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综合物流服务商环世国际在港交所提交上市开放 (跨境综合物流服务商排名前十)
媒体讯:5月27日,环世国际物流控股有限公司向港交所提交上市开放书。
环世国际物流成立于2003年,是国际跨境综合物流服务商。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研讨数据,2024年环世国际物流位列中国民营跨境综合物流服务商第一位,并以集装箱吞吐量位列全球综合物流服务商第八位,在中国-中东及红海航线中排名第一并居该航线一切运营商中集装箱量首位。
据招股书,环世国际物流业务方式以提供跨境综合物流服务为主,以全球仓储与配送服务、资产运营和技术处置方案为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全球规划掩盖全球上约200个国度和地域。
于2022年、2023年及2024年,环世国际物流区分录得支出为20.6亿美元、7.76亿美元、12.51亿美元;区分录得毛利1.58亿美元、5642.9万美元、1.55亿美元,毛利率区分为7.7%、7.3%、12.4%。
往季时期,环世国际物流曾有盈余记载,2022年年内利润为204.7万美元,2023年盈余3842.5万美元,于2024年扭亏为盈,成功年内利润5159.3万美元。
鹿特丹规则与三大规则的比拟 跪求详细内容 望高人相助
第一, 定义众多。 《鹿特丹规则》的第1 条共规则了30 个定义。 在触及国际运输的一切条约中, 该规则是迄今定义最多的一个。 通常, 定义固然可以给人一个直观的概念或许明晰的思绪, 并且有利于条约后续条款的表述; 但是, 定义过多, 则标明条约的结构和逻辑相关复杂, 其意思表述或许会失之于流畅,较难做到繁复、明了。 虽然该规则曾经对30 个用语规则了定义, 但其中有的定义不甚严密, 有的则还要求作进一步的解释、说明和再定义, 有些定义用语的含义仍有进一步厘定和明白的余地。 如此等等, 都为日后条约的适用留下了诸多争议空间。 第二, 扩展条约适用范围。 与其他海运条约相比,《鹿特丹规则》适用范围的扩展触及三个方面, 即运输方式扩展为海上运输和其他运输方式; 涵盖的地域范围扩展为海上区段和非海上的区段; 责任主体扩展为承运人、履约方、海运履约方, 从而将海运、港口、内陆各种运输方式的运营人都涵盖在内。 如此规则, 使得该规则的调整范围曾经并不局限于海上运输, 而且还适用于那些与海运相衔接的其他方式的运输。 由此, 该规则曾经相当于一个特定范围内的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条约。 但是, 由于该规则第26 条和第82 条的规则, 使得该规则尚难以独立发扬对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调整性能, 从而使其适用范围大打折扣, 并会由此发生多种法律制度结构并存的复杂局面。 另外, 由于该规则关于海上运输之前和之后的运输排挤国际法的适用(《鹿特丹规则》第26 条) , 从而使得这些多处于国际运输区段的履约方, 即承当国际区段运输的货物承运人的责任和风险大大减轻。 第三, 确立了电子运输记载的效能。 《鹿特丹规则》第7 条至第9 条区分对“电子运输记载的经常使用和效能”“可转让电子运输记载的经常使用程序”“可转让运输单证或可转让电子运输记载的交流”等作出规则。 据此, 该规则确立了可以经常使用电子运输记载的准绳及其所具有的法律效能和位置。 但是, 显而易见, 电子运输记载的详细运行和实施, 光靠这些准绳性的规则还远远不够, 还要求少量的细节设计、配套法律和相关技术的支持。 第四, 扩展承运人的责任时期。 《鹿特丹规则》所规则的承运人责任时期, 包括从为运输而接纳货物时末尾, 至货物交付时为止的整个运输时期(《鹿特丹规则》第12 条之规则)。 该规则并没有对接纳和交付货物的地点加以限定, 因此该规则所规则的承运人责任时期, 曾经不再局限于海上和港内。 