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等地 享安在线保险经纪因涉案件原告 2024年来案件普及广东 (江苏什么安)
据媒体信息显示,享安在线保险经纪(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享安在线保险经纪”)因涉案件原告,于2024年7月9日在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2024)粤0604民初13174号】。
另据天眼查统计,2024年1月以来,享安在线保险经纪原告屡次,案件普及广东、江苏等地。从案件案由来看,关键以休息争议等为主。地下资料显示,享安在线保险经纪成立于2009年,位于佛山市,是一家以从事保险业为主的企业,股东为泉州市奇皇星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厦门融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李强、广州悦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区分持股35.1%、35%、24.9%、5%,所属集团为泉州市奇皇星五金制品。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军,任职企业29家。
undefinedundefinedundefinedundefinedundefinedundefinedundefinedundefinedundefinedundefinedundefinedundefinedundefinedundefinedundefinedundefinedundefinedundefinedundefined高云翔被捕经过曝光,事情面前终究应藏着什么秘密?
我觉得是高云翔以合法囚禁猥亵被重新检控。 事情出现在高云翔身上,至今仍被人们讨论。 可以说,阵线拉长了很长时期。 事情一末尾出现时,许多人也表达了他们难以想象的样子毕竟,高云翔有董璇美丽的妻子,加上他新出生的小女儿,他永远不会做这样的疯狂的事情。
但毕竟,在文娱圈,一切皆有或许在那之后,高云翔被传唤了很屡次。 这场官司可以说是一波曲折,事情也越来越阴暗。 如今事情开展到了这个境地。 很多人坚信高云翔一定做了一些非同寻常的事,否则官司一定会赢。 仍在打官司。 只想减轻刑罚,挣扎在死亡的边缘。 人人都知道高云翔和王晶以前对这个女人犯过罪。
事先,检察方用性侵犯来起诉高云翔。 这也是一个十分严重的罪行。 但是,经过屡次证明,检方取消了对高云翔的指控,并再次指控他合法开释和猥亵罪。 这也是案件开展的关键一步。 与性侵犯相比,这些罪行要轻得多。 以下案件将进一步审理。 在这场继续了几个月的诉讼中,我们也见证了高云翔从一个矮小强健的男人变成了一个瘦削平淡的中年男人。 后来,这件事也惹起了普遍的关注,如今它也或许被一些人所关注。
毕竟,这或许是网民们见过的文娱圈官司。 假设你没有一点耐烦,你真的不能看不完它。 在这件事上,恐怕每团体最担忧的是董璇。 事情出现后,董璇表现出安静的一面。 但是,毕竟,她的丈夫在婚姻中出轨,做出如此龌龊的事情。 恐怕董璇只是在早晨偷偷哭了。 另外,这孩子这么小,恐怕只能忍受一些事情。 所以我觉得是高云翔以合法囚禁猥亵被重新检控。
工伤保险赔偿疑问,有律师来帮个忙诶
向你介绍一篇文章,很有价值:受益人能否享用工伤和交通事故双重赔偿朱奇伟在理想中,因第三人侵权惹起的工伤事故时有出现,比如职工在上任务途中被他人违章驾驶的机动车撞伤,就是十分典型的因第三人侵权惹起的工伤。 那么工伤职工在取得损害人的赔偿后,还能否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则享用工伤保险待遇呢?关于这个疑问,在司法通常中惹起了十分大的争议,给司法通常形成了很大的困惑;目前,一些中央政府在制定贯彻《工伤条例》的实施意见中,规则如有第三方责任赔偿的部分,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关待遇。 这样的规则没有法律依据,与《工伤条例》的规则相抵触,损害工伤职工依《工伤条例》取得工伤保险救援的权益,直接影响到工伤职工的切身利益。 因此,十分有必要对这一疑问做一个明晰的剖析,以便有一个正确的看法。 笔者试以手头一案例对这一疑问作一讨论:一案情引见: 韩某是某公司的驾驶员,2004年7月31日在前往南京咨询业务途中出现交通事故,后经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有效于2004年10月20日死亡。 后经法院掌管调停,交通肇事者及其保险公司与韩某的亲属就交通事故赔偿金达成调停协议,按协议合计需向韩某的亲属赔偿元。 事故处置后,韩某的亲属屡次要求韩某所属公司按《工伤保险条例》对韩某之死给予工伤补偿,同时向该地休息和社会保证局开放工伤认定。 2005年2月25日休息和社会保证局作出了韩某死亡属工伤的工伤认定选择书。 之后,韩某亲属以韩某身前所在公司作为被申诉人,向该地休息争议仲裁委员会就韩某死后的工伤补偿疑问开放仲裁。 2005年6月27日,该地休息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为“韩某是交通事故惹起的因工死亡,在已先启动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状况下,工伤待遇应本着补足民事赔偿低于工伤待遇差额的准绳处置。 被诉人有关申诉人重复享用工伤待遇的主张于法无据,不应支持的意见,本委予以支持”2005年7月,韩某亲属不服休息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判决,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公司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则支付张某亲属应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即丧葬费、一次性性工亡补助金、亲属供养 抚恤金;并担负本案诉讼费用。 原告公司辩称,原告之亲属韩某系我公司员工。 韩某在我公司任务时期因工死亡之事失实。 但韩某是死于交通事故,经法院调停,其亲属从交通肇事者处可失掉交通事故赔偿金元,我公司不应再向原告支付工伤事故的相应补助金。 二、法律评析本案争论的焦点疑问是,职工因交通事故造成工伤,在已失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后,还能否再享用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则:”在上任务途中,遭到机动车事故损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即在路途交通事故惹起的工伤中,存在着路途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的堆叠。 在司法通常中,对该情形,应如何适用法律,就成为一个争点和难点。 