿险,缴费期30年。 2003年起,彭先生由于生意盈余没有按时交纳保费。 2004年8月,在一次性事故中彭先生不幸身亡。 其家眷索赔时遭到保险公司拒绝,理由是彭先生的保单曾经超出该公司规则的60日的宽限期,因此保单曾经失效。 《保险法》规则的宽限期为2个月。 假设因某种要素,60天内都没有交纳保费,投保人还有最后一次性时机令保单妙手回春,那就是开放保单复效。 保单复效在合同效能中止之日起2年内操持均可操持,投保人要填写复效开放书,并依照保险公司的要求,重新提供安康声明书或到指定机构体检。 他人代签名代签名是指在投保书、安康告知、授权委托书、保单回执及各类变卦开放书等保险资料上,保险公司规则需客户(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监护人)亲笔签名却非自己签名的。 假设违犯了此规则,缺少亲笔签名这个要件,保险合同便不成立,理赔更是无从谈起。 马女士去年为丈夫投保了一份严重疾病保险。 事先由于丈夫到外地出差,并且代理人也没有提出异议,马女士就代丈夫在保单上签了他的名字。 但是往年马女士的爱人突然患了急性心肌梗,当她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却以保险单签名不真实、保险合同不成立为由拒绝赔付。 为了防止不用要的费事和纠纷,即使夫妻,也不能想当然地代签投保人的名字,以免日后陷于主动。 真实无法亲笔签名,需由他人代签的,在代签保险单时也一定要取得对方的书面授权书。 假设曾经代签名,要马上与保险公司咨询,与保险公司协商处置。 观察期内出现保险事故观察期又叫等候期,是指在保险合同签署后的一段时期内(通常为3个月到1年),假设被保险人患合同规则的疾病,或许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不承当赔偿责任。 这种状况在安康保险中最为经常出现。 黄先生2004年8月15日购置了一份某保险公司严重疾病保险,规则观察期为90天。 2004年10月8日,黄先生被查出患有肝癌。 经过翻阅相关条款,黄先生了解到,严重疾病保险是及时给付型保险,只需医院确诊就可以提早取得足额保险金。 于是他在2004年10月13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恳求。 保险公司检查保单状况后,以该保单还在观察期内,不要求承保为由拒绝赔付。 没有过观察期即意味着保险合同没有正式失效,投保人无法失掉相应的赔偿。 之所以会有这项规则,是保险公司基于防范风险的思索,也防止带病投保形成对安康体投保人的不公允。 观察期普通是在被保险人在初次投保时,从合同失效日算起,普通只适用于第一个保险年度,关于可续保单来说,续保年度不再有等候期。 医疗费用重复索赔部分保险产品的赔付,依据的是补偿性准绳。 对因保险事故形成的损失,依据实践损失状况启动补偿,不会让投保人从损失补偿中获利。 郭女士以前买过异常险并阅历过出险事故,虽然保险公司对其启动了赔付但最后的赔付额并没有完全补足付出的医疗费。 因此郭女士就想再多买一份医疗费用险,哪怕出险后保险公司不能全赔但却可以失掉两份赔偿。 2007年终她又在另外一个保险公司买了一份附加医疗费用保险。 2007年12月,郭女士在餐厅就餐时被餐厅上方掉落的盘子击中头部出院治疗。 她顺利地在第一家保险公司失掉了赔付,但她到另外一个保险公司启动索赔时原告知拒绝赔偿。 2006年9月1日起实施的《安康险控制方法》第4条第4款规则,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的给付金额不得超越被保险人实践出现的医疗费用金额。 即数家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额最终不会超越实践在医院操持出院手续结账时曾经用去的金额。 另外,目前住院医疗费用型保险大都是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中的自费药、一些特殊审核费按比例自付的部分,商业医疗保险也一样不能报销。 理赔资料不完备保险公司对事故的性质认定,对损失的补偿水平,在很大水平上依托开放人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 假设资料不全,保险公司就无法对事故启动判别,而有些资料丧失或短期内难以取得,就会形成理赔延迟,严重者在保险有效期内会造成索赔失效。 李先生2007年给自己的孩子买了一份住院医疗保险,有效期为10年。 2007年年底,李先生的孩子由于肺结核住院治疗,前后共半年时期,治疗费用4.5万元。 出院时只拿了张发票就回家了,安排好孩子之后李先生想到了为孩子购置的医疗保险,随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开放,在随后开放保险理赔时发现要补交病历、费用清单等资料,于是又跑了几次医院。 折腾的精疲力竭。 依照他的话说,补办这些手续甚至对比顾孩子还让他觉得累。 