目前, 并非全全球一切的班轮公司都具有以海运为依托的全球物流运营人的实力和才干, 他们关于非海上运输区段的风险往往难以掌控。 在该规则下, 船公司及海运承运人的揽货才干将被削弱, 将会抚慰货运代理业及两边商的开展, 参与而不是增加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两边环节以及货物运输的总本钱。 第五, 适航义务贯串全航程。 《鹿特丹规则》第14 条将承运人对船舶适航的义务从传统的“停航前和停航事先”扩展到“停航前、停航事先和海上航程中”, 即要求船舶全程必需适航, 从而大大减轻了海运承运人的责任。 全球上简直没有一艘在各方面都完全适航的船舶, 也没有一艘可一直坚持适航形态的船舶。 若当船舶在海上出现某种不适航, 且只要在抵达有条件的港口时才干使其恢复适航形态或消弭不适航要素, 则此时承运人的风险极大。 虽然该规则对海运承运人实行的是完全过失责任准绳, 但在这种状况下, 海运承运人所应承当的终究是过失责任还是严厉责任, 这并不是个简易的疑问, 日后围绕这个疑问或许发生的争议必需也少不了。 第六, 专章规则托运人的义务。 《鹿特丹规则》的第七章共8 条, 专门规则了托运人对承运人的义务。 其关键内容包括交付运输, 托运人与承运人在提供信息和指示方面的协作, 托运人提供信息、指示和文件的义务, 托运人对承运人赔偿责任的基础, 拟定合同事项所需的信息, 风险货物特别规则, 单证托运人享有托运人的权益并承当其义务, 托运人为其他人负赔偿责任等。 有观念以为, 这是基于平衡、对等的准绳所作出的布置和规则, 也是一种创新和打破。 但是, 这种准绳在该规则的结构设置中并没有贯彻究竟。 例如, 该规则只规则了对承运人和海运履约方诉讼的管辖权(《鹿特丹规则》第14 章) , 而没有关于对托运人诉讼的相应规则。 又如, 对仲裁程序只规则了双方选择权(《鹿特丹规则》第75 条第2 款) , 等等。 第七, 承运人凭单交货义务松动。 《鹿特丹规则》不再将凭单交付货物作为一项承运人必需实行的相对化的强迫性义务。 依据该条约的规则, 在一些特定状况下或许契合一定条件时, 承运人无须承当无单放货的责任。 关于无法转让的运输单证, 承运人在目的港交货时并不一定必要求求提交无法转让的运输单证, 只需查明收货人的身份即可向其交货。 这对一致无法转让运输单证下的货物交付具有关键意义。 但是, 这种制度布置是有条件的, 究其实质, 并没有改动承运人凭单交货义务的传统制度和准绳, 因此也没有彻底处置无单放货的疑问。 第八, 进一步提高了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 《鹿特丹规则》将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规则为每件货物或每个其他货运单位875 个计算单位, 或许依照货物的毛重计算, 每公斤3 个计算单位, 以两者中较高限额为准。 假设货物价值已由托运人申报且在合同事项中载明的, 或承运人与托运人已另行商定高于本条所规则的赔偿责任限额的, 则不在此列。 迄今为止, 这个规则所规则的承运人的这一赔偿限额,在一切与海上运输相关的条约中是最高的。 从事国际海上运输的承运人, 关于赔偿责任限额制度并不生疏; 但这项制度, 对港口运营人和内陆运输的承运人而言, 则是一个新的疑问。 第九, 赋予批量合同背叛条约的自在。 《鹿特丹规则》支持承运人和托运人经过商定, 在批量合同中参与或增加条约对双方规则的权益、义务和赔偿责任等。 当然, 条约赋予批量合同背叛条约的自在是有条件的, 要求受《鹿特丹规则》第80 条第4 款规则的约束。 之前, 一切的海运条约, 其立法宗旨都是限制公共承运人的合同自在, 对承运人的权益、义务和责任都作出强迫性规则, 在合同中, 任何参与条约规则的权利或降低条约规则的义务和责任的条款均应有效。 《鹿特丹规则》关于批量合同特别规则的规则, 在公共运输范围内, 打破了海运条约限制公共承运人合同自在权益的准绳, 是对包括该条约自身在内的一切国际海运条约立法宗旨的一个打破。 