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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后新发债券利息支出将征增值税 税务总局 财政部 (8月8号新增)

8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布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支出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中央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支出,恢复征收增值税。对在该日期之前已发行的国债、中央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括在2025年8月8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支出,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


企业买了债券 利息支出的税务疑问如何处置?

债券利息支出免征企业所得税是一项常年的税收活动政策。 现结合税收案例剖析。 某公司2014年出现有关债券投资业务如下:1.2014年4月1日取失掉期国库券利息支出10万元。 2.2013年5月12日以100.5万元在沪市购置记账式国债(单位面值为100元,合计面值100万元),该国债起息日为2013年4月21日,每年4月21日兑付利息,票面利率为3%。 2014年3月8日,该公司将购置的国债转让,取得转让价款105.5万元。 3.2013年4月1日在某商业银行债券市场认购了某中央政府发行的2013年债券,票面金额算计80万元,票面注明年利率为1.5%,付息日期为每年4月1日。 在2014年4月1日,该公司收到中央政府债券利息支出1.2万元,并于同年7月1日将该债券转让,转让价款算计83.5万元。 4.取得其他公司债券利息支出15万元。 全年会计利润3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25%。 若无其他征税调整事项,计算企业所得税及税后净利润。 案例剖析1.国库券利息支出免税;2.在兑付期前转让国债的,应在国债转让支出确认时确认利息支出的成功;3.国债持有者在二级市场转让国债取得的支出,应征收企业所得税;4.中央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5.其他债券利息支出应征收企业所得税。 上述业务1中取得的国库券利息支出10万元免税;业务2中的国债持有天数为300天(从2013年5月12日到2014年3月7日),国债利息2.46万元[100×(3%÷365)×300],国债转让所得2.54万元(105.5-2.46-100.5)应申报征税;业务3取得的中央债券利息支出1.2万元免征,转让中央政府债券投资所得3.5万元(103.5-100)应申报征税。 计算如下:应征税所得额=300-10-2.46-1.2=286.34(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286.34×25%=71.59(万元)税后净利润=300-71.59=228.41(万元)。 政策依据1.国债利息支出免税法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明白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支出”为免税支出,其实施条例对其详细范围作出了更为明白的规则。 税法规则的免税国债利息支出,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支出,不包括持有本国政府国债取得的利息支出,也不包括持有企业发行的债券取得的利息支出,而仅限于持有中国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债。 换言之,对由本国政府发行的国债利息支出应计征企业所得税。 值得留意的是,税法虽规则国债利息支出为免税支出,但并不意味着与国债有关的支出都可以免税,关于国债持有者在二级市场转让国债取得的支出,应作为转让财富支出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 2.中央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为增强中央布置配套资金和扩展政府投资的才干,国度支持发行中央政府债券,且实行财政部代理发行和还本付息的方法。 在这种“代办”形式下,中央债信誉等级接近于国债。 依据《财政部、国度税务总局关于中央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疑问的通知》(财税〔2011〕76号)及《财政部、国度税务总局关于中央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疑问的通知》(财税〔2013〕5号)规则,对税法规则的债券利息免税支出扩围,将企业和团体取得的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中央政府债券利息支出,列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团体所得税范围。 留意事项到期前转让国债利息支出确实认。 依据《国度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置疑问的公告》(国度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对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许从非发行者投资购置的国债,其持有时期尚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支出,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国债利息支出=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 债券利息支出免征实行自行申报控制方式,无须审批。 申报时须提交资料清单:1.购置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及取得利息的证明资料;2.购置中央政府债券及取得利息的证明资料。

企业间借贷利息公用发票进项能抵扣吗

利息支出不属于增值税可抵扣项目,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票,更不能抵扣。

依据财政部、国度税务总局《关于片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方法》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存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文娱服务。

在36号文的《销售服务、有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所谓“存款服务”,定义是:存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经常使用而取得利息支出的业务活动。

可见,企业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不能作为进项抵扣。

0元开公司:税务局解答的这10个经常出现疑问,太有用了!

