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监管更新!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资料及买卖记载至少保管10年 (反洗钱监管力度)
为规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考察、客户身份资料及买卖记载保管行为,中国人民、国度金融监视控制总局、中国证监会在近日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考察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买卖记载保管控制方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法》),进一步明白基于风险的客户尽职考察详细要求。
《方法》实行反洗钱任务的金融机构类型包括六大类,区分是: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乡村协作银行、乡村信誉协作社、村镇银行;公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控制公司;公司、保险资产控制公司;公司、金融资产控制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理财公司;非银行支付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发布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
《方法》规则,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许与其启动买卖,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许假名账户,不得为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户开立账户。《方法》强调,简化尽职考察不等于豁免金融机构对客户的尽职考察,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至少注销客户姓名或许称号等身份信息,留存客户尽职考察环节中必要的身份资料。《方法》明白,客户身份资料及买卖记载自业务相关或买卖完毕后至少保管10年。
针对支付相关业务,《方法》明白,非银行支付机构以开立支付账户等形式与客户树立业务相关,以及向客户出售记名预付卡或许一次性性性出售不记名预付卡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业务时,应当展开客户尽职考察,并注销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许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许影印件。
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为特约商户提供收单服务,应当对特约商户展开客户尽职考察,并注销特约商户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许担任人身份基本信息,留存特约商户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许担任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许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许影印件。
针对跨境汇兑业务,《方法》要求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为客户向境外汇出资金时,应当注销汇款人的姓名或许称号、账号、住所和收款人的姓名或许称号、账号等信息,在汇兑凭证或许相关信息系统中留存上述信息,并向接纳汇款的境外机构提供汇款人的姓名或许称号、账号、住所等信息。汇款人未在本机构开户,金融机构无法注销汇款人账号的,可以注销并向接纳汇款的境外机构提供其他相关信息,确保该笔买卖可跟踪稽核。
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为客户向境外汇出资金金额为单笔人民币5000元或许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应当核实汇款人身份,确保汇款人信息的准确性。发现客户涉嫌洗钱或许恐惧融资的,无论汇出资金金额大小,金融机构都应当采取合理措施核实汇款人身份。
金融机构作为跨境汇款业务的两边机构时,应当完整传递汇款业务所附的汇款人和收款人信息,采取合理措施识别能否缺少汇款人和收款人必要信息,并依据风险状况,明白行动、拒绝或暂停上述汇款业务的适用情形及相应的后续处置措施。
接纳境外汇入款的金融机构,发现汇款人姓名或许称号、账号、住所等信息缺失的,应当要求境外机构补充。如汇款人未在料理汇出业务的境外机构开立账户,接纳汇款的境内金融机构无法注销汇款人账号的,可以注销其他相关信息,确保该笔买卖可跟踪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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