但是, 何谓“批量合同”, 对其应作何解释, 以及此类合同的性质, 均有待商榷。 这或许会成为颇有讨论余地的疑问。 对此疑问的了解, 直接触及对该规则的适用范围。 另一方面, 不能不令人忧虑的是, 能够运用批量合同的, 很或许是那些有足够实力的大货主和大船东, 而那些规模较小的, 则或许很难运用这一制度并从中受益。 这种规则, 相当于是对那些本应遭到规范和调整的对象的特殊活动。 很难想象这样的制度布置不会形成不公允竞争的实践效果。 第十, 其他新规则。 此外, 在《鹿特丹规则》中还有许多其他新的规则。 例如, 该规则初次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范围引入了关于控制权、权益的转让、诉权人、电子记载、单证托运人和持有人等概念, 并区分作出了相应的规则。 其中, 特别值得留意的是关于控制权和权益转让的规则。 该规则设立这种制度, 旨在处置货物买卖环节中或许会出现的一些与运输相关的疑问。 这种权益如何行使, 怎样详细操作, 如何处置因此引发的一系列的疑问, 要求未来在通常中不时地讨论和完善。 此外, 为尽量满足对货物交付多样化的需求,《鹿特丹规则》还新参与了单证托运人、控制方、持有人等相关方, 并赋予他们一定的运输指示权、控制权等。 这给承运人识别这些相关方, 准确判定来自各方的交货指示和实行交货义务等参与了难度。 由此, 在该规则下, 还发生了对新主体识别和如何正确实行交货义务的疑问。 另外, 该规则第17 条关于承运人赔偿责任基础规则的结构布置和规则, 内容虽然集中, 但比拟复杂, 如何准确了解, 也还要求作进一步的厘清。 以上只是一些比拟清楚的例子。 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不少, 置信会在深化研讨中继续发现和总结
怎样做好一个物流业务员?
物流公司操作的任务:订舱/做提单/布置拖车/跟踪货物交柜/报关跟踪/出帐单,每个环节两边的环节都要求操作员去跟进,要求与各个供应商沟通咨询,所以操作员还是要做蛮多事的。 作为业务员首先应做到知己知彼,才干做到百战不殆。 1、空虚自己的业务知识:A、操作流程的学习;B、运价知识的掌握;C、港口及国度的了解;D、对付客户所提疑问的应变才干。 2、对公司业务的了解:A、了解公司的优势、劣势。 B、了解公司在市场的位置,及运做状况。 3、对市场启动调查:A、了解同行的运价水平;B、了解客户所需船东的运价、船期、全程、目的港代理等;C、预见未来市场状况。 4、要有刻苦耐劳的精气:A、访问客户要勤,而且还要考究效率;B、可以从100个客户当中挑选出10个重点攻克,从中找出我们要求的客户群体。 5、调整自己的心态:积极,失望,向上:A、1%的道理:业务员成功的基本条件之一就是要有自决计,还要有抗曲折 的心思预备,训练并具有面对“要取得1%成功,前面99%的拒绝无法防止”的心思接受力,只要这样,才会在受曲折时,重燃希望之火。 B、求人与帮人:留意推销不是乞讨,客户在很多时刻是要求我们协助的。 C、自信与自尊:“推销是从被拒绝末尾的”,正是有了“拒绝”,才有了业务员存在的必要;一见到业务员就笑逐颜开,张开双臂欢迎你的人很少,甚至让人觉得不正常。 D、准绳与信条:“客户永远都是对的”,要了解尊重客户的要求,但不是要满足他的一切要求。 实践上也无法满足他的一切要求1、得了解外地物流货运市场 详细多少钱行情 走货物方式 (由于物盛行业的多少钱是不定的,由于我国的物流法不完善,所以大小货运公司,都在打多少钱战,还有走货时期也不一样,这相关到未来根客户的报价疑问)2、进一步熟习所在区域的环境最好要到达每条路叫什么名字,通哪条路或许哪个开发区,假设是大城市还要了解哪条路上方制止货车通行,制止多大吨位的,限速多少,什么时段路况怎样样(由于有是的时刻你要求带着司机到工厂去提货)3、在了解货物的属性,重货,泡(轻)货,重泡货,4、经过前期简易的预备,要求出门或许打电话启动营销任务,任务详细也就是引见自己公司的优势,但是多少钱方面最好是面谈,详细方法,根其他销售任务差不多5、根客户谈的差不多了,一定要去该工厂去看看货品,和出货方式,由于这相关到多少钱,派车取货的型号,敞车还是厢车。 