近日,福建国税发布了一批征税咨询疑问,其中,这10个疑问是很多征税人经常遇到却又不知道咋处置的难题。 这下不用愁了,税务局给你解答了,赶忙收藏备用吧!1.征税人发票保管满5年后该如何处置?答: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控制方法>的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则:“第二十九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团体应当依照税务机关的规则寄存和保管发票,不得私自损毁。 曾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注销簿,应当保管5年。 保管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2.电子发票能否要求加盖发票公用章?答:依据《国度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经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疑问的公告》(国度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的规则:“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要求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能、基本用途、基本经常使用规则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反。 ”消费者从企业购置商品或服务后,在企业的ERP系统中发生买卖信息,买卖信息经电子发票前置系统生成相关税控信息,发送到更新版税务端及电子底账系统,并将税控后的数据前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对税控数据处置后启动电子签章,最终生成该笔发票数据的凭证(PDF)文件传给企业ERP系统。 企业ERP系统收到电子发票信息后,可经短信、邮件、APP等推送至用户手机,消费者可以检查、下载电子发票信息。 因此,电子发票上有税控签名和企业电子签章,不要求另外再加盖发票公用章。 3.企业发放的职工食堂餐费补贴能否税前扣除?答:依据《国度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疑问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的规则:“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疑问《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则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援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因此,企业发放的职工食堂餐费补贴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依照不超越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4.企业的党员活动经费支出如何税前扣除?答: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度税务总局关于非私有制企业党组织任务经费疑问的通知》(组通字〔2014〕42号)第二条的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规则和中办发〔2012〕11号文件“树立并落实税前列支制度”等要求,非私有制企业党组织任务经费归入企业控制费列支,不超越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真实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因此,企业的党员活动经费支出不超越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真实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5.银行承兑汇票收取的手续费开具的公用发票能否抵扣?答:依据《财政部国度税务总局关于片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方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则:“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群体福利或许团体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缮修配劳务、服务、有形资产和不动产。 其中触及的固定资产、有形资产、不动产,仅指公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有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有形资产)、不动产。 征税人的交际应付消费属于团体消费。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存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文娱服务。 ”附《销售服务、有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则:“一、销售服务??(五)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是指运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 包括存款服务、直接不要钱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2.直接不要钱金融服务,以提供直接不要钱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控制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 ??”因此,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属于直接不要钱金融服务,取得的增值税公用发票若未用于上述文件规则的不得抵扣的项目则可以抵扣。 6.企业在购置图书赠送客户,能否可以享用批发批发环节图书的减免政策答:依据《财政部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明增值税和营业税活动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7号)规则:“二、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批发环节增值税。 ??七、本通知的有关定义??(二)图书、报纸、期刊(即杂志)的范围,依然依照《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的规则执行??”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度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四条规则:“单位或许集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许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许团体。 ”因此,贵公司将购进的图书赠送客户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契合上述规则免税条件的,到税务机关操持免税备案后可以享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7.增值税公用发票尚未交付购置方或许购置方拒收的,销售方在增值税发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能否有认证期限的限制?答:依据《国度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疑问的公告》(国度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则:“一、增值税普通征税人开具增值税公用发票(以下简称“公用发票”)后,出现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契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许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出现销售折让,要求开具红字公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置:(一)??购置方取得公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公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公用发票尚未交付购置方,以及购置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公用发票信息。 ??五、本公告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此前未处置的事项,依照本公告规则执行。 ”因此,2016年8月1日起公用发票尚未交付购置方或许购置方拒收的,销售方在增值税发票系统更新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没有认证期限的限制。 8.普通征税人增值税申报表中挂账的留抵税额如何抵扣?答:依据《国度税务总局关于片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征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度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中附件2增值税征税申报表(普通征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三十二)第18栏“实践抵扣税额”1.上期留抵税额按规则须挂账的征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本栏的“本月数”和“本年累计”。 (1)本栏“普通项目”列“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2)本栏“普通项目”列“本年累计”:填写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本期实践抵减普通货物和劳务应征税额的数额。 将“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本期期初余额”与“普通计税方法的普通货物及劳务应征税额”两个数据相比拟,取二者中小的数据。 其中: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本期期初余额=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普通项目”列“本年累计”;普通计税方法的普通货物及劳务应征税额=(第11栏“销项税额”“普通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践抵扣税额”“普通项目”列“本月数”)×普通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比例;普通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比例=(《附列资料(一)》第10列第1、3行之和-第10列第6行)÷第11栏“销项税额”“普通项目”列“本月数”×100%。 ??”因此,普通征税人增值税申报表中挂账的留抵税额依照上述规则启动抵扣。 9.我公司属于文明体育业征税人,如今想开放认定普通征税人,假设按普通计税方法计税是不是也遭到“36个月内不得变卦”的限制?假设往年依照普通计税方法计税,明年能否开放简易计税?答:依据《财政部国度税务总局关于片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八条的规则:“普通征税人出现应税行为适用普通计税方法计税。 普通征税人出现财政部和国度税务总局规则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卦。 ”普通征税人出现应税行为应适用普通计税方法计税,没有“36个月内不得变卦”的限制。 明年可以开放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10.购进房产用于进项抵扣,要求填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状况表》吗?答:依据《国度税务总局关于片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征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度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2《<增值税征税申报表(普通征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规则:“八、《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状况表》填写说明本表反映征税人在《附列资料(二)》“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 本表按增值税公用发票、海关出口增值税公用缴款书区分填写。 ”因此,购进房产的进项抵扣不要求填写该表。 如有其它财税相关疑问,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私信我们,我们将及时回复解答您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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