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服务站等形式投递快件被处以罚款500.0 成都方晨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因私自经常经常使用自动快件箱 (快递服务站等级划分)
成都方晨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因私自经常经常使用自动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形式投递快件被处以罚款500.
2024年07月03日,成都市邮政控制局就成都方晨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私自经常经常使用自动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形式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奖励选择书。详细状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状况
企业(集团)称号:成都方晨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志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龙潭总部新城成宏路68号3幢1楼106号
品牌:极兔
二、案由
私自经常经常使用自动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形式投递快件
三、关键理想
成都方晨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在启动快递服务消费作业(运单号:JT30XXXXX1323)环节中,存在“未经用户赞同私自经常经常使用自动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形式投递快件”状况
四、行政奖励外容
罚款500.
五、责令矫正的详细要求
成都方晨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在启动快递服务消费作业(运单号:JT30XXXXX1323)环节中,存在“未经用户赞同私自经常经常使用自动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形式投递快件”状况
承办单位:成都市邮政控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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