6、走货后要跟踪货物的运输状况,要求依据阅历判别走货状况,催目的站点赶快送货。 7、假设是常年协作的客户,货量比拟大的话,最好是签署个月结款的合同,收款也简易点,假设是小货量的,发货频率不是很高的,就多跑跑,货运市场比拟乱,晚去两天人都没了。 8、有的时刻,装卸不够了要求帮助装货,车不够了要求找外车,外车不信任还得跟车去货场。 虽然这些都不是业务员的本职任务,但是必要的时刻都要求做。 9、就是保养客户了,基本销售外面都有讲以上就是物流业务员的任务流程,只简易说了点,详细的技巧问问你的经理,干物流的都比拟豪爽,灌他点酒 他什么都通知你还有就是物流业务员,是面向大客户的,无法能等客户过去发货、签单、交款什么的 那是单证员和客服做的。 (况且等来的都是小客户赚不了多少提成,大客户都是跑出来的)
求海运进出口操作流程
依据我司以往的运输阅历,特拟订出口任务操作方案以简易与贵司/发货人之间的协调,及便于客户进一步了解我司的出口任务流程:
1、我司收到客户正式海运出口委托书后,将由出口操作部担任此票货物的操作跟踪,其会以书面方式与客户确认订舱,同时通知客户船名、航次、提单号、估量停航日、集港日、结关日及我司港口办事处咨询方式。
2、我司与客户确认装箱方式,如确认港口场站装箱,我司将书面提供送货地址及送货时期;如确认工厂装箱,我司将与客户商定装箱时期并按时布置拖车到客户指定地址装箱。
3、客户将全套报关单据(明细如下)传真至我司以确认一切单据能否完整正确,待确认后应尽快(最晚在结关日前2天)将单据快递至我司或我司港口办事处。
普通状况下报关所需单据:
A、出口报关委托书(正本)(上海港有特殊格式要求)
B、商业发票(正本)
C、货物装箱单(正本)
D、报关单(正本)
E、出口收汇核销单(正本)(海关将连同报关单一并退回)
F、发货人在外地海关注册的备案号(十位编码)
G、贸易合同正本
H、核销人员IC卡正反面复印件(适用于重新港发货的北京客户)
I、商检通关单(如委托我司操持商检换单,则需提供商检换单凭证)
J、报检委托书(如委托我司操持商检换单或货物要求熏蒸)
4、我司将在开船前1至2天向客户传真提单确认件,待开船后按客户确认内容出具正本提单。
5、开船当日或次日我司将运费及人民币费用发票传真给客户确认,普通状况下我司将在收到全部费用后立刻签放正本提单给客户。
6、我司将在海关规则时期外向海关索要出口收汇核销单及退税黄联报关单,及时退给客户以便客户操持核销退税。
以上为我司拟订的任务流程及方案,详细实施细节将依据货物实践状况随时调整,后附我司依据实践操作阅历总结出的一些留意事项以供客户参考,希望我司能以规范的操作为客户提供完善周到的服务。
附:留意事项
1、客户发委托书时,信息要完整,包括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货名、件数、重量、体积、要求装船时期、箱量,以及要求在提单上所表现的其他内容。
2、填写报关单时,需填写海关十位编码、商品编码、中文品名,FOB多少钱,以便客户顺利操持核销退税。
3、如货物带有原木包装并且目的地报关要求熏蒸证书,客户应在订舱时延迟提出,以便留出相应时期布置熏蒸。
4、如货物有特殊装箱要求(如加贴风险品标志,加装托盘或搁板,需派人监视装箱等),请客户在发委托书时一并提出。
5、普通状况下,最晚集港结关时期为开船日前两天,请客户尽早布置备妥货物及递交单据等任务。
6、如在操作环节中发生无法预测的费用,我司相关销售人员会在第一时期通知客户。
7、由于上海海关严厉执行不得涂改的规则,请客户在寄单时加附两套空白的加盖公章的报关单、报关委托书,公司仰望纸以便在紧急状况下由港口办代客户填写正确内容并及时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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