依据原休息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方法》第28条的规则,由于交通事故惹起的工 伤,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 或许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 ;已给付死亡补偿费或许残疾生活补助费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性工亡补助金或许一次性性 伤残补偿金不再发给(但死亡补偿费或许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性工亡补 助金或许一次性性伤残补偿金的,由企业或许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依据上述规则,员工因交通事故惹起的工伤,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是不能重复享用 的。 但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此不再作相应规则。 而200 3年12月26日发布,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 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疑问的解释》第12条规则,休息者因工伤事故遭到人身损 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置;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形成休息者人身损害的, 休息者可恳求第三人承当赔偿责任。 笔者以为,工伤保险相关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相关是两个不同的法律相关,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则“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休息者完全 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则享用工伤保险待遇,又依《路途交通安保法》和《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疑问的解释》 的规则取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本案中的韩某亲属可取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 其关键理由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韩某亲属可取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 其关键理由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交通事故形成工伤后,工伤补偿与侵权赔偿能否双重赔偿不能适用《合同法》第122条有关“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要求受益人只能择一恳求赔偿”的规则。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则:“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财富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当违约责任或许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当侵权责任。 ”这是关于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规则。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关键特征有:l、必需是同一不法行为。 假设行为人实施两个以上的不法行为惹起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同时出现的,应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则,承当不同的责任。 2、同一不法行为既契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又契合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使两个民事责任在同一不法行为上并存。 3、必需是同一民事主体。 惹起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同时出现的同一不法行为,是由一个民事主体实施的。 这一不法行为同时契合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因此,其或许承当双重责任的主体是同一人,其或许享有双重恳求权的主体也是同一人。 4、只能出现同一给付内容。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同时并存,相互抵触,但当事人只能取得一次性给付满足,似乎时并存获屡次满足,对行为人是不公允的。 交通事故形成工伤后,二种恳求权的基础不同,承当赔偿责任的主体也是不同的,法律性质不同。 因路途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的恳求权基础是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恳求权。 易言之,即赔偿权益人向赔偿义务人,依据《路途交通安保法》、《路途交通安保法实施条例》、《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疑问的解释》的相关规则,向形成损害的第三人主张损害赔偿恳求权,赔偿责任人为第三人,承当的是民事侵权责任,是属于私法范围规则的赔偿。 工伤保险赔偿恳求权的基础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休息相关进而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恳求权。 也可以说,遭受路途交通事故损伤的职工或许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许向用人单位,依据《休息法》和《条例》的规则,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恳求权,补偿责任人是休息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承当的是社会工伤保险责任,是属于公法范围规则的赔偿。 一属公法范围,另一属私法范围,两者性质不同,不能相互替代。 因此,在因交通事故形成工伤后,工伤补偿与侵权赔偿不是同一民事责任的竞合,不能参照适用《合同法》第122条关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要求受益人只能择一恳求赔偿的规则。 由第三人侵权惹起的工伤,《工伤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则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救援方式。 