为了让理赔更顺利、迅速,在出现事故后,就应马上向保险公司讯问要求哪些理赔资料,并依照要求仔细预备,理赔时一次性提交完全,以免给自己既添费事又误事。 遗漏必要手续很多理赔纠纷都是由于投保人不了解保险条款,或未能依照理赔所要求的批转手续或正轨程序而造成的。 例如未操持转让手续等现象,都或许形成不用要的理赔矛盾。 2006年7月,胡某以8万元多少钱从郎某处购置一辆轿车,该车注销车主为郎某。 2006年5月,郎某为该车投保5万元第三者责任险,期限自2006年5月15日零时起至2007年5月15日零时止。 胡某购置该车后未操持车辆过户注销手续,也没通知保险公司。 2006年11月5日,胡某驾驶该车出现交通事故,形成1人死亡。 经交警认定,胡某承当全部责任。 索赔时,保险公司以胡某购置该车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且未操持保险转批手续而拒绝赔偿。 《保险法》第34条规则: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赞同继续承保后,依法变卦合同。 保险标的的转让(转卖、转让、赠与、变卦用途等),多见于财富保险,如车险、家财险。 因此,出现车辆、房屋转让时,一定要按保险合同的商定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操持批转手续。 顺利理赔的4个步骤北京的赵先生携父亲到新疆游玩时期,其父不幸因异常事故身故。 赵先生没有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匆忙在外地处置了丧葬事务。 回京后,带着丧夫之痛的他到保险公司索赔时,却因拿不出必需的事故证明、尸体处置证明等资料,无法马上失掉赔付。 从北京到新疆,路途悠远,为了取得完整的理赔资料,赵先生不得不再跑一次性,糜费了不菲的路费不说,也因此将理赔耽误了许多时日。 很多人一提到理赔环节,就觉得头大。 记者也遇到过像赵先生这样被理赔疑问折腾得心力交瘁的读者。 其实,只需了解了保险公司理赔的环节和步骤,对每步要求留意的事项做到心中有数,就会发现理赔门槛其实并没想象中那么高,理赔程序并不复杂,心里会踏实很多。 及时报案《保险法》第22条规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许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出现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出现保险事故(出险)后,相关人员(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应该尽快将保险事故的出现通知保险公司,称为报案,这是一项法定义务。 报案是理赔开放的第一步,报案的及时与否对保险公司来说很关键,或许会相关到能否理赔:一方面,可以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展,另一方面,可以及时调查出现经过、搜集证据。 不同的保险产品,对报案时期的限制不同,其中以异常险、家财险、车险和严重事故对报案时期要求最严厉,有些甚至限定为保险事故出现后的24小时内。 在保险合同中,都有保险事故通知条款一项,一定要依照要求去做。 假设保单上没有标明详细的报案时限,也最好不要超越7天。 报案可以采用书面方式,也可以采用行动方式。 比如可以经过拨打保险公司服务热线(报案电话)、发送传真、委托代理人或直接到保险公司网点等方式报案。 有几项内容是在报案时要求说明的。 1.被保险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 2.保单的基本状况:保单号、投保险种、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缴费状况等,其中以保单号尤为关键。 3.保险事故基本状况:出现时期、地点、事故要素及损害现状、被保险人目前状况等。 假设是财富险,还要告知相关机构的处置状况;假设是医疗保险,通知的内容还要包括就诊医院、诊断结果等。 4.报案人基本信息:姓名、证件号码、与出险人相关、联系方式等,其中联系方式十分关键,要随时坚持疏通。 另外,关于存在非正常要素造成保险事故或许性的案件,如车祸、凶杀、不明要素死亡以及保险事故形成对第三者的损害,或许会引发诉讼的案件等,,除了向保险公司报案外,还应该及时向公安、交警等政府执法部门报案,以便尽快侦破案件,尽快理赔。 Tip1采取电话报案的方式比拟简易。 很多保险公司的服务电话都是不要钱的,而且大部分保险公司都会对通话环节录音,并会在一定时期内留存录音。 为稳妥起见,报案人还可以记下报案时期以及话务员的号码,以便要求时调取录音。 