所以,工伤职工当然有权同时选择两种救援方式,以保养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二、享有工伤待遇是法律赋予休息者的权益,也是保险机构和用人单位法定的义务,必需依法予以执行,扣减工伤保险待遇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我国《休息法》第七十三条规则,“休息者在因工伤残或许患职业病的情形下,依法享用社会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集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则参与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许雇工交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集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则享用工伤保险待遇的权益”。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专门对工伤保险待遇的详细内容作了明白的规则。 由此可见,取得工伤保险待遇,是国度法律强迫规则,是社会保证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是受益人基于休息者的身份,依法所应享用的权益。 假设职工出现事故并依法认定为工伤的,作为给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则支付保险待遇,没有法律规则的状况下,是不能增加法律规则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否则就是不合法的。 假设用人单位没有参与工伤保险,职工出现工伤,依照《工伤条例》第六十条规则,用人单位应当承当《保险条例》规则的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担负的部分)。 用人单位相同也不得以侵权第三人赔偿了相关费用而拒绝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同时,《工伤条例》及其他法律也并没有赋予保险机构和用人单位对因侵权惹起工伤的损害人享有代位求偿权,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要求工伤职工必需先向损害人索赔后才干开放工伤保险待遇,也不能从工伤职工应享有的保险待遇中扣减其从损害人处取得赔偿款项。 第三、实行双重赔偿契合我国休息法和社会保证法的立法意图,也并不会参与企业的担负。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则“为了保证因任务遭受事故损伤或许患职业病的工人取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这标明我国实行工伤保险目的在于增强对休息者的生命、安康和财富的维护,保证能够在遭遇工伤事故时取得及时的救助和补偿,维持其自己或遗属的正常生活,而不是让用人单位规避本应由其自己承当并有才干承当的责任。 实践上在工伤保险中的赔偿责任曾经由用人单位的一般责任转化为由社保机构承当的普遍的社会责任,成为国度承当的社会保证义务。 用人单位即使对自己的员工所出现的工伤事故,也仅负直接的补偿责任。 只需用人单位依法足额交纳了工伤保险费,就意味其成功了补偿责任。 我国社会保险保证制度,规则用人单位必需强迫交纳工伤保险,也就是说,不出现工伤事故,也必需交纳工伤保险费用。 假设用人单位违犯法律法规,未交纳工伤保险,而由其独自承当工伤赔偿费用,是其因自身过失造成的责任承当,当然不存在参与担负疑问。 第四、1996年休息部公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方法》(劳部发[1996]266号文)其第二十八条曾经不能适用1996年休息部公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方法》(劳部发[1996]266号文)其第二十八条:“由于交通事故惹起的工伤,应当首先依照《路途交通事故处置方法》及有关规则处置。 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的部分,企业或许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而且规则企业或许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取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归还。 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许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性工亡补助金或许一次性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许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这实质是规则因交通事故惹起的工伤,应当首先依照《路途交通事故处置方法》及有关规则处置。 也就是说,该《方法》对工伤保险与民事侵权赔偿采取的是无法兼得,相互抵免的方式,这也是主张因第三人侵权惹起的工伤不能取得双重赔偿者的关键法律依据。 但其现已不能适用,理由如下:1、从法律效能等级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规则来看,原休息部制定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方法》属于部门规章,而且只是试行方法,在其上位法《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规则两种恳求权堆叠时的处置规则的状况下,规则以人身损害赔偿恳求权替代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恳求权,违犯了《立法法》的规则。 其次,依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7条第1款的规则,《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方法》的制定机关发现与新发布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许其他上位法的规则不分歧的,或许与法律、行政法规或许其他上位法相抵触的,应当及时修正或许废止。 因此,在《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则,而不能适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方法》的规则。 2、从《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方法》第28条规则自身来看,也不能得出《路途交通事故处置方法》(以下简称《方法》)规则的赔偿项目和规范全部替代《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方法》规则的保险待遇的结论,如《试行方法》第28条第3项的规则。 3、从江苏省的实践来看,2005年4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方法》第四十条明白规则,作为原《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方法》的详细配套规则的《江苏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规则》已废止。 在现行有效的《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方法》中曾经取消了与《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方法》第二十八条有关的规则。 4、从其它法律的规则来看,《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方法》第28条规则也已不能适用。 首先,该条规则的《路途交通事故处置方法》已明令废止。 其次,由于最高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出台,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已定性为物质损失,曾经不同于原来属于精气损害表现方式的定性,所以,《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方法》中有关原有关相互抵免的赔偿项目的性质已出现基本性的变化,在实质内容曾经出现质的不同的状况下,继续适用也是没有依据的。 因此,笔者以为《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方法》现已被《工伤保险条例》取代,已不具有法律效能了。 依然因循旧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方法》的做法,只是深受《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方法》第二十八条规则的影响,没有看法到这一变化。 第五、处置工伤事故,采用双重赔偿兼得的方式,有例可循,有法可依,也是我国工伤赔偿立法的趋向。 1)、1996年休息部公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方法》(劳部发[1996]266号文)其第二十八条:“由于交通事故惹起的工伤,应当首先依照《路途交通事故处置方法》及有关规则处置。 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的部分,企业或许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而且规则企业或许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取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归还。 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许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性工亡补助金或许一次性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许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这实质主张因第三人侵权惹起的工伤不能取得双重赔偿。 但这一规则已不能适用,详细理由上一条曾经说明。 2)、2002年我国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52条的规则: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取得赔偿的权益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同年公布的《安保消费法》第48条也规则:因消费安保遭到损失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民事法律尚有取得赔偿的权益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该规则初次提出职工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还能享有民事侵权赔偿恳求权,《职业病防治法》、《安保消费法》规则的“双重赔偿”虽然与本文所讲的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双重赔偿”有所区别,但从立法上表现了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可双重赔偿”的立法意图。 3)、2004年1月1日始末尾实施的国务院公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则“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 ,既然法律明白取消了制止,其实质就是支持双重赔偿。 休息者完全 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则享用工伤保险待遇,又依《路途交通安保法》和《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疑问的解释》 的规则取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4)、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疑问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则:“依法应当参与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休息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休息者或许其远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恳求用人单位承当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则处置”。 第二款规则:“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形成休息者人身损害,赔偿权益人恳求第三人承当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上述规则的第一款是规范休息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伤保险相关,因此出现争议的应当依照《工伤条例》的规则处置。 另外,该规则从另一个角度明白了出现工伤的职工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只能依照《工伤条例》的规则向用人单位要求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再以人身损害恳求用人单位承当民事赔偿。 