提交相关资料《保险法》第23条规则:保险事故出现后,依照保险合同恳求保险人赔偿或许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许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要素、损失水平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公司会依据提供的证明资料来确定立案与否,因此提供索赔开放资料是最关键也是最繁琐的一步。 很多理赔开放就是由于证明资料不完全、不明晰而要求提供补充证明和资料,耽误了时期。 理赔开放的必备资料包括:被保险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开放人身份证原件、保险合同正本、最近一次性缴费凭证、《理赔开放书》,假设投保人不能去操持索赔,要求他人代办时,还要提交《理赔委托书》(注明授权范围)。 完整无误地填写各种资料,并留存《理赔开放书》的客户联,是开放人要求留意的两件事。 此外,依据状况不同,开放人还要提供其他必需的证明资料。 事故类证明事故类证明大致包括异常事故证明、伤残证明、死亡证明、销户证明等。 医疗类证明包括诊断证明、手术证明、门诊病历及处方、病理及血液检验报告、医疗费用收据及清单等。 受益人身份及与被保险人相关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指受益人自己持身份证即可;若委托他人率领,则要求提供外地公证处出具的委托公证书及其自己身份证明),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相关证明(如夫妻相关、父母相关、子女相关证明)。 Tip2理赔相关证明和资料可以依照保险合同中索赔开放的详细要求来预备。 但保险公司相关人员也表示,由于某些要素,或许实践操作中的详细要求与合同中写明的会有庞大区别。 出险后应详细阅读保单并在报案时向保险公司任务人员咨询,以掌握应搜集的理赔资料和其有效性。 有条件的,还可对咨询环节做录音。 等候审批依照保险公司要求,开放人提供了一切证明和资料后,保险公司任务人员会依照规则,对有关证据启动搜集,以核实保险事故以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 假设没有发现疑问,理赔开放会进入审核形态。 案件经办人依据相关证据认定客观理想、确定保险责任后,计算给付金额,做出理赔结论。 再经签批人复核无误后结案,保单受益人便可取得赔付了。 从提交资料到结案要求一段时期,依据状况不同会有所差异。 案情简易、保险金额较小、资料完备的,理赔选择会很快作出;反之,调查环节会耗时较长,开放人等候的时期也比拟久。 《保险法》第24条,对保险公司理赔期限的规则为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疑问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及时的解释为,普通为三十日,确有困难的除外。 目前,监管机构、各保险公司都尽量在缩短保险理赔等候时期上下功夫。 比如,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在2006年推出的《北京保险行业异常损伤保险、安康保险服务规范(试行)》中就规则,关于契合索赔条件,且开放资料完全、不要求进一步核实的理赔开放,保险公司应自受理之日起10个任务日内作出理赔选择,并及时将处置结果告知客户。 关于10个任务日内尚无法确定处置结果的理赔开放,保险公司应将处置进度状况通知客户。 Tip3保险公司任务人员调查阶段,不只要求相关部门及机关的配合,作为开放人,也要对保险公司提出的要求给予积极配合,否则会影响理赔款的及时支付。 通知领款保险公司作出赔付选择后,会依照开放书上的咨询方式及地址咨询相关受益人支付理赔款。 承袭顺序假设受益人为指定受益人,则依照合同商定,依照指定顺序支付保险金。 假设受益人为法定受益人,则必需由第一顺序承袭人(配偶、子女、父母)支付,支付人支付前还要签署书面保证,保证由他通知到其他第一顺序承袭人。 若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才干人,则由其监护人代为支付。 支付方式为了简易投保人,保险公司提供的支付方式为:现金、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等。 假设采取现金支付方式,支付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Tip4建议尽量提供受益人的存折复印件,选择为转账方式支付保险金,以增加现金风险。 经常使用此方式前,要求与保险公司签署赞同委托银行划账合同书。 另外,提示受益人不要向外人泄漏银行账户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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