第二款是规范用人单位以外的侵权第三人与被损害职工之间的民事法律相关,十分明白地规则休息者向第三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应当支持。 所以,当工伤事故与第三人侵权出现竞合,受益职工可以区分依照不同的法律取得救援。 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则:“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形成休息者人身损害,赔偿权益人恳求第三人承当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该款延续了《安保消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思绪,明白规则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形成休息者人身损害的,休息者可恳求第三人承当赔偿责任。 该条款成为受益职工失掉双重赔偿的关键法律依据。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若干疑问的解释》的资讯发布会上,黄松有副院长在答记者问中也讲到“假设休息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形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 例如职工因工出差遭遇交通事故,工伤职工虽依法享用工伤保险待遇,但对交通肇事负有责任的第三人仍应当承当民事赔偿责任。 ”,可见,其也是比拟赞成双重赔偿的观念。 5)、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休息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疑问的解释(续一)》(征求意见稿)中,对工伤事故赔偿恳求权作出以下规则:“休息者在休息环节中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遭到损伤,在第三人承当赔偿责任后,又恳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虽然该征求意见稿尚不具有法律效能,但这也进一步标明采取双重赔偿兼得的方式处置工伤事故,是我国工伤补偿立法的开展趋向。 其次,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环节中没有要求肇事方赔偿的费用,不能视为原告也是对工伤保险相关中的当事人的丢弃,在工伤保险相关处置的程序中,有关费用依然可以向工伤保险相关的当事人主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与工伤待遇的补偿,二者恳求权的基础不同,承当赔偿责任的主体也是不同的,法律性质不同。 路途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的恳求权基础是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恳求权。 即赔偿权益人向赔偿义务人,依据《路途交通安保法》、《路途交通安保法实施条例》、《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疑问的解释》的相关规则,向形成损害的第三人主张损害赔偿恳求权,赔偿责任人为第三人,承当的是民事侵权责任,是属于私法范围规则的赔偿。 工伤保险赔偿恳求权的基础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休息相关进而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恳求权。 也可以说,遭受路途交通事故损伤的职工或许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许向用人单位,依据《休息法》和《条例》的规则,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恳求权,补偿责任人是休息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承当的是社会工伤保险责任,是属于公法范围规则的赔偿。 一属公法范围,另一属私法范围,两者性质不同,不能相互替代。 综上,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与工伤待遇补偿的恳求权的基础不同,承当赔偿责任的主体也是不同的,法律性质不同。 基本是两个无法相互替代的处置,所以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程序中没有要求肇事方赔偿的费用或许丢弃的费用,不能视为也已对工伤保险相关程序中的对方当事人的丢弃。 因此,笔者以为: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程序中没有要求肇事方赔偿的费用或许丢弃的费用,在工伤保险相关处置的程序中,依然可以向工伤保险相关的当事人主张。 综上所述,笔者以为:工伤职工在取得侵权责任人的赔偿后,仍有权依据《工伤条例》的规则享用工伤保险待遇。 笔者在此也呼吁有关部门能尽快出台相关规则,明白休息者在取得损害人的赔偿后依然有权享用全部的工伤保险待遇。 愿以上文章能对你有所协助。
癌症慢病化、患者带癌生活时期越来越长,针对这个疑问有哪些商业保险适宜买?
很多人都知道的,在过去,一旦被诊断为癌症就等于宣告了死亡。那如今癌症慢病化了,这意味着什么?
讲真,市场上的医疗险产品可谓是“千军万马”,但是各有各的特点,毕竟人的需求不同,选择也不一样。
今天,多多就给大家引见几款险种,可以做个参考:
一是安康福·终身重疾(有限次赔),就在往年的8月14日,新推出的更新版——安康福·终身重疾(有限次赔),它是一款由中国人民安康保险公司承保,并且中选了蚂蚁保金选的,也是目前行业内独一在售的“癌症有限次赔”重疾保证产品。
什么叫癌症有限次赔呢?实践上就是字面意思,就是说,用户投保这一产品后,未来一旦患癌症,针对癌症的理赔可以不限次数。 优势就是保证范围很大,含新发、转移、复发、继续,不限保额和赔付次数。
我觉得这个险种看上去确实不错,值得思索,在性价比和保证上都可圈可点,而且它也抓住了“癌症慢病化”的特点,也会让参保人更有安保感。
除了安康福·终身重疾(有限次赔),也有以下几个险种介绍给大家,可以做个参考。
买过保险的人都知道,通常癌症患者想买普通的百万医疗险很难,但是,可以买到跟百万医疗险比拟相似的产品,例如惠民保和税优安康险。
首先,建议要把医保和惠民保买上。 其次,各个地域针对严重疾病,政府都会有一些医疗救助项目。 假设有要求,你可以咨询自己所在的街道办或村委会咨询一下。 另外,各大医药研讨所都会有一些不要钱试药的名额,万不得已的时刻,这也是一个选择。
总之,虽然医疗技术在不时提高,但是这几年来癌症的发病率也是有所上升的,虽然表现出慢病化的趋向,作为普通人的我们,也应该愈加理性迷信地看待癌症了,提早做到